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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2月21日 · 新聞公報. 政府調整五項防疫抗疫措施 (2022年12月13日) 政府公布醫學豁免證明書持有人在未符合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期間的過渡安排 (2022年11月17日) 政府提醒市民和表列處所營運者留意社交距離措施實施細節 (2022年11月16日) 「疫苗通行證新安排周五起實施 (2022年9月27日) 政府劃一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 (2022年9月16日) 政府降低「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至五歲及調整適用於十二歲或以上人士的接種要求 (2022年9月8日) 有關「紅、黃碼」的實施安排 (2022年8月13日) 政府公布加強「疫苗通行證」功能(2022年8月8日) 醫務衞生局回應「疫苗通行證」「黃碼」人士進入處所的安排 (2022年8月8日)

  2. 2022年1月27日 · 計劃中的疫苗通行證要求進入個別處所的人士必須接種新冠疫苗並只在以下兩種例外情況下容許相關人士無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因年齡關係而未符合接種疫苗資格獲醫生證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豁免證明書. 疫苗通行證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須持有醫生簽發的豁免證明書」。 為標準化及統一安排衞生署已制定豁免證明書範本供醫生使用。 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市民可諮詢醫生是否不適合接種疫苗,並相應向醫生申領「豁免證明書」(私家醫生或需收取費用)。 豁免證明書的預設有效期為90天,最長為180天,實際有效期由醫生根據臨床情況決定。

  3. 2022年5月27日 · 香港財經時報 2022/05/27 09:41. 圖片: 香港中通社. 疫苗通行證政府5月31日將實施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要求市民要在接種時間表內接種第三針才進入指定處所哪些人可獲豁免即睇疫苗通行證17個必知。 【 疫苗通行證第三針政府宣布5月31日實施第三階段 疫苗通行證屆時市民須已接種第三針 疫苗 方才進入指定處所。 《 香港財經時報 》整合「 疫苗通行證 時間表」17個 常見問題 ,如:哪些人士可獲豁免? 相關指定處所等。 疫苗通行證第三針時間表. 問1:打幾多針才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 答:「 疫苗通行證要求 」會分三個階段推行,就 未曾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士 而言: 4月29日前( 第一階段 ),12歲以上人士須已接種 第一針 ,才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

  4. 2022年2月21日 · 疫苗通行證的安排下所有進入或身處指明處所的人士均須符合附表所列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獲豁免情況除外豁免情況包括: (112歲以下的兒童; (2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人士; (3純粹購買或領取外賣食物或飲料; (4純粹交付或領取物品; (5進行必需的修理工作; (6接受疫苗接種診治或指明檢測; (7)接受必要的政府服務; (8)參與法律程序;或. (9)具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等情況。 「疫苗通行證」下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將分三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二月二十四日至四月二十九日期間,12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進入指明處所。

  5. 2022年2月24日 · 疫苗通行證豁免情況. (112歲以下的兒童. (2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人士. (3)純粹購買或領取外賣食物或飲料. (4)純粹交付或領取物品. (5)進行必需的修理工作. (6)接受疫苗接種、診治或指明檢測. (7)接受必要的政府服務. (8)參與法律程序. (9)具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等情況*. *途經商場返家或前往工作地點可視作合理辯解。 點擊圖片放大. +2. 政府亦要求「主動查核」處所掌管人須在處所的每一個入口,或於接近每一個入口的顯明位置展示指明格式的指示。

  6. 2022年5月17日 · 政府今日五月十七日提醒市民第三階段的疫苗通行證將由五月三十一日起實施屆時所有12歲或以上的市民除非取得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必須按以下要求接種新冠疫苗方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非康復人士. ——————— (非康復人士在接種第二劑疫苗之後的六個月內可使用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非康復人士如接種第二劑疫苗已超出六個月則需要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康復人士. —————— (三)所有康復人士在康復後六個月內,可使用「康復紀錄二維碼」或帶有康復身分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7. 2022年1月27日 ·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疫苗氣泡正名為疫苗通行證」,為配合2月24日起大幅增加該通行證適用範圍,「安心出行更新版今日推出香港法例第599F章表列處所涵蓋範圍即將擴大林鄭月娥下午會見傳媒講述最新防疫措施時說本港抗疫出路在於提升新冠疫苗接種率不論外間提倡抗疫路線圖或時間表莫不建基於高接種率。 政府早前宣布2月24日起大幅度擴展疫苗氣泡,林鄭月娥表示,鑑於氣泡一詞會引起多個不同理解,政府現將其正名為「疫苗通行證」。 行政會議將通過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擴大表列處所範圍,涵蓋更多地方,讓當局限制公眾進入處所前須使用「疫苗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