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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事訴訟要調解嗎?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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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3年2月6日 · 遺產分割訴訟屬於必須強制調解的案件然而什麼是強制調解? 既然叫強制,我是不是一定要去? 強制法院調解不出席會怎麼樣? 出席調解要注意什麼地方? 本文就常見問題和應注意事項一次回答! 目錄 隱藏. 1 什麼是強制調解? 2 強制調解項目法院調解有哪些? 3 例外不用強制調解的情況. 4 強制調解 vs. 任意調解. 5 如果出席調解,一定要接受調解條款嗎? 6 調解對方不來怎麼辦? 7 法院調解不出席會怎樣? 不想去調解可以嗎? 8 法院調解不去會被假扣押嗎? 9 調解不出席如何避免被假扣押. 10 我被告了,該不該出席調解? 11 法院調解不成立之後(流程說明) 12 調解不成立後可否再調解? 13 調解好處與壞處. 13.1 好處(優點) 13.2 壞處(缺點)

    • 民事訴訟流程 是什麼?
    • 第1件事:「遞狀」,開啟民事訴訟的流程
    • 第2件事:「民事訴訟費用」,繳納打官司費用後才能進行訴訟
    • 第3件事:「傳票」,民事提告多久會收到傳票/開庭通知書?如何辨別真假?
    • 第4件事:「閱卷」,怎麼寫閱卷聲請書?
    • 第5件事:「判決查詢」,透過民事案件判決查詢 第一時間知道判決結果

    1.原告提出民事起訴狀,並繳納訴訟費用

    原告提出民事起訴狀時,需一併繳納訴訟費用。

    2.如果屬強制調解事件,先進行調解程序

    如果在民事訴訟中屬於強制調解事件(民事訴訟法第403條),不管在提告之前雙方當事人有沒有經過私下和解,只要一方提告,將民事起訴狀送至法院時,法院就會先安排調解程序,盡量促成雙方和解,以符合訴訟經濟。

    3.被告提出答辯狀

    原告提出民事起訴狀後,被告可以提出答辯狀,以此反駁原告起訴狀的內容。 雙方藉由書狀讓法院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並提出證據或聲請調查證據佐證所言不假,說服法官做出對自己有利的判決。

    民事如何提告?

    因為訴訟制度是為了公平的解決紛爭,如果雙方都不知道對方的主張或是證據,那訴訟會因為雙方資訊不對等,沒辦法有效地在開庭時攻防、發現真實。所以書狀及證據除了要交給法院「正本」,還要給對造「繕本」。 如何提告民事?民事提告流程的第1步:原告將寫好的起訴狀正本,及要給對方的繕本都一起遞交給法院,法院會再將起訴狀繕本寄給對造。

    被告怎麼辦?

    收到起訴狀後,被告如果認為對方沒有理由,可以寫在民事答辯狀中,並將正本遞給法院,繕本給對造,也就是「繕本逕送對造」。

    收到起訴書到開庭要多久?

    遞狀起訴後,通常約2~4週會收到開庭通知書,上面會記載開庭日期、開庭時間。大約會是收到開庭通知書後,1個月左右開庭。 以上時間為一般情形,僅供參考,個別案件情形仍有差異,最終以法院或檢察署通知書為準。 至於,什麼是正本?什麼是繕本?民事答辯狀自己寫完如何向法院遞狀的更多詳情, 請參考:如何親自遞狀?3個注意事項

    民事訴訟中需要先支付訴訟費用,才可以開始民事訴訟程序,如果沒有繳給法院的話,就有可能會被駁回。 所以民事訴訟費用、民事法庭費用,一開始由請求或聲請的一方先支付,至法官判決後,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判決主文中也會寫明由原告或被告,全部或依比例負擔。 民事訴訟的費用有哪些呢?包括裁判費用、鑑定費用、證人旅差費用、地政測量費用等。 其中,裁判費用是法院開庭費用,由原告在起訴時依爭執的金額,需要先墊付的費用。之後如果原告有撤訴、和解等事由,可以在3個月內聲請裁判費退還。 如何聲請退還裁判費? 請參考:如何聲請裁判費退還?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書狀 律師費也算是訴訟費用嗎?提起官司的律師費誰付? 想了解更多請參考:民事訴訟 費用誰付?律師費對方付?律師專業解析2大要點,讓你事前瞭解訴訟成本!

    傳票是什麼?

    傳票/開庭通知書(下稱傳票) 是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為了傳喚當事人(原告、被告、告訴人等)、證人、關係人到庭,所寄發的文件。傳票上除了會記載姓名、住址、被傳喚的案由等,還會記載「案號」和「股別」。 1. 案號就像是案件的身分證字號,是專屬於這個案件的號碼,通常會是000年度○○字第000000號。 2. 股別是承辦這個案件的單位,以「○股」做為代號。

    被告的話法院傳票多久會收到?

    因各地法院處理流程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但通常會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後1至2個月寄出。

    證人也會收到傳票?

    傳票上會記載是以什麼身分被傳喚的: 若是以「證人」身分被傳喚:代表有一案件的犯罪事實需要被證明,因此需要證人出庭作證,可以請領500元的到庭日費(俗稱車馬費)。 被告但沒收到傳票怎麼辦?收到傳票一定要去嗎?莫名收到詐欺傳票,法院傳票如何查詢真或假? 律師告訴您如何確認收到的傳票是什麼意思:莫名其妙收到傳票?5步驟看懂是否要上法院!

    什麼是閱卷?

    閱卷就是「閱覽卷宗」,而卷宗是指訴訟進行中所有的資料,包括開庭筆錄、雙方的書狀,和法院向機關調取的書面資料等等,依時間先後順序整理成冊。

    為什麼要閱卷?

    在開庭或遞狀前,可以透過閱覽法院的卷宗資料,先了解案情以事先準備如何答辯;亦或是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或請法院向機關調取資料後,可能會在幾天後收到法院的通知,通知上寫著「資料已回,請於庭期前聲請來院閱卷,並以書面表示意見。」,而機關單位的回覆和書面資料都會被收錄在卷宗中,那麼當事人想知道機關的函覆,或書面資料的內容,就需要聲請閱卷。 除了收到法院通知外,一般在訴訟進行一段時間後,也可以向法院聲請,看看有沒有對方提出於法院,但沒有寄給自己的書狀;或是看開庭筆錄,確定之前自己說過什麼,或對方是怎麼回答的,有沒有前後敘述矛盾的情形,可以在書狀中提出。

    如何聲請閱卷、聲請閱卷流程為何?

    先打電話向書記官預約時間,確認卷宗可以閱覽後,就可以填寫閱卷聲請書。並在傳真或寄email給書記官聲請書後,打電話向書記官確認是否有收到。 那麼閱卷聲請書要怎麼填寫呢?閱卷室的閱卷時間? 請參考:一次搞定!聲請閱卷流程詳解(內附閱卷聲請書範例、聲請閱卷費用說明),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上述問題。

    經過漫長的訴訟上攻防後,無論是原告或是被告,最關心的莫過於判決結果。 然而,宣判當天想知道判決結果卻不知道如何查詢? 迫不急待想在收到判決書前,先知道判決結果的話,除了在法院宣判當天到庭聽判之外,也可以至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線上查詢判決結果,或是至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查詢判決書全文。 所以首先,你可以先確認案件的案號是什麼,在開庭通知書上會有案件的案號,這就像案件的身分證字號一樣,不管是用下述哪種方式,都需要有這個案號才能查詢判決主文。 1. 透過主文公告查詢系統查詢主文: 選擇宣判的法院名稱、案件類型(刑事、民事、行政),及案號後,按下查詢就可以知道判決主文了。通常早上宣判的話,下午或隔天系統就會更新了。 2. 在裁判書查詢系統查判決書: 約略在宣判日10至14天後,輸入當事人(原告或被告...

    • 民事訴訟流程是什麼?起訴當私權糾紛發生時,依 民事訴訟法§129 ,原告須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狀,開始訴訟流程。此時,提出告訴的原告要先墊付裁判費。同時,為了防止「向他人借錢的債務人」脫產,使「借他人錢的債權人」(原告)拿不回自己的錢,法院可以在起訴前啟動假扣押或假處分保全程序。
    • 民事訴訟的審級。民事訴訟程序分為三種,分別是:通常訴訟程序、小額訴訟程序與簡易訴訟程序,三者原則上 依訴訟標的價額、事件為所分類依據。在審級方面,通常訴訟事件採三級三審制為原則,原則上由地方法院管轄第一審,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第二審,最高法院管轄第三審。
    • 為什麼要先調解?我就想直接開吉啊。這些制度上的設計,應該是在這些事件裡,立法者希望大家不要那麼緊張,不要急著走到訴訟,先到法院調解看看。相似的規定不只民事訴訟法有,勞動事件法(§16)、家事事件法(§23)中,都可見得。
    • 最後的4大重點整理。原告須先墊付裁判費,如果最終勝訴,可轉嫁敗訴一方承擔。起訴後不一定會直接進入審理程序,某些案件有強制調解流程。如果訴訟標的和訴之聲明不符合訴訟要件,案件可能遭到駁回。
  3. mediation.judiciary.hk › tc › mediation_faq調解 - Judiciary

    調解. 解决糾紛的另一途徑. 調解常見問答集 < 關於調解. 問1甚麽是調解? 問2爲何考慮調解調解有甚麽好處? 問3調解需要多少費用? 問4調解需要多少時間? 問5甚麽案件適合調解? 哪些案件卻不適合調解? 問6調解與仲裁、或訴訟有何不同? 問7當事人如何可以肯定調解會帶給他們公平的結果? 問8調解如何適用於強制售賣土地案件? 問9如果我選擇調解,我仍然需要委託律師? 問10調解機構可以怎樣幫我? 問11怎樣委任調解員? 問12誰是認可調解員? 問13在民事案件中,調解是怎樣進行的? 問14在調解前,我需要做什麽準備工作? 問15我是否必須參與調解? 問16當事人不能達成和解又怎樣呢? 問17保密. 免責聲明. 此文本只作一般參考用途,不應被視為法律或法院常規的詳盡或具權威性的說明。

  4. 2020年7月22日 · 會有兩種機構提供民眾進行調解程序的目的在於促進當事人和諧且有效解決紛爭無須透過法院以較繁瑣的訴訟程序處理達到減少法院案件量的負擔並使民眾得以多元接觸並使用調解程序來解決爭議。 (法院調解. 第一種是在法院的調解是依照民事訴訟法調解的規定 [1] ,再視案件類型是否須先進行調解程序而區分為強制調解事件任意調解事件」。 1. 強制調解事件. 如果是屬於以下應強制調解的事件,民眾在起訴後,就必須先經過調解程序。 只有在調解不成立的時候,案件才進入法院的訴訟程序審理 [2] 。 (1)如有關不動產利用權利的相鄰關係紛爭、 (2)不動產界線界標紛爭、 (3)不動產共有人間關係紛爭、 (4)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有關共有部分紛爭、 (5)不動產租金或地租增減紛爭、

  5. 2019年7月30日 · 調解並非萬能,當事人仍須盡力. 第一次調解後雙方雖未達成和解但已有共識仍可排定續調之時間雖然理論上續調次數無限制但法院的調解案件是有結案時間限制的三個月),如果超過三個月仍無法調解成立除非敘明事由經司法事務官核可不然法院還是會直接核發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之後還是要訴訟處理。 目前法院在家事調解方面做得不錯,調解委員都有耐心,會盡力促成和解;但民事調解就不一樣了,民事的調解委員較少會花時間勸諭雙方,反而希望當事人自己多私下談,若在法院無共識,有的委員也會建議當事人直接調解不成立去訴訟,反而無法發揮調解的功能。 所以民眾向法院聲請調解時,也要多花時間私下跟對方談,不要只在法院談,才能增加調解成立的機會。 如有委任律師的需求,歡迎聯絡我們預約法律諮詢. contact us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