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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10月13日 · 破產作為一個法律用語時指的是當債務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透過法律程序將債務人的資產公平地分配債權人債主),除了受到分配的部分以外其餘的債權請求權都視為消滅 。 破產制度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方面是 使全體債權人有機會公平地得到債務人財產的償還 ,不會有那種誰追債比較快狠準就先搶先贏的狀況。 另一方面,在分配完畢後, 免除債務人的剩餘的債務,債務人還有機會讓生活回歸正軌 。 破產方式:破產清算、破產重整或債務重組. 2020 年疫情很嚴重的時候,時常會看到新聞說,哪間公司「宣告破產」、「申請破產保護」、「債務重整」、「破產清算」,這些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不同國家的破產法律有很大的差異,一般來說常見的破產方式有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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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產後的銀行賬戶:破產壞處是您的銀行賬戶通常會被關閉,如有需要,可在另一家銀行開設一個新賬戶。有關破產後開設新賬戶的更多信息和建議,可聯絡我們查詢詳情。
    • 破產解除:了解更多關於破產解除後該怎樣以及債務人的財務會否繼續受到影響。
    • 破產登記及後果:破產的名冊是公開的。了解您的破產紀錄將會在登記冊查冊的數據庫中被記錄,以及大眾均可查閱這些信息。
    • 破產後貸款和信用卡申請:破產後果將影響信用評級,並使債務人難以獲得貸款或任何其他類型的信用卡。如何從破產的影響中恢復過來。以下有一些提示可以幫助您盡快脫離破產壞處的影響,回復正常生活
  3. 債權人的權利. 派發債款. 解除破產. 破產罪行. 參考資料. 查詢/投訴. 緒言. 《破產條例》提供一個法律架構,以便: 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起訴拖欠債項的個人、公司或公司合夥人;及. 無力償債的債務人向法院自行提交破產呈請。 破產法例的主要目的: 收集和變現破產人的全部資產,把其攤分給債權人;及. 調查無力償債的原因,懲罰違反破產法例條文規定的破產人。 《破產條例》也提供了破產之外的 另一項選擇–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 在自願安排之下,債務人向法院和債權人提出一項償債建議,建議一獲批准,在法律上即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約束力。 自願安排的好處:–. 債務人可避免破產的污名; 他/她可以免受《破產條例》及其他條例的法律限制;及. 他/她可能得以保存其工作/專業。

  4. 2024年4月13日 · 按破產管理署的簡介破產(bankruptcy)是法律程序是當負債者無力還債時別無選擇下的出路。 而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負債者的資產(如有),可公平並有序地由受託人攤分給債權人。 法律上,破產程序是由一份呈請(petition)展開。 呈請一般是由「債主」(即呈請人/債權人)針對「債仔」(即債務人)向高院原訟法庭提出;亦可以由「債仔」自行提出。 呈請的內容,一般包括雙方名稱、地址,以及債項(例如金額和合約)等基本資料。 呈請一般須要符合指定條件,例如: 債項金額不少於 $10,000. 「債仔」看似無力償債. 沒有待處理的法定要求償債書作廢申請. 當中,要證明債仔看似無力償債,常見方法就是由債主向債仔,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statutory demand),3 星期之後債仔仍沒還款。

  5. 2024年4月15日 · 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在香港一般而言當一個人無力支付債務時他可以選擇破產。 在這種情況下,破產人必須向法院申請破產。 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資產公平並有序地由破產案受託人攤分給債權人。 當自行提交或由債權人提交破產呈請書後,香港原訟法庭可針對破產人頒布破產令。 破產管理署署長或私營機構從業員可被委任為破產案受託人,負責處理個案。 回到目錄. 申請破產2024|在香港如何申請破產. 以下將簡介由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費用和程序。 債務人申請破產,需填妥《破產 (表格)規則》的表格3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和《破產 (表格)規則》的表格28C「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債務人呈請)」。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00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 (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6. 受託人 / 破產管理署署長會以 攤還債款的形式 ,在扣除有關費用後,把剩餘款項派發給各債權人。 於破產令生效期間(第一次被頒令破產通常4年年期),在扣除破產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合理生活開支後,破產人的收入餘額將成為破產資產的一部份,並在扣除有關費用後以 攤還債款的形式 派發給各債權人破產人可否在沒有任何限制的情況下離港外遊? 法例沒有明文規定,破產人離開香港時必須通知受託人有關行程及其聯絡處。 破產人可在不通知受託人的情況下自由離境。 當破產人行使其權利在不發出任何通知的情況下離港外遊,他可能需要承受法例規定下的負面後果,即法院可將其破產令的期限延長。 訂立限制的目的在於確保破產人在受託人的監管之下,以便受託人在管理有關資產時取得破產人的合作。

  7. 破產的法律定義. 本港破產條例將破產分為主動破產及被動破產主動破產: 債務人因無力償還欠債,主動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被動破產: 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起訴拖欠欠債的債務人。 申請破產程序. Step 1. 提交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要開始申請破產程序,破產人需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相關表格和費用可於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頁面免費下載和查閱。 Step 2. 見證、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