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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行使你在條例下的查閱個人資料權. 法律協助. 機構. 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資料外洩事故通報.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個人資料私隱管理系統. 專業研習班.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標準指引.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內地《個人信息保護法》簡介. 歐盟《通用數據保障條例》 快速連結: 專題網站: 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

  2. 親臨公署或郵寄.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13樓1303室. 公署接待處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45分 至 下午12時45分. 下午1時50分 至 下午5時40分. 傳真. 你亦可以填妥投訴表格 (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一般投訴 /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起底」投訴 )用傳真向我們查詢或投訴. 傳真號碼:28777026. 電子郵遞. 你可以填妥投訴表格 (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一般投訴 /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起底」投訴 ),並轉送至以下電郵地址作出投訴. complaints@pcpd.org.hk.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請注意,你可自願向公署提供你的個人資料。 你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與本投訴直接有關的用途。

  3.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專員」)根據條例成立擔任專責資料私隱的監管機構如果你發現有人在處理你的個人資料時可能違反條例你可以向專員作出投訴視乎個案的事實和證據專員會決定是否就投訴個案進行調查或終止進行調查

  4.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簡稱 私隱專員公署私隱署 ; 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 , 縮寫 : PCPD ),為於1996年8月1日成立的 香港法定機構 ,目標是為確保 香港 各界遵從於1996年12月20日生效的《 香港法例 》第486章《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 ,以保障 個人資料 私隱 的恰當應用。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總部位於 香港島 灣仔 皇后大道 東248號 大新金融中心 12樓及13樓1301-1304室,於2006年3月25日前位於 港灣道 1號 會展廣場辦公大樓 。 歷任首長.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首長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簡稱私隱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

  5.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有關機構電話簿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本網頁可讓您搜尋政府各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的職員或查詢電話號碼. 最後更新: 09/05/2024.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下載. 姓名. 職位. 辦公室電話. 電郵. 姓名, 職位, 辦公室電話, 電郵. 姓名 鍾麗玲 女士. 職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辦公室電話 2877 7134. PA_PC@pcpd.org.hk. 電郵 PA_PC@pcpd.org.hk. 請您選擇辦公室: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備註: 1.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 2.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 3.

  6. 2024年3月25日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5日推出兩份懶人包教導市民精明使用智能電話和社交媒體時保障個人私隱的貼士其中在使用智能電話時建議用密碼或生物識別解屏功能提防公共Wi-Fi和避免使用公共充電設施等使用社交媒體時建議以專用的電郵帳戶進行註冊設定高強度密碼及減少留下數碼足迹等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香港有近650萬個社交媒體用戶帳號平均用戶每日使用兩小時智能電話和社交媒體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但兩者潛藏的個人資料私隱風險亦不容忽視. 私隱專員公署兩份懶人包,分別名為《明智使用智能電話》及《精明使用社交媒體》,為用戶提供精明使用智能電話和社交媒體以保障私隱的貼士。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近期有報告指出,香港有近650萬個社交媒體用戶帳號,用戶均使用兩小時。

  7. 2020年7月24日 · 我們相信鍾女士定能憑藉過去的法律和行政經驗帶領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更上層樓。 「現任私隱專員黃繼兒的任期將於二年八月三日屆滿。 黃先生任內在本港及國際層面致力加強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貢獻良多。 在他的領導下公署的工作在多方面均有所提升包括有效執行私隱條例》、加強各種宣傳教育工作以加深大眾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認識等。 他並倡導公私營機構建立保障私隱的文化,推動機構將保障個人資料的數據道德納入為企業管治的一環。 我們對黃先生過去五年的服務表示衷心感謝。 「現任私隱專員卸任後,副私隱專員將署任私隱專員一職,直至新任私隱專員上任為止。 為選聘新任私隱專員,政府本年初展開公開招聘,並成立遴選委員會,負責考慮候選人及向行政長官推薦委任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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