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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沈小民於1987年於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1989年後完成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大律師公會期終試。 分別於1989年及1990年取得英國及香港 大律師 資格並開始於香港執業 [2] 。 1997年沈小民獲委任為 裁判官 ,2012年9月晉升為區域法院法官 [2] 。 受爭議案件. 2017年3月17日沈小民判決三名參與2016年 旺角騷亂 的被告入獄三年 [4] 。 沈小民曾處理數宗反修例涉及暴動控罪的案件,曾被《 文匯報 》批評「放生暴徒」。 沈小民先後於2020年10月及2021年2月下旬,處理 831 及 10.1 案,兩案十四名被控暴動罪、串謀參與暴動罪的被告,均獲沈裁定罪名不成立。

  2.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沈小民 (英語: Sham Siu-man ,1961年 — [2] ),前 香港區域法院 法官 ,在 新加坡 長大 [3] [來源可靠? ] 。 據《 頭條日報 》報導,沈小民是《 香港國安法 》訂立後首名決定移居海外的法官 [1] 。 背景 [ 編輯] 沈小民於1987年於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1989年後完成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大律師公會期終試。 分別於1989年及1990年取得英國及香港 大律師 資格並開始於香港執業 [2] 。 1997年,沈小民獲委任為 裁判官 ,2012年9月晉升為區域法院法官 [2] 。 受爭議案件 [ 編輯]

  3. 2021年10月8日 · 根據司法人員薪級表顯示擔任區域法院法官的沈小民每月薪金為二十三萬零九百五十元另法官及司法人員亦享有各項福利和津貼當中包括房屋福利醫療及牙科福利本地教育津貼司法人員服飾津貼以及就休假外遊所提供的交通服務等。 將近六十歲的沈官先後於去年十月及今年二月下旬,分別將「八三一」及「十一」兩案合共十四名被控暴動罪的男女被告,全部裁定脫罪。 沈官在前年八三一的灣仔暴動案中表明,「逃跑不一定因畏罪,也不應將穿着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故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控罪。 」律政司認為沈官犯了法律觀點的錯誤,乃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八十四條,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於一九八七年在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的沈官,一九八九年在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完成大律師公會期終試。

  4.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小民 (英语: Sham Siu-man ,1961年 — [2] ),前 香港区域法院 法官 ,在 新加坡 长大 [3] [来源可靠? ] 。 据《 头条日报 》报导,沈小民是《 香港国安法 》订立后首名决定移居海外的法官 [1] 。 背景 [ 编辑] 沈小民于1987年于英国基理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士(法律及经济)学位,1989年后完成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大律师公会期终试。 分别于1989年及1990年取得英国及香港 大律师 资格并开始于香港执业 [2] 。 1997年,沈小民获委任为 裁判官 ,2012年9月晋升为区域法院法官 [2] 。 受争议案件 [ 编辑]

  5. 2021年10月8日 · 官成为《香港国安法》订立后,首名决定离港移居海外的本地法官。 根据「司法人员薪级表」显示,担任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每月薪金为二十三万零九百五十元,另法官及司法人员亦享有各项福利和津贴,当中包括房屋福利、医疗及牙科福利、本地教育津贴、司法人员服饰津贴,以及就休假外游所提供的交通服务等。 将近六十岁的官先后于去年十月及今年二月下旬,分别将「八三一」及「十一」两案合共十四名被控暴动罪的男女被告,全部裁定脱罪。 官在前年八三一的湾仔暴动案中表明,「逃跑不一定因畏罪,也不应将穿着黑衣的人随意视为参与暴动,故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有关控罪。 」律政司认为官犯了法律观点的错误,乃根据《区域法院条例》第八十四条,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

  6. 2021年10月8日 · 大. 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据报已向终审法院请辞提早退休将偕同妻子及儿子移民英国成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首名离港移居海外的本地法官。 据中通社报道,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辞职,申请提早在60岁退休,放弃每月逾23万港元(4万新元)的薪酬,生效期为下月初。 报道称,沈小民先后于2020年9月及2021年2月,将有关修例风波两案合共14名被控暴动罪的男女被告,全部裁定脱罪。 其后律政司认为他犯了法律观点的错误而提出上诉。

  7. 2021年10月8日 · 根据司法人员薪级表显示担任香港区域法院法官的沈小民每月薪金为23.095万港元。 另外,法官及司法人员也享有各项福利和津贴,其中包括房屋福利、医疗及牙科福利、本地教育津贴、司法人员服饰津贴,以及就休假外游所提供的交通服务等。 根据司法人员条例》,区域法院法官的正常退休年龄为65岁但可以自愿选择提早退休。 港媒此前曾整理出沈小民“经手”的部分黑暴案. 2019年10月1日湾仔暴动案: 6名被告被控串谋暴动罪及一项串谋参与非法集结成为交替控罪,沈小民裁定6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2019年11月理大一带暴力冲突事件: 19岁哈萨克籍浸大学生被控一项有意图而企图纵火罪。 沈小民在裁决时称,署理警长与处理证物的警员口供有矛盾,法庭无法肯定事情的始末是否真如警员所形容,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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