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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8日 · DR醫學美容集團8年前發生致命醫療事故一名46歲女顧客接受一項名為CIK聲稱可加強免疫力的療程後細菌感染最終因器官衰竭不治。 另外兩名同接受該療程的女顧客則傷殘,其中一人需截肢。 集團創辦人和實驗室男助理於2017年因誤殺罪成被判監惟陪審團當時未能就涉案女醫生麥允齡的誤殺罪達成有效裁決案件今年經重審後麥上周被陪審團裁定罪成。 高等法院法官今 (8日)判被告入獄3年半。 被告或面對民事索償及失醫生資格. 法官判刑時指,麥在案中未有告知死者陳宛琳,涉案CIK療程的風險、其成效未經證實等。 法官認為,若陳獲知上述事項,很有可能拒接納療程,但法官亦接納,麥對僱主周向榮錯誤信任。 法官以4年半為量刑起點,因辯方同意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獲減刑3個月。

  2. 2022年7月29日 · DR醫學美容集團10年前發生致命醫療事故涉案女醫生麥允齡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3年半醫委會今日29日刊憲稱因應麥被法庭裁定嚴重疏忽導致誤殺罪」,該會展開適當研訊後判定其有專業失當行為頒令由今日起將其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為期5年2012年DR醫學美容事故一死一截肢一傷殘女西醫麥允齡誤殺罪成被判入獄3年半她欲就定罪提出上訴被駁回。 (資料圖片 /盧翊銘攝) DR醫學美容案中,集團創辦人和實驗室男助理於2017年,因誤殺罪成被判監,惟陪審團當時未能就麥允齡誤殺罪作出裁決,至案件重審後裁定其誤殺罪成並判監3年半,麥提出上訴,上訴庭拒受理。

  3. 2022年3月19日 · 陳凱旭與DR誤殺案被判囚三年半的女醫生麥允齡為情侶二人育有兩名女兒二人曾經離婚陳與前妻育有一子一女消息指警方在濫發疫苗豁免證明書案件中拘捕的其中一名69歲李姓女子為麥允齡的家人被捕李姓女子為麥允齡家人. 今次涉事觀塘診所門外貼有小麥智能健康中心」,而以涉案地址登記的小麥診所觀塘有限公司小麥健康集團有限公司」,均由李姓女子擔任唯一董事。 其實陳凱旭過往已與該名李姓女子關係已十分密切,陳凱旭履歷中在香港最後任職的公司「冰肌醫療集團」,陳是唯一股東,李姓女子為該公司的董事。 涉事觀塘診所位置 . DR美容集團2012年發生致命醫療事故,三名接受療程的女顧客在進行療程後出現敗血性休克,最終結果一死兩傷殘,轟動全港。

  4. 2022年3月9日 · 上訴人麥允齡39歲早前向上訴庭就其誤殺定罪申請上訴許可今早由懲教署職員押解到高等法院聽取判決雙方律師代表均毋須到庭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於庭上宣判拒絕受理申請並表示相信上訴人的代表律師將建議其下一步行動。 上訴庭頒下判詞指出,上訴一方主要針對原審法官於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包括指引陪審團考慮控罪元素時,就控罪元素中違反謹慎責任之程度,並沒有向陪審團作出充份解釋,對上訴人構成不公。 上訴一方又質疑控方於開審前修改控罪詳情,致使控罪詳情過於複雜,以及令控方案情有所改變。 上訴庭指出,本案於首次審訊時,由於陪審團未能就上訴人作出有效裁決而須重審。 上訴庭同意若控方於第二次審訊時以不同案情重新審訊的話,對被告會構成不公。

  5. 2020年12月8日 · 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於2012年疑接受CIK療程後死亡註冊女醫生麥允齡早前於高等法院經重審後被裁定嚴重疏忽誤殺罪成還押至今8日早判刑。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作為註冊醫生,對死者違反謹慎責任,若死者早知有關療程作為癌症治療仍屬臨床試驗等因素,相信死者很大機會不會選擇接受療程。 法官指被告缺乏獨立判斷,盲目相信療程對健康人士有裨益,以4年半為判刑起點。 法官考慮到被告有悔意及案件被拖延等,減刑至3年半。 被告麥允齡(39歲),聞判後表現冷靜,徐徐步入囚室。

  6. 2020年12月8日 · 替死者施針的女醫生麥允齡經重審後日前被裁定誤殺罪成今早 (8日)在高院被判監3年半法官張慧玲在判刑時表示陪審團的裁決顯示他們一致同意被告嚴重疏忽沒有對死者負起應該負的責任最終導致死者去世而被告可以合理預想其塞責會引起死亡的後果具體而言被告的疏忽包括沒有向APSC查問有沒有為血液樣本做細菌測試及沒有向病人解釋CIK療仍在試驗階段未有醫學證據支持療程對健康人士有好處接受療程後可能會有不良反應甚至感染的風險。 張官又指,死者做療程前見過被告,理應相信她會作出必要的解釋和分析。 但由於被告沒有這樣做,結果死者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決定接受療程,故被告在事件上是極度塞責。 雖然如此,張官同意DR匆忙推出CIK療程,並不是被告負責推廣,她也並無涉及處理血製品的工序。

  7. 2021年10月27日 · 40歲註冊女醫生麥允齡在2012年於DR醫學美容中心為顧客進行CIK療程令顧客事後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麥允齡去年經重審後被裁定誤殺罪成被判囚3年半她不服定罪今到高等法院上訴其律師代表指原審法官總結案件時未有充分解釋辯方就嚴重疏忽的陳詞令陪審團可能只同意部分而非所有控罪元素。 上訴庭提出質疑,並指本案陪審團達成一致裁決,反映陪審團均同意本案全部5項控罪元素。 上訴庭需時考慮,預計將於下月頒布書面判詞。 代表上訴人麥允齡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指出,法官張慧玲總結案件歸納控辯雙方證詞時,未有充分及公平地解釋辯方就嚴重疏忽(gross negligence)方面的陳詞,陪審團其實可能並非全部同意涉案構成嚴重疏忽誤殺罪的所有控罪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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