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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告.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延長一年至2025年6月。 政府會適時再就計劃作檢討。 ×. 通告. 政府已於2021年6月底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已收到申領表的公共租住房屋一般申請住戶若符合資格及有意申領現金津貼應盡快填妥並遞交要注意現金津貼起始月份是以申領住戶符合所有資格的月份或以遞交已填妥申領表的月份而定以較遲者為準)。 如有查詢,請致電熱線3105 3333。 ×. 其他房屋資訊. 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租務管制. 規管「劏房」租賃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第 IVA 部已於2022年1月22日生效。 如需進一步資料,請 按此 。 過渡性房屋項目. 政府已規劃約20,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 部份項目已落成或即將落成,現正接受租戶申請。 如需進一步資料,請 按此 。

  2. 上述住戶須在領取現金津貼的整段期間 符合以下所有資格 : 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 (例如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沒有持有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 輪候公屋超過三年 ; 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 (由房屋署按既定公屋編配機制獲釐定為「可被接納」拒絕配屋建議的理由除外); *居於香港但並 非居於公營房屋 ; *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綜援); 以及. *並非在囚人士。 *一般公屋申請住戶中,居住於公營房屋、領取綜援或正在獄中服刑的申領者或家庭成員,並不符合資格領取現金津貼。 其他家庭成員如符合所有資格,仍可申領現金津貼。 詳細內容請參閱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申領須知》 。

  3. 2021年6月17日 · 現金津貼金額按有關公屋申請內符合所有申領資格的人數而釐定金額是現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租金津貼上限的一半一人住戶1,300元二人住戶2,250元三人住戶2,700元四人住戶3,050元五人住戶3,350元及六人或以上住戶3,900元現金津貼並非租金津貼」,房屋署不會要求申領住戶提供租約或繳交租金收據。 試行計劃的主要申領資格包括︰. (一)必須是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即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 (二)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而其編配資格仍然有效; (三)居於香港但並非居於公營房屋;及. (四)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本年七月底或以前輪候公屋超過三年,而且可能同時符合其他現金津貼申領資格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約有90 000戶。

  4. 現金津貼的申領將按申領者的公屋申請內已登記包括已獲批准更新的家庭成員為藍本現金津貼的發放金額將按該公屋申請內符合所有申領現金津貼資格的人數而釐定

  5. 2023年8月14日 ·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試行計劃為期三年旨在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並由 房屋署 負責推行。 正輪候公屋的一般申請住戶. 試行計劃 的受惠對象為下列正輪候公屋的一般申請住戶一般公屋申請住戶): 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 「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申領資格. 上述住戶須在領取 現金津貼 的整段期間符合以下所有資格: 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例如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沒有持有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 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 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由房屋署按既定公屋編配機制獲釐定為「可被接納」拒絕配屋建議的理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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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現金津貼金額水平. 根據合資格家庭成員數目發放相應金額. 參考由2020 年7 月1日起生效的綜緩租金津貼最高金額,並把金額減半.. 試行計劃推行時的實際現金津貼水平,將視乎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在2021年年中前會否再作調整. 推行安排. 發出通知書和申請表: 2021 年6 月下旬向所有在2021 年7月或以前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一般申請住戶發出通知書和申請表. 2021 年7 月下旬向所有將在2021 年8月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住戶發出通知書和申請表,如此類推. 推行安排. 一般申請住戶於提交公屋申請時已提供詳細資料, 盡可能簡化申請和審批程序. 除核對並非領取綜援和居於公營房屋外,依據其公屋申請獲登記前而進行的初步審核,及申請人自行申報仍然符合公屋申請規定的入息及資產限額等.

  8. 2021年6月29日 · 即睇現金津貼申請方法: 點擊圖片放大. +7. 房署現金津貼辦事處會在每個月底向於下個曆月輪候公屋超過3年而並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的一般申請住戶發出通知書住戶收到申領表時要核對列印在申領表上的公屋申請編號以及申領者和家庭成員姓名是否正確申領表要填寫個人資料」、「銀行賬戶資料」,申領者也要閱讀兩頁聲明內容之後申領者及所有年滿18歲或以上家庭成員需要簽署以及連同所需文件交表包括用作收取現金津貼的銀行賬戶證明例如存摺頁面或月結單副本年滿11歲或以上而又已領取香港身份證的家庭成員身份證副本等。 表格及文件可郵寄至「荃灣郵政局郵政信箱209號房屋署現金津貼辦事處」,或辦公時間內投至房屋署的文件投遞箱,位於葵涌葵安道1號5樓房屋署現金津貼辦事處;或樂富房委會客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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