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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根據第599G章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2/23/P2021022300436.htm
第599G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 (禁止聚集)規例》 ── 附表1 (已期滿失效而略去)
2020年3月28日 ·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將會刊登憲報,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規例》)(第599G章),以果斷和嚴厲的措施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規例》將於三月二十九日凌晨零時生效,為期三個月。 根據《規例》,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將於今日在憲報刊登公告。 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羣組聚集會在三月二十九日凌晨零時生效,為期十四天。 《規例》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為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禁止在指明期間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羣組聚集。 《規例》的附表一列明以下的羣組聚集將會被豁免—— 為交通運輸而進行的羣組聚集,或與交通運輸有關的羣組聚集. 為執行政府職能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為履行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的責任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所有前線員工須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1. 100人. 如有關員工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宜接種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須使用載於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的指定表格向持牌旅行社或其授權人士申報有關情況並提交醫生證明書,及在帶團前七天內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 ...
2022年10月18日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修訂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由四人增至12人,有關修訂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由立法會審議,周四起生效,以配合早前政府公布將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生效周期。 政府指,香港新冠疫情自9月初的高峰回落後尚算平穩。 近日新增個案數字雖然未有進一步回落,每日徘徊5,000多宗,並因為傳播力可能更強的新變異病毒株出現而近日稍為有所回升,但整體入院、重症和死亡數字仍然處於相對平穩水平,公營醫療系統仍能在應付新冠入院個案的同時維持大部分正常服務。 其他由周四起適度放寬的社交距離措施包括容許在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電影院、博物館,以及會址和酒店、賓館的會議室或多用途室進行現場表演和跳舞活動,惟表演者須符合定期檢測等要求。
2021年2月23日 · 政府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下多項規例的修訂刊憲,放寬在《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在公眾場所進行羣組聚集的人數限制由二人至四人;以及延長有關規例的有效期至二 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