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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 · 報稱商人的被告楊子俊(32歲),承認2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慤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以及在夏慤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今年4月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當時以現金10萬港元保釋。 案情指被告被拍攝到站在前線推鐵馬....
2022年8月15日 · 【獨媒報導】 前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於2019年6.12衝突中被警方子彈擊中右眼受傷,致視力受損。 事隔近3年,他被起訴兩項非法集結罪,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他上庭前向記者表示,今天將會承認控罪,自言此刻已盡最大努力、問心無愧,又稱會盡量在經歷中學習:「或許監禁是一種另類的學習,讓我體會人生的另一面。 對於事隔三年再被起訴,楊子俊直言「有啲難接受」。 他提到自己在過去三年已重新開展生活和開設出版社,逐漸有「僥倖心態」,現在才被起訴對人生規劃當然有打擊,但慶幸一路上遇到不少人願意幫忙,相信問題會終得解決。 自言比社運案年輕人幸運 稱只能盡量在經歷中學習. 對於認罪後很大機會需即時還押,楊子俊自言有心理準備,但仍對將失去自由仍感到沉重和擔憂,因不知道在囚生活將是如何。
2022年4月15日 · 報稱商人的31歲被告楊子俊,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慤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及在夏慤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昨向裁判官申請暫緩答辯,以待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ESCC 564/202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本文連結 :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20415-0415_00176_285/被控3年前非法集結--爆眼教師准10萬保釋.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2022年8月15日 · 前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涉參與2019年的金鐘6.12反修例示威,遭警方發射的催淚彈射中右眼,今(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2項非法集結罪。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指,被告在別人辱罵警方時仍搬出鐵馬,激發別人的暴力行為,判囚9個月。 被告楊子俊(32歲,出版人),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愨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以及在夏愨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通識科老師時深受學生歡迎及同事欣賞,獲多名師生及家長撰寫求情信。 被告案發後3年來飽受被起底,家人受電話滋擾等,右眼更失明,最後為了避免任教的學校遭受輿論壓力而辭職。
2022年8月15日 · 前通識教師楊子俊612參與非法集結囚九個月 官稱受傷非減刑因素. 2022年8月15日 19:19. 【Now新聞台】在2019年6月12日反修例示威中,右眼受傷的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承認當日在金鐘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判囚九個月。 楊子俊抵達東區裁判法院,他開庭前表明會認罪,有心理準備入獄。 楊子俊:「心情的確會沉重,因為將會失去自由一段時間,我相信沒有一個人或香港人會希望自己陷入此境況,但我自己已做足心理準備,此刻我已盡了最大努力,嘗試令我的刑罰相對輕一點,所以現時已問心無愧。 2019年6月12日,立法會原定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恢復二讀,金鐘一帶有示威。
2022年8月16日 · 2022-08-16 08:01:20 香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在2019年的「6·12金鐘暴動」中,時任拔萃女書院通識科男教師楊子俊聲稱在現場被射傷眼,以「爆眼教師」之名受到黑暴分子吹捧,他其後不獲校方續約,並於今年4月被警方起訴兩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 ...
2022年8月15日 · 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被控在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一帶參與非法集結,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被判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