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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租屋族在外租屋時,最恐怖的惡夢,除了遇到惡房東之外,就是害怕遇到房屋漏水、馬桶不通、電燈不亮等大大小小的問題,但是房東卻又不願意處理的情況了。 因為這些問題不僅惱人,更重要的是,到底是房東應該負責,還是房客必須自己處理呢? 修繕的費用到底是誰應該負擔呢? 修繕處理與費用責任歸屬. 其實依照《民法》第423條的規定,出租人(房東)應該在租賃期間保持出租物品的使用狀態,使承租人(房客)可以依合約的約定合理使用。 另外《民法》第429條也規定,租賃物的修繕責任,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應由出租人負擔。 因此原則上出租房屋的修繕責任通常由房東負責。
法條規定了雙方可以另外用契約來約定修繕責任的分配,所以我們看到過去很多書局販售的「房東版」租賃契約,都會利用這樣的例外規定把修繕責任約定由房客負擔。在《租賃專法》第8條第2項規定:「出租人應於簽訂租賃契約前,向承租人說明由出租人負責
但若租屋處因為漏水而導致家中物品損壞,崔媽媽基金會建議,同樣要先釐清損害責任歸屬,若是因為連日大雨、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房東無須賠償;但若是房東本來該修繕卻未修繕,導致房客財務受損,房客可先拍照存證並告知房東,若房東持續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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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屋主負責嗎?
房屋漏水怎麼辦?
租屋的修繕責任由誰負責?
屋主負責漏水瑕疵擔保的效力為何?
自己房子漏水很讓人頭痛,若是租來的房子漏水呢?該誰來修?漏水浸濕、泡壞的家具、物品又該誰來賠?漏水困擾屋主,租屋族更傷腦筋。租屋漏水導致家中物品損壞,房東得負責賠償嗎?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想確認房屋漏水是來自自家還是樓上住戶,但對方不願意配合,怎麼辦? 下一頁看律師提供建議做法喔! 二、我不知道房屋漏水是來自我家還是樓上的住戶,要請師傅勘查,但樓上住戶不願配合,怎辦? A:向主管機關罰鍰或請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 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但還是有要由雙方或管委會負責費用的時候,郭紀子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要由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所有權人共同負擔;若漏水原因為天花板內「公共」管線因自然老化而破損漏水,應由大樓管委會負責修繕,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更多好房網News→. 欠繳1年租金不滿被趕 房客怒縱火釀3死 網嘆:不要可憐窮人. 想買房?租屋? 房市議題、專家觀點,全都在好房網Line! 現在加好友. 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住公寓大樓常要解決人際問題,像是天花板漏水,直覺聯想樓上鄰居所致,但其實大樓管線破損也是原因,責任歸屬難...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暨台大土木系博士郭紀子表示,「漏水問題」在社區爭議事件中排名第一,若住戶間相持不下,可循政府提供的「先行政、後司法」之協調途徑,可至區公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之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解。 另外,當如果遇到漏水問題,維修費處理該由誰支付? 郭紀子表示,若漏水原因可歸責於樓上住戶之住家管理使用之過失(如:裝潢改管線)所致,即由樓上住戶負擔修繕費用,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還是有要由雙方或管委會負責費用的時候,郭紀子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要由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所有權人共同負擔;若漏水原因為天花板內「公共」管線因自然老化而破損漏水,應由大樓管委會負責修繕,並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