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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提示 :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 蘇永康 或 張頴康 。 劉頴匡 (英語: Ventus LAU Wing-hong ,1993年10月8日 — ) 香港本土 民主派人士 ,曾就讀 順德聯誼總會梁銶琚中學 、 香港中文大學 善衡書院 中國語言及文學系。 在校期間曾任 香港中文大學 善衡書院 學生會代表會主席,而且創立 本土派 學生組織 中大本土學社 。 2021年1月6日因早前參與立法會 激進民主派初選 涉嫌違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而被捕,2月底被拒保釋一直還押。 後來案件因劉頴匡參與領導,號召及煽動2019年7月1日立法會非法佔領和嚴重破壞事件改成暴動罪,並於2024年3月16日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約4年半。 [2] 經歷 [ 編輯]

  2. 香港中文大學 中國語言及文學系(肄業). 劉頴匡 (英語: Ventus LAU Wing-hong ,1993年10月8日 — ) 香港本土 民主派人士 ,曾就讀 順德聯誼總會梁銶琚中學 、 香港中文大學 善衡書院 中國語言及文學系。. 在校期間曾任 香港中文大學 善衡書院 學生會 ...

  3. 2024年3月16日 · 劉頴匡30歲在案發時曾與其他示威者商議應否留守立法會並在警方清場時曾向警方表示立法會內有示威者打算撤離李官認為劉雖然沒有破壞行為但參與程度並非低從他與其他示威者商議去留可見劉有帶領號召及煽動角色延續了暴動的可能性其參與屬於重中之重並以監禁7年作起點但其於劉在最早階段認罪及無案底故判監54個月20天即約4年半。 王宗堯被判監74個月。 資料圖片. 鄒家成另涉「47人案」,他在此案中判監5年1個月。 資料圖片.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 資料圖片. 劉穎匡另涉「47人」案,在此案判囚約4年半。 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吳志勇。 資料圖片. 畢慧芬。 資料圖片. 馬啟聰步出法庭。 歐樂年攝. 黃家豪步出法庭。 歐樂年攝.

  4. 2024年3月11日 · 被告劉頴匡 (29歲)及被告鄒家成(25歲),承認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兩人連同另外14名罪成被告將於3月16日接受判刑,包括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佔領運動失敗打擊未完成學位課程. 劉自行陳情指,他出身於基層公屋家庭,會考獲6A3B的佳績,獲拔尖升讀中文大學中文系,後來因佔領行動失敗而深受打擊,最終未有完成學位。 劉透露,他在還押期間修讀都會大學的語言與翻譯榮譽文學士,望能早日出獄完成學業。 再揀一百次都會進入大樓. 劉續指,當晚在知悉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後,他擔心會發生流血事件,故未經思考下趕往現場。 劉強調他從未想過要進行破壞,初時進入立法會只是為傷亡減到最少。

  5. 2023年5月29日 ·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令到立法會大樓內外滿目瘡痍事後多人被捕包括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表明認罪而正被還押的民主派人士劉頴匡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共13人他們被控參與暴動等罪案件今 (29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審理其中7名被告承認暴動罪包括劉頴匡和孫曉嵐法庭暫定7月28日處理求情及判刑。 至於王宗堯則否認暴動罪,但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條例),他將連同其餘4名否認暴動罪的被告開始受審,預期審期44日。 7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包括羅樂生 (22歲)、畢慧芬 (27歲)、孫曉嵐 (27歲)、潘浩超 (34歲)、沈鏡樂 (26歲)、劉頴匡 (29歲)及范俊文 (31歲)。

  6. 2024年3月11日 ·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佔領立法會大樓早前承認暴動罪涉初選47人案的劉頴匡及鄒家成11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親自陳情其中劉頴匡表示當時對示威者成功闖入立法會感驚訝擔心發生流血事件故幾乎無經思考下到場而最終成功減少傷亡,「即使畀我重新揀多一百次我都係會選擇進入大樓我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流血」。 劉又指他被捕前曾短暫離港,但終決定返港,「我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最愛嘅城市」,想「證明真係有人願意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既然我同情示威者,我願意同佢哋一齊坐監。 劉最後提及,坐監逾三年同齡朋友結婚、追尋自己夢想,「我都有過自己夢想,但呢個夢想就搞到我要坐監」,拍拖9年的女朋友亦要每日為自己奔波。

  7. 劉頴匡 Ventus Lau. 14,674 likes. 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 新界東民主派初選出線候選人。. 自去年六月起組織 .

  8. 2023年2月6日 · (資料圖片) 民間集會團隊於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警員與集會人士發生衝突其中4男涉嫌襲警被控蓄意傷人暴動等罪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則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及拒絕服從警員命令罪案件今6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劉頴匡被控的兩罪獲存檔法庭即他毋須受審。 其中兩男承認暴動等罪,還押至案件審結後判刑。 審訊明續。 被告依次為劉頴匡(現年29歲)、學生李旭熙(案發時20歲,下同)、運輸工人陳國榮(34歲)、無業楊皓泓(19歲)學生黃家熙(17歲)。 陳國榮承認於遮打花園參與暴動及蓄意傷害警員,否認於長江中心外暴動及串謀傷人受審;黃家熙承認於長江中心外參與暴動,另一項串謀傷人罪則獲存檔法庭。 另外兩人則不認罪受審。

  9. 劉頴匡 ( 英文 : Ventus Lau , 1993年 10月8號 —),係 香港 本土派 人士, 沙田社區網絡 創辦人,學生時期亦創辦過 中大本土學社 。. 2014年初劉頴匡喺 譚凱邦 邀請之下,加入咗 新民主同盟 ,重做咗沙田博康區嘅社區主任,但喺第二年(2015年)初,因為 退 ...

  10. 2024年3月16日 · 李官亦認為劉頴匡有帶領指揮及煽動角色包括在在會議廳與示威者商討應否繼續留守並用擴音器發言呼籲金鐘的示威者守護留守立法會人士又提醒要撤退的示威者盡量12點前安全離開認為是與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導致暴動延續屬於暴動重中之重的一員。 王宗堯妻子. 對於判刑結果,黃于喬步出法庭時向記者表示屬預計之內,但同時有少許「滑稽」、「少少搞笑」。 她指,控方證據均顯示他勸喻別人安全離開立法會,惟今日控方將他形容成運動主謀、策劃整場運動,直言「嘩,原來佢哋咁犀利,今日先知,將佢(身份)變成民主鬥士咁」、「荒謬、荒唐到搞笑嘅境界」,認為劉頴匡說話「有啲領導感覺啫,佢唔係領隊角色」。 她亦提到,判詞將其餘十多名被告整個運動有關,「判到7年、6年咁樣,真係好似佢哋孭晒所有嘢咁樣」。 黃于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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