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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擬結婚通知書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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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可使用入境事務處的網上服務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下稱 通知書 )。 本文為你提供關於這項服務的詳情。 誰可使用這項服務? 如你擬於香港登記結婚你須事先遞交 通知書 予婚姻登記官若你選擇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遞交你可經網上預約更多有關辦理婚姻登記及在香港境外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詳情. 網上預約連結. 你可登入以下連結使用網上預約服務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表格MR21B)。 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注意事項. 你可於以下網頁 ( 連結 )參閱政府就結婚事宜給香港居民提供的資訊及服務,包括計劃申請配偶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事宜的重要資訊。 使用這項服務. 通過網上服務,你可以: 查閱最早預約遞交 通知書 的日期.

  2. 怎樣才需要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無論擬結婚人士打算在香港以任何儀式或場地舉行婚禮均須事先以訂明表格表格MR1(S))向本港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通知書)。

  3. 2019年1月7日 · 準新人打算在香港結婚必須事先以訂明表格向本港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按照<婚姻條例>的規定新人須於婚期前最少15天但不得超過婚期前三個月親自或透過婚姻監禮人即證婚律師向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下稱通知書」)。 如親自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1. 自行遞交通知書的新人大多選擇在婚姻登記處證婚。 2. 由於要搶先選擇屬意的婚姻登記處及屬意的時段舉行證婚(務求取得一個預留禮堂的優先籌號),新人會搶先上網預約遞交「通知書」日期,如上文所言,預約日期不會早於閣下舉行婚期三個月前,如婚期為2020年7月16日,最早遞交通知書的日期為2020年4月16日(紅假除外)。 3.

  4.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詳細說明. 初次使用者約需5至10分鐘完成此預約申請。. 開始預約前請先閱讀以下說明。. 1. 你可以使用此服務辦理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2. 你只可預約一個時間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3. 預約系統會在每日上午7:45時至上午7:59時暫停服務 ...

  5. 你可在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日期或致電3102 3883透過互動話音系統預約。 更多關於婚姻登記 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除了在婚姻登記處或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外你們亦可選擇在香港其他地方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禮。 以下連結提供聘用婚姻監禮人的提示、已獲委任的婚姻監禮人名單,以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提供的婚禮場地。 《擬結婚人士須知資料單張pdf檔案) 獲委任的婚姻監禮人名單(pdf檔案)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供舉行婚禮場地. 蜜月旅遊. 你倆如計劃婚禮後到外地蜜月旅行,記緊臨行前備齊所需的旅行證件,亦須了解當地是否給予免簽證入境安排。 更多關於香港特區旅行證件. 以下連結提供到外地蜜月旅行的有用資訊,如參加旅行團注意事項,以及本港居民身處外地時可尋求的協助。 離港旅遊.

  6. 辨理擬結婚通知書的時間及程序. 您們必須在預定結婚日期前的3個月內¹透過婚姻監禮人 (“證婚律師”)向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啟動註冊結婚程序婚姻登記官會在婚姻登記處展示擬結婚通知書最少15日在15日後的第1個工作天起如沒有人提出反對婚姻登記官便可隨時發給 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 本地申請:因此,您們必須於結婚前最早3個月至最遲17日²(只適用於本地申請)透過證婚律師向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海外申請:額外審批時間約3-4星期,完成後才開始展示最少15日,總共歷時5-6星期,因此,您們必須於結婚前最早3個月至6個星期(應婚姻登記官的建議)透過證婚律師向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當證婚律師收到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您們便可即時舉行婚禮;

  7. 遞交擬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的擬結婚通知書 申請翻查結婚紀錄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8. 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下載表格. MR 21 B. 版本: 中文及英文. 文件頁數: 4頁. PD F檔案大小: 1.14 MB. 為縮減在婚姻登記處處理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時間擬結婚人士可選擇預先填寫此資料表在辦理擬結婚通知書時一併遞交。. 查詢電郵﹕ enquiry@immd.gov.h k. 遞交 ...

  9. 2019年1月6日 · 06 January,2019. 為了節省 婚姻登記處 處理通知書的時間您們可以先在 網上填寫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最遲可於預約遞交通知書前的一天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您亦可以 下載表格填妥後連同擬結婚通知書一拼遞交要注意,「婚姻登記所需資料並非等同擬結婚通知書」,因此在填寫後您們仍要親身到 婚姻登記處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如果您們是香港居民,您們可以雙方或其中一方親自前往 婚姻登記處 ,或透過 婚姻監禮人 遞交通知書。 在遞交的時候,同時要準備以下所需物品﹕. 雙方的香港身份證 / 有效的旅行證件. 填寫您們的全名. 婚姻狀況 (即是否未婚、已喪偶、離婚人士或以往有否以其他儀式結婚) 職業. 年齡. 住址. 雙方父母的姓名.

  10. 你可選擇經網上遞交或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提供所需資料。 (3) 如你選擇經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你最遲須在已預約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日期前一天遞交所需資料。 (4) 在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後你仍須如期前往婚姻登記處或辦事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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