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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永(英語: David Li Kwok Wing,2002年9月8日 — ),綽號「Lunch哥」 [1],部份親中媒體則稱他為「Lunch仔」 [2] [3] [4],是一名香港學生,於2020年反送中運動中積極參與和你Lunch示威活動而知名,成名後以「Lunch哥星級抗爭團隊」之名組織活動。
- 2002年9月8日(21歲)
- 香港
- 男
2024年2月26日 · 「Lunch哥」李國永被指於2020年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當時生效的2人禁聚令,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成,判15個月感化令。 李國永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自行陳詞指原審裁判官葉啟亮錯誤裁定他是聚集組織者。 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經考慮後,指李案發時只是在叫口號及在商場遊走,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未有證據顯示他是組織者,故裁定李上訴得直。 被告李國永(19歲) ,被控在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他於2022年4月19日被裁定罪成,其後被判處15個月感化令。 Lunch哥李國永在IFC參與示威被裁定組織聚集罪成,高院上訴被裁定得直。 (資料圖片) 官認為李只是參與一下非組織者.
2024年2月26日 · 香港示威常客「Lunch哥」李國永被指於前年9月在商場內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禁聚令,早前被裁定罪成。 他不服上訴,法官周一(26日)頒下判詞,指案中無證據顯示上訴人為組織者,其行為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裁定李上訴得直,下令撤銷其定罪及刑罰。 案中沒證據顯示上訴人曾呼籲他人加入聚集....
2022年9月20日 · 人稱「Lunch哥」的學生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女保安員疑在前年8月陳彥霖死因聆訊休庭時,在法院外以粗言穢語辱罵證人,早前遭律政司加控藐視法庭罪。案件原訂今日(20日)在高等法院開審,「Lunch哥」申請呈上1份精神科報告及索取耳鼻喉科報告,顯示其有案發時或誤認事主引發事件,另有聽力障礙 ...
2024年2月26日 · 「Lunch哥」李國永2020年涉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組織示威,帶領群眾叫喊口號,經審訊後被裁定傳票控罪「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成,被判感化15個月。 李國永不服定罪上訴,法官郭啟安今午於高等法院公布判詞,裁定李國永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解釋指案中從沒有證據指李國永是「和你lunch活動的發起人或組織者」,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 郭官指從呈堂的片段可見,李國永僅叫口號及在商場遊走,受商場保安員阻止叫口號,李國永因而由商場一樓中庭乘扶手電梯至二樓,沿途繼續叫口號,在保安員截停勸喻之後再折返下層一樓,本質上與指導遊行路線不同。 郭官認為案中從沒有證據指李國永是「和你lunch活動的發起人或組織者」,其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而不一定是組織者,更沒有在任何階段指示遊行的方向和路線等等。
2024年2月26日 · 常於示威現場現身的「Lunch哥」李國永,涉嫌在2020年9月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 (IFC)商場內組織示威,違反當時有效的2人禁聚令,被票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他不認罪受審後於2022年被裁定罪成,被時住任裁判官葉啟亮判處15個月感化。. 李不服定罪並提出 ...
2024年2月26日 · 被網民稱為「Lunch 哥」的李國永,被指於 2020 年 9 月,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 )組織示威,違反當時的「二人限聚令」。 他否認傳票控罪「組織受禁群組聚集」,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判處 15 個月感化令。 李不服定罪提上訴,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周一(26 日)頒下判詞,裁定李上訴得直。 對於原審裁定上訴人為群組聚集的組織者,官指上訴人的行為是因受商場保安阻止,遂乘扶手電梯至二樓,繼續叫口號,情況與計劃或指導遊行路線「在本質上亦有所不同」。 官又引述「818 集會」的上訴庭裁決,指上訴庭認為,組織者必須負起某程度的責任,或有積極參與計劃、安排等,純粹在現場出現,有份參與,「即使在顯眼的位置並不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