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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國永(英語: David Li Kwok Wing,2002年9月8日 — ),綽號「Lunch哥」 [1],部份親中媒體則稱他為「Lunch仔」 [2] [3] [4],是一名香港學生,於2020年反送中運動中積極參與和你Lunch示威活動而知名,成名後以「Lunch哥星級抗爭團隊」之名組織活動。

    • 2002年9月8日(21歲)
    • 香港
  2. 2024年2月26日 · Lunch哥李國永被指於2020年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當時生效的2人禁聚令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成判15個月感化令李國永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自行陳詞指原審裁判官葉啟亮錯誤裁定他是聚集組織者。 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經考慮後,指李案發時只是在叫口號及在商場遊走,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未有證據顯示他是組織者,故裁定李上訴得直。 被告李國永(19歲) ,被控在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他於2022年4月19日被裁定罪成,其後被判處15個月感化令。 Lunch哥李國永在IFC參與示威被裁定組織聚集罪成,高院上訴被裁定得直。 (資料圖片) 官認為李只是參與一下非組織者.

  3. 2024年2月26日 · 香港示威常客Lunch哥李國永被指於前年9月在商場內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禁聚令早前被裁定罪成他不服上訴法官周一26日頒下判詞指案中無證據顯示上訴人為組織者其行為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裁定李上訴得直下令撤銷其定罪及刑罰。 案中沒證據顯示上訴人曾呼籲他人加入聚集....

  4. 2022年9月20日 · 人稱「Lunch哥」的學生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女保安員疑在前年8月陳彥霖死因聆訊休庭時,在法院外以粗言穢語辱罵證人,早前遭律政司加控藐視法庭罪。案件原訂今日(20日)在高等法院開審,「Lunch哥」申請呈上1份精神科報告及索取耳鼻喉科報告,顯示其有案發時或誤認事主引發事件,另有聽力障礙 ...

  5. 2024年2月26日 · Lunch哥李國永2020年涉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組織示威帶領群眾叫喊口號經審訊後被裁定傳票控罪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成被判感化15個月李國永不服定罪上訴法官郭啟安今午於高等法院公布判詞裁定李國永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解釋指案中從沒有證據指李國永是和你lunch活動的發起人或組織者」,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 郭官指從呈堂的片段可見,李國永僅叫口號及在商場遊走,受商場保安員阻止叫口號,李國永因而由商場一樓中庭乘扶手電梯至二樓,沿途繼續叫口號,在保安員截停勸喻之後再折返下層一樓,本質上與指導遊行路線不同。 郭官認為案中從沒有證據指李國永是「和你lunch活動的發起人或組織者」,其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而不一定是組織者,更沒有在任何階段指示遊行的方向和路線等等。

  6. 2024年2月26日 · 常於示威現場現身的Lunch哥李國永涉嫌在2020年9月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 (IFC)商場內組織示威違反當時有效的2人禁聚令被票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他不認罪受審後於2022年被裁定罪成,被時住任裁判官葉啟亮判處15個月感化。. 李不服定罪並提出 ...

  7. 2024年2月26日 · 被網民稱為Lunch 的李國永被指於 2020 年 9 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組織示威違反當時的二人限聚令」。 他否認傳票控罪「組織受禁群組聚集」,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判處 15 個月感化令。 李不服定罪提上訴,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周一(26 日)頒下判詞,裁定李上訴得直。 對於原審裁定上訴人為群組聚集的組織者,官指上訴人的行為是因受商場保安阻止,遂乘扶手電梯至二樓,繼續叫口號,情況與計劃或指導遊行路線「在本質上亦有所不同」。 官又引述「818 集會」的上訴庭裁決,指上訴庭認為,組織者必須負起某程度的責任,或有積極參與計劃、安排等,純粹在現場出現,有份參與,「即使在顯眼的位置並不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