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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2月18日 · 強積金制度 背景 計劃種類 涵蓋範圍 參加及終止程序 強制性供款 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稅務 帳戶管理 提取強積金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抵銷安排 強積金制度周年宣傳 強積金投資 投資運作 基本概念 基金種類及特點 投資組合 可持續投資 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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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積金局網站內備有強積金資訊和相關常見問題供市民參閱積金局亦鼓勵強積金計劃成員使用積金局的電子工具管理強積金例如個人帳戶電子查詢平台,「強積金基金平台」,及不同流動應用程式 。 電郵 : mpfa@mpfa.org.hk. 熱線 : (852) 2918 0102. 傳真 : (852) 2259 8806. 積金局就各項查詢服務提供不同便捷途徑(例如熱線、電子查詢表格及流動應用程式等)予市民使用,請按以下連結了解詳情。 一般查詢. 查詢個人帳戶資料. 查詢無人申索權益資料. 如欲親身前往積金局辦事處(例如遞交文件),請先致電熱線(2918 0102)預約。 辦事處地址. 香港觀塘巧明街98號 The Millennity 1座 12樓.

  4. 該等強積金計劃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第21及21A條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註冊註冊計劃),以接受參與僱主及成員的強制性與自願性供款以及持有從供款產生的累算權益

  5.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簡稱 強積金管理局 或 積金局 ,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 ,縮寫 MPFA )是 香港法定機構 之一,根據《 香港法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 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的運作。 歷任首長 [ 編輯] 主席︰. 李業廣 (1998年-2007年) 范鴻齡 (2007年-2009年3月17日) 胡紅玉 (2009年3月17日-2015年3月17日) 黃友嘉 (2015年3月17日-2021年3月17日) 劉麥嘉軒 (2021年3月17日-) 行政總監︰. 黃志光 (署任;1999年2月2日-2000年5月31日)

  6.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簡稱 強積金管理局 或 積金局 ,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 ,縮寫 MPFA )是 香港法定機構 之一,根據《 香港法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 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的運作。 歷任首長. 主席︰. 李業廣 (1998年-2007年) 范鴻齡 (2007年-2009年3月17日) 胡红玉 (2009年3月17日-2015年3月17日) 黃友嘉 (2015年3月17日-2021年3月17日) 劉麥嘉軒 (2021年3月17日-) 行政總監︰. 黃志光 (署任;1999年2月2日-2000年5月31日)

  7.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強積金制度. 主頁. 本港居民. 就業. 強積金制度. 就業. 強積金制度. 僱員資訊. 僱主資訊. 自僱人士資訊. 本頁內容對你有幫助嗎? 修訂日期:2022年10月. 我想. 探索職業、進修及發展路向. 認識法定最低工資. 收取大型招聘會的通知. 了解轉職時的強積金安排. 查閱僱員再培訓局的培訓課程. 相關連結. 常用政府表格. 申請政府職位. 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表. 更多 > 常用網上服務. 強積金制度.

  8. ENG. 简体. 繁體. . ENG. 简体. 管理強積金. 一Click快簡易. 電子化・更輕鬆・更環保. 指揮你的退休生活. 由一Click開始. 一隻手指可以指揮輕鬆的節奏亦可以在網上指揮你的強積金更為環保出一分力立即聯絡你的受託人開立及啟動網上強積金帳戶並選擇以電子方式收取強積金結單基金便覽及其他資料。 指揮你憧憬的退休生活,一切電子化、更輕鬆、更環保。 積極管理強積金帳戶. 強積金是為未來退休生活作部署的一項「長線投資」,是你的重要資產。 和其他資產項目一樣,在你的帳戶名下的強積金,都是屬於你的。 越早開始管理,越多時間作財富滾存,你的退休生活就可享更大保障。 了解更多. 電子化強積金之旅.

  9. 強制性供款:僱員及僱主均須就僱員向強積金計劃作出強制性供款,供款額為僱員有關入息的百分之五,以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現時為每月30,000元或每日1,000元)作為計算供款的上限收入少於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現時為每月7,100 元或每日280元)的僱員無須供款,但僱主仍須為他們作出強制性供款。 自僱人士亦須按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就有關入息作出百分之五的強制性供款。 強積金法例訂明,積金局必須在每段四年期間內對強積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進行不少於一次檢討,以確定是否有理由修訂有關入息水平。

  10. 強制性公積金 ( 強積金) 制度在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是本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以監管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備足額資金的強制性供款計劃。 強積金制度所涵蓋的僱員,僱主及自僱人士須分別作出以僱員或自僱人士有關入息 5% 計算的定期強制性供款,而供款金額受法定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所限制 ; 就月薪僱員而言,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爲 $7,100 及 $30,000 。 現時,共有 12 名強積金受託人管理 24 個強積金計劃,向約 470 萬名計劃成員及 36 萬名參與僱主提供服務。 強積金總淨資產值已超過 11,000 億元,自強積金制度成立以來的年率化內部回報率 ( 扣取收費後) 爲2.5 % 。 持續進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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