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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 ·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 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 「KAMAGRA Oral Jelly」含有受管制藥物成分。 政Whats噏:重演掩面手勢 梁子穎變肥版「湯川學」 新冠肺炎:紅碼期間闖表列場所 47歲漢判監一周兼罰5000元. 網上平台商品繁多,市民要小心買到未經註冊的藥物。
2 天前 · 醫管局又指,計劃精簡新藥進入醫管局藥物名冊的程序,現正與相關持份者商討細節,有望將現時的10個月時間縮短一半,冀數個月內公布詳細方案。 政府去年11月1日推出「1+」新藥審批機制,以加快新藥在港註冊。 在「1+」機制下,用以治療嚴重或罕見疾病的新藥註冊申請,在符合本地臨床數據支持等要求後,由原來須提交2個指明參考地方的藥物監管機構發出的註冊許可,縮減為1個,經本地專家評估及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審批後,便可以在香港註冊。 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指出,從醫管局角度,「1+」機制可讓更多病人受惠,提供更多藥物選擇,同時亦能為藥廠引入競爭,有望降低同類藥物的價格。
2023年9月5日 ·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會繼續留意情況,在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質標準的大前提下,因應實施經驗和需要,檢視及優化藥物的規管和註冊安排。 發言人說,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藥劑製品必須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質標準,並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批准註冊,方可在香港銷售或分銷,管理局不時檢視藥物規管的註冊要求。 崔俊明認為本港本身有可靠制度處理第一層的藥物審批。 財金官員引數據指減印花稅適得其反 證券業界質疑「數字藝術」 曾誤踩捕獸器截肢 三腳唐狗青衣一帶走失. 政府正研究修改新藥註冊制度,其中一個方向是將「藥物製品證明書」 (CPP)的要求由2個減至1個,即是只需獲一個國家地區發出.
其他人也問了
香港銷售的藥劑製品需要註冊嗎?
中藥銷售需要什麼條件?
藥品行銷有何限制?
何謂藥品販賣業者?
2023年10月26日 · 新藥審批機制、簡稱「1+機制」,已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通過,將於下月一日正式生效,如罕見病藥物提交一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的許可,及產品在相關適應症和用法用量的本地臨床數據,則可在本港申請註冊。
2023年1月9日 · 由於內地藥物難以在港註冊,以致不少病人「有藥無得用」。 病人組織代表陳偉傑指現時本港癌症病人的治療選擇有限,只能透過「指定病人」購入其他藥物治療,惟價錢昂貴,形容目前安排剝奪病人選擇權和生存權。 香港精準腫瘤學會會長區兆基表示,以「指定病人」方法購買藥物,使醫生角色變為「水貨客」,若藥物出現問題,難以追究藥廠。 此外,當病人病情出現變化,藥物不再適用的時候,在「指定病人」計劃要求下,病人不能把藥物轉售,可能會令病人白白蒙上金錢損失。 他建議政府建立臨時藥物註冊制度,容許具療效,且已在美國FDA、歐盟EMA或中國NMPA註冊的藥物,可在港一個月內臨時使用,讓病人更快使用新藥物。
2022年9月5日 · 有工會今日(5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港府容許國家藥品監管局的藥劑製品證明書(CPP)可用於本地藥物註冊申請,即接納內地藥監局批准的藥物申請本港的藥物註冊。 議員鄧家彪批評現有制度排斥內地,形容是「歧視自己國家優待其他國家」。 香港藥物註冊制度主要採用「第二層審批」,即假若有新藥希望在香港註冊並供市民使用,必先在32個表列國家中取得兩個或以上CPP,不過內地並不包括在認可名單中,鄧家彪指現時有不少用於免疫治療藥物如治療鼻咽癌的藥物,在內地進行研究,惟由於外國沒有相關臨床數據,歐美等國家拒絕相關的藥物註冊,這間接令香港市民無法採用,變相是有藥無得用。
2023年10月29日 · 政府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明年會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籌備辦公室,就藥械及技術監管和審批制度作研究,邁向以「第一層審批」方式審批新藥械的註冊申請。 衞生官員今日 (2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若做到「1+」甚至「第一層審批」機制,保持高效審批,對國際藥物機構和企業來港研發將具備吸引力。 衞生官員續稱,藥廠選擇研發藥物及醫療器械地點,會視乎當地臨床研究及評審的質素和效率,本港若一直沿用第二層審批,將不具及吸引力。 而在審批藥物人才方面,本地兩間大學有很多專家,衞生署亦有專家組、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不過,邁向「第一層審批」不能過急,須逐漸累積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