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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功修畢 」課程是指申請人必須已出席不少於基金課程總上課時數的百分之七十或課程所規定的較高出席要求(以較高者為準),並在所有獲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批核的基金課程評核方法(包括任何已獲批核計算整體成績比重的考試及功課要求)中取得整體分數的百分之五十或基金課程所規定的較高評核要求的百分比率(以較高者為準)成功修畢基金課程的證明文件可包括修業證書、由院校/培訓機構發出的信件或成績單等,證明申請人已通過有關的課程評核及出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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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什麼是持續進修基金?. 持續進修基金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於成功修畢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基金課程),可不限次數申領合共最多 25,000港元 的資助。. 本會部分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 ...

    •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要求
    • 持續進修基金|所需文件
    • (一)親身遞交/郵寄到辦事處
    • (二)遞交紙本申請到收集箱/投遞箱
    • (三)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提交的電子申請
    • 持續進修基金|資助金額
    • 領過持續進修基金,帳戶沒有結餘
    • 申領過持續進修基金,帳戶尚有結餘
    • 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發放安排
    報讀基金資助的課程,而且已經支付全部學費,並達成以下「成功修畢」的要求
    申請人從未就同一項課程獲得其他公帑資助計劃的資助
    已經獲得院校/培訓機構蓋印的申請表正本*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香港智能身份證/單程證)
    學費繳付證明副本
    成功修畢課程的證明文件副本 (院校/培訓機構提供的出席記錄、成績表和畢業證明的文件等)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1. 地址:新界荃灣青山公路388號中染大廈25樓07-11室 2.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08:45 - 中午1:00, 下午2:00 - 5:45(公眾假期除外) 選擇郵寄的話,請確保已支付足夠的郵資以及在信封上寫上回郵地址,以免寄送失敗

    長沙灣政府合署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 1. 平日: 11樓學生資助處 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08:45 - 中午1:00,下午2:00 - 5:45(公眾假期除外) 2.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地下大堂內(由長沙灣政府合署側門經保安崗位入口進內)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門外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日 上午8:00 - 晚上11:00

    「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平台填寫及遞交電子申請表格
    網上成功遞交申請後,列印申請表並在丁部聲明書簽署
    交給院校 / 培訓機構蓋印證明
    網上成功遞交申請起計一個月內,將已經簽署和蓋印的申請表格正本經以上兩種途徑遞交

    持續進修基金為市民提供不限次數,申領上限為25,000元的資助。資助金額分為兩個部分,申請人需要用完首部分10,000元資助金額後,才可以使用第二部分的15,000元。而首部分10,000元的資助中,申請人自行負擔2成的學費,而第二部分15,000元資助則要自行負擔4成的學費。

    由於在2022年8月1日前持續進修基金的資助金額為20,000元,所以在2022年8月1日前申領過持續進修基金基金,並且已經使用全部資助的申請人,在2022年8月1日後資助帳戶會增加5000元。換言之,只要申請人報讀的課程費用約8,300元,就可以獲得全部5,000元的資助。

    資助帳戶內的原有結餘加上新增的5,000元後,如果資助帳戶內的可獲得資助金額: 1. 多於15,000元 最高課程費用 = (可獲得資助金額-15000)/0.8+25000 2. 少於15,000元 將可獲得資助金額除以60%,即為最高課程費用。

    遞交申請表格後,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會以電話短訊形式發出確認收妥申請通知(記得確保提供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正確)
    申請文件沒有問題的話,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會在收到申請表格當日起計6星期(現有帳戶)或8星期(首次申請)內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
    申請通過後,資助款項會直接存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儲蓄 / 往來帳戶(帳戶所使用的姓名必須與申請人香港智能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相同)
  3. 申請必須在成功修畢課程即在課程規定的考核中至少取得總分 50%課堂出席率不少於 70%以及在指定的語文基準測驗考試如適用中達到指定或較高水平後一年內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4. 持續進修基金為合資格的申請人提供持續進修和培訓的資助只要申請人成功修畢課程就可獲發指定比例的持續進修基金由2023年起資助金額更由HK$10,000元提升至HK$25,000而且合資格課程的範疇亦擴大令更多課程可以受惠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資格. 要申請持續進修基金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香港居民. 年齡介乎18 至70歲. 已報讀合資格課程,並已支付全部學費. 從未就讀同一項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 沒有就同一課程獲其他公帑或在其他公帑資助計劃下的資助. 資助金額:申請人最高可獲多少資助? 申請人要自付多少?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成功修畢於2019年4月1日或之後開課的基金課程後,可申領多次合共最多HK$20,000的資助. 首HK$10,000資助,申請人需支付20%的學費.

  5. 申請人須把填妥並已獲本院蓋印的申請表格及由本院發出的 成功修畢課程 的證明信件,連同所需文件副本於完成基金課程後的 一年內 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成功修畢課程 是指申請人必須達到合格成績,並於課程評核中取得整體分數的百分之五十,及出席率不少於百分之七十。 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 注意: 申請人在申領發還費用時,必須從未就同一項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獲其他公帑或在其他公帑資助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例如︰根據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獲學生資助處提供助學金或貸款等)。 查詢. 有關持續進修基金的詳情,請向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查詢: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地址 : 香港荃灣青山公路388號中染大廈25樓07-11室. 24小時熱線 : 3142-2277.

  6.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於成功修畢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基金課程後一年內及71歲前可不限次數申領合共最多20,000港元的資助首10,000港元資助的學員共付比率即學員本身需負擔的費用百分比為課程費用的20%而次10,000港元資助的比率則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