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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9日 · 今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舉主席期間,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疑被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拉倒在地上,陳志全提出私人檢控,控告郭偉強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原定今(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惟律政司正式介入私人檢控,指因案件證據不足以證明指控,無合理定罪機會,故決定不提證供起供郭偉強。 裁判官撤銷郭的控罪。 傳票控罪指,陳志全於2020年6月4日提出告發,指稱郭偉強(42歲)於2020年5月8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及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陳志全。 案件原定於今天進行審前覆核,代表律政司司長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出,律政司上周五(6日)已發信表明,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4條,決定介入本案,並申請終止訴訟程序。
2020年10月15日 · 私人檢控是一項憲法保障的寶貴權利,制衡權力機關的怠惰或偏袒,任何一個公民都可以提出私人檢控。 由於一般人沒有警方的強制權力,最大困難在於搜證。 今年,首次有警員被私人檢控,而且獲法官批出傳票。 根據法例,律政司有權在任何階段介入私人檢控程序,決定繼續檢控或者撤銷檢控。 如果私人檢控沒有合理定罪機會、違反公眾利益、基於不恰當動機而提出或構成濫用程序等,律政司有責任介入並停止相關的法律程序。 去年國慶,警方一日開了六槍實彈,其中一槍在西灣河發生。 許智峯獲當事人同意後,向交通警關家榮提出的私人刑事檢控,涉及三項控罪。 那一天,是去年的十一國慶。 一名防暴警員未知何故單獨行動,一羣示威者從後追擊。 該名警員在荃灣大河道被示威者推跌,其他示威者上前圍打。
2020年11月6日 · 民主黨涂謹申回應指,律政司今次決定應該譴責,特別今次是由受害者陳志全個人提出檢控,他相信案件本身有合理上訴機會,批評「律政司做法太過份」,令人質疑是為了保障建制派議員涉嫌違法的行為。 他又表示,今次事件的受害者不只是陳志全,而是所有香港人,包括在港經商人士。 涂謹申呼籲,建制派應去信律政司要求不要介入案件,否則只會等於拖垮整個私人檢控制度。 涂謹申斥「律政司做法太過份」,令人質疑是為了保障建制派議員涉嫌違法的行為。 (彭焯煒攝) 郭偉强相信律政司是審慎決定 評論言之尚早. 郭偉强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律政司事隔多時才決定介入,相信是一個審慎的決定,但現時仍要待下周一上庭由法官作最後決定,目前作評論是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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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審查會議由誰主持?
陳情人不願意聽取或接受陳情受理單位之建議或決定會導致什麼行為?
什麼是私人檢控?
陳志全被郭偉強拉倒在地上 律政司為何介入私人檢控?
2020年11月9日 · 陳志全指稱須按事件始末及整體情況作考慮;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人的罪行,亦沒有合理定罪機會,現有證據甚至顯示表證不成立,因此不提證供起訴被告。獲法庭批准撤銷檢控傳票。
2020年11月9日 · 【Now新聞台】律政司介入陳志全私人檢控郭偉强普通襲擊的案件。律政司指無合理定罪機會,以不提證供起訴,法庭批准撤銷檢控傳票。 郭偉强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陳志全則沒有到庭。律政司早前已去信法院,提出介入。
(星島日報報道)人民力量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私人檢控工聯會議員郭偉强的普通襲擊案件,律政司決定介入及不提證供起訴。陳志全不滿律政司無提供任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陳志全早前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提出私人檢控,指稱今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期間被郭拉跌倒地。 案件早前再提訊時,郭偉強表明不認罪,陳志全昨(6日)在facebook表示,律政司來信決定介入私人檢控,透露將會不提證供(off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