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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部:訂立指引之目的 1. 一個獨立並能維護法治、捍衞個人權利和自由的司法 機構是香港社會的基石。社會大眾對法官 1委以行使 獨立司法權力的重任。法官在審理市民相互之間和市 民與政府之間的案件時,所作的決定影響深遠,所牽 涉的是人身自由、財產及名譽。

    • 關於法官行為

      關於法官行為. 如何就法官**行為作出投訴. 投訴法官行為諮 ...

  2. www.judiciary.hk › doc › zh_cn法官行為指引

    33. 賭博............................................. 98. 34 前言. 一個獨立並能維護法治、捍衞個人權利和自由的司法機構,是我們社會的基石。 司法機構必須獨立,且其獨立性必須是有目共睹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官*在審理案件解決市民相互之間和市民與政府之間的糾紛時,必須本着公平公正、無懼無私的態度行事。 法官必須在行為上無時無刻嚴守至高的標準,這點極為重要。 維持公眾人士對司法機構及法官執行司法工作的信心,正有賴於此。 2002 年9月,本人委派一個工作小組,就制定《法官行為指引》一事提供意見。 工作小組的當然主席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成員包括各級法院的法官

  3. 關於法官行為. 如何就法官**行為作出投訴.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 法官行為指引 (2022年) * 關於非全職法官及參與政治活動的指引 (2006年6月) * * 開啟PDF格式的文件須使用Adobe Reader。 **「法官」一詞涵蓋法官及司法人員。

  4. 2022年5月16日 · 法官和司法人員肩負審理案件和執行司法工作重任備受信任必須對公眾及自己負責在行為上時刻嚴守至高標準。 自《指引》於二 四年首度發表以來,司法行為的議題有不少議論和發展。 有見審理案件涉及的情況愈趨複雜公眾對法官和司法人員履行職責方面亦愈見關注司法機構認為在秉承二 四年訂下有關法官行為的指導原則下現時是合適時候檢討和更新指引》。 《指引》因應資訊科技發展的影響,特別是社交媒體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訂。 有關取消法官聆訊資格和表面偏頗的指引,亦參考了近年相關案例予以更新。 《指引》也加入處理涉及公眾爭議的案件的一般原則,以及有關法庭內的言行舉止及在履行司法職能時對訴訟各方和他人作出評論方面的指引。

  5. 2020年12月2日 · 根據司法機構提供的資料,政府答覆如下: (一)為維護並尊重《基本法》訂定的司法獨立原則,司法機構認為在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時,司法獨立必須受到保障和尊重。 根據《基本法》第八十九條所確立的框架,對法官行為不檢的指控進行審議的審議庭,必須由法官組成,亦僅限由法官組成。 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的審議機制應符合《基本法》的條文和精神,即審議應由法官進行,亦僅限由法官進行。 因此,有關投訴必須繼續由司法機構自行處理,不受外來的影響或干預。 此外,如果對司法裁決不滿,應該通過上訴或覆核的方式予以糾正。 這是香港法律制度的基礎。 為了加強處理法官行為投訴的認受性及透明度,司法機構已推行多項措施: (i)每宗投訴均由相關法院領導調查,該法院領導的職級均較被投訴的法官或司法人員為高。

  6. 其他人也問了

  7. 2022年5月16日 · 司法機構今日發表2022法官行為指引》,是自2004年以來首次更新司法機構稱有見審理案件涉及的情況愈趨複雜公眾對法官和司法人員履行職責方面亦愈見關注現時是合適時候檢討和更新指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則指法官和司法人員肩負審理案件和執行司法工作重任備受信任必須對公眾及自己負責在行為上時刻嚴守至高標準。 根據更新的指引,加入了多項修訂,包括使用社交媒體的規限。 指引指,法官在私人事務上使用社交媒體屬個人選擇,理應不會引起非議,倘法官對社交媒體缺基本認識,或會予人與社會脫節觀感,但法官應留意使用的風險,不會對自己構成風險,或損害其地位、操守等,也不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信心。

  8. 2022指引提供了有關取消法官聆訊資格的理由的指引例如,《2022指引解釋了單單因為法官在獲委任前曾就其現時需要作出裁決的爭議公開發表意見不一定構成取消法官聆訊資格的理由並且會視乎具體情況而定亦引用了 ZN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 others [2016] 1 HKLRD 174這個有關申請取消法官對於該案的聆訊資格的案例儘管這案件牽涉有關人口販賣的司法覆核而該法官亦曾以刑事檢控專員的身分積極地表明對人口販賣的看法但在本案中該法官要決定的是一個有關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4條政府就人口販賣的法律職責及責任以及政府有否未能履行這些職責及責任的法律問題,然而他過往從來沒有就這問題表態。 這申請隨後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