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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4月9日 · 特別行政區 ,簡稱 特區 ,是指一個 國家 內為特別的目的、或區別於其他地方行政單位,而設立的 自治地方 或地區行政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編輯] 省級特別行政區 [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 設有兩個相當於省級的特別行政區,即 香港 及 澳門 。 澳門原為 中國 明朝 領土,後被 葡萄牙 所佔領;香港則原為中國 清朝 領土,後被 英國 先後 割讓 ( 香港島 、 九龍半島 )及闢為 租界 ( 新界 )。 兩地與中國本土分治的政治格局維持至20世紀後期。 由於香港新界地區的租期至1997年屆滿,衍生了 香港前途問題 。 此時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 唯一的合法政府 ,故藉兩者之間開展了香港前途問題的談判。

    • 特别行政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特别行政区 ...

  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英語: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標準簡稱 香港特區政府 ,正式簡稱 港府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行政部門 的總稱。 1997年7月1日前, 英屬香港 行政機關稱為 香港政府 (英語: Hong Kong Government / Government of Hong Kong ),而 香港特別行政區 成立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 [註 1] ,並根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沿用大部分原有官僚制度。 香港特區政府首長為 行政長官 ,轄下有多名司局長負責管理政府各部門 [1] [2] [3] 。 歷史.

  4. 特別行政區是在 一国两制 原则下於各方面(除 国防 及 外交 )实行 高度自治 ,其國內法律基礎是 基本法 、國際法律基礎為《 中英聯合聲明 》和《 中葡聯合聲明 》。 高度自治. 1981年,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叶剑英 应因台湾问题,提出 统一台湾 后设立 特别行政区的构想 。 1982年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以法律规定。 ”该条款,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 中保持不变,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 法源 。 根據 香港 、 澳门基本法 第十二條,特別行政區是在必要時得設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 中央人民政府 (国务院)。

  5. 香港(英語: Hong Kong;縮寫: HK / HKG ),全稱香港特別行政區 [19] (英語: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20];縮寫: HKSAR [21] 或 Hong Kong SAR ),簡稱「港」,雅稱「香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亦是、粵港澳

  6. If you want to know the organisation chart of the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you can visit this webpage to see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s of the bureaus and departments. You can also find the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links of the main officials and civil servants. This webpage is part of the GovHK portal, which provides one-stop access to various government services and information.

  7.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除國防和外交事務外香港享有高度自治。 《基本法保證國家對香港的各項方針政策維持五十年不變並制定由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領導的管治體制代議政制架構以及獨立的司法機構。 有關《基本法》的資料. 行政長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是行政長官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選舉並經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產生。 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頒布法例、決定政府政策以及發布行政命令,並由行政會議協助制定政策。 有關行政長官工作的資料. 行政會議協助行政長官決定政策,並就提交法案及附屬法例方面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