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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今日公布,周四起適度放寬 社交距離措施 ,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增加至12人。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修訂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由四人增至12人,有關修訂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由立法會審議,周四起生效,以配合早前政府公布將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生效周期。
      www.news.gov.hk/chi/2022/10/20221018/20221018_223026_224.html
  1. 2022年10月18日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修訂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由四人增至12人有關修訂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由立法會審議周四起生效以配合早前政府公布將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生效周期政府指香港新冠疫情自9月初的高峰回落後尚算平穩。 近日新增個案數字雖然未有進一步回落,每日徘徊5,000多宗,並因為傳播力可能更強的新變異病毒株出現而近日稍為有所回升,但整體入院、重症和死亡數字仍然處於相對平穩水平,公營醫療系統仍能在應付新冠入院個案的同時維持大部分正常服務。 其他由周四起適度放寬的社交距離措施包括容許在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電影院、博物館,以及會址和酒店、賓館的會議室或多用途室進行現場表演和跳舞活動,惟表演者須符合定期檢測等要求。

  2. 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 - 同心抗疫

  3. 2022年4月6日 · 在四月七日至四月二十日期間生效的具體措施第599F章下的限制詳情見附件一包括: (餐飲業務. (1)每天下午六時起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除特定處所(見附件二)外,餐飲業務負責人須繼續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有關業務的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及如該業務在某處所(或某處所的部分範圍)售賣或供應食物或飲品,供在該處所內進食或飲用,餐飲業務負責人須關閉該處所或該範圍(視乎屬何種情況而定)。 受影響處所將可繼續以外賣及外送方式售賣或供應食物及/或飲品。 餐飲業務負責人亦須於餐飲處所入口處張貼告示,提醒顧客不應於餐飲處所毗連的地方進食或飲用飲品。 所有餐飲處所繼續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所有進入餐飲處所的人士,均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獲豁免情況除外(詳情見 「疫苗通行證」實施安排相關新聞稿 )。

  4.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有賴全港市民的努力疫情在過去一個月逐漸緩和政府會在疫情受控的前提下按最新疫情發展及風險評估逐步有條件地放寬社交距離措施以重啟社交及經濟活動最新指示及指明下的規定及限制就第599F章的規定及限制見附件一詳情如下: 餐飲業務. ———— (一)餐飲業務負責人如採取一系列防感染措施,包括下列兩項新增措施,該餐飲處所將屬類別A。 兩項新增措施如下: 措施(a):確保使用者在進入處所前利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或登記有關人士的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並保留記錄31天;及.

  5. 2022年1月5日 · 政府將收緊社交距離措施至第三及第四波疫情時的最嚴厲水平以全力遏制市面人流社交活動和人羣聚集務求減少一切不必要的外出及活動從而阻止病毒在社區傳播有關措施適用於所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管的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具體措施詳情見附件一包括: (一)餐飲業務. (1)每天下午六時起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除特定處所(見附件三)外,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有關業務的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及如該業務在某處所(或某處所的部分範圍)售賣或供應食物或飲品,供在該處所內進食或飲用,餐飲業務負責人須關閉該處所或該範圍(視乎屬何種情況而定)。 受影響處所將可繼續以外賣及外送方式售賣或供應食物及/或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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