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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7日 · 【星島日報報道】商人黃浩去年7月收購《壹週刊》港、台業務的計劃告吹,今年初更透過自己任董事的公司,入稟控告壹傳媒毀約,並索償訂金、違約金和損失等逾4.4億港元。壹傳媒一方早前申請終止申索,指案件已進入仲裁階段,法庭不適宜介入。
2018年8月27日 · 商人黃浩去年7月收購《壹週刊》港、台業務的計劃告吹,今年初更透過自己任董事的公司,入稟控告壹傳媒毀約,並索償訂金、違約金和損失等逾4.4億港
2018年2月5日 · (資料圖片) 對於上月初壹傳媒公布,交易安全港、即出售香港《壹週刊》業務已完成,買方已支付相關的1.08億元及台灣餘下業務的4,000萬元初步保證金,不過隨後傳出款項未能匯至指定銀行賬戶,疑被銀行「扣起」。 黃浩透露,1月2日深夜,雙方於各自律師在場下,同意以銀行發出付款指令,完成與匯款銀行的電話確認為基礎,完成香港部份的交易。 至1月3日,壹傳媒收到其提供的相關證明後,正式通過聯交所發出公告,宣布完成香港部份交易及買方已支付相關款項。 不過,他質疑,壹傳媒於2月1日更換新管理層後,即於2月2日發出公告,「無理聲稱交易未完成,令買方實在無所適從。 」他表示,在交易期間付出7個月的努力,及近億港元資金,已入稟法庭追討款項。 壹傳媒印刷媒體行政總裁張劍虹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不予評論。
2018年7月17日 · 商人黃浩欲向壹傳媒收購旗下刊物《壹週刊》,惟交易最終止告吹。 黃浩公司指壹傳媒總裁張劍虹近日接受報章訪問時,將交易告吹之原因歸咎黃所屬的買方,認為其言論屬誹謗,故入禀高等法院追討。 《壹週刊》交易最終告吹。 (資料圖片) 原告稱已支付8800萬予賣方. 原告為Gossip Daily,被告為壹傳媒總裁張劍虹。 入禀狀指,張劍虹本月初接受都市日報訪問,稱出售《壹週刊》交易告吹,問題出自於原告。 原告指,有關言論影響其聲譽,而被告當時明知相關言論是不實的,因被告明知原告當時已向賣家支付8千8百萬,但被告卻隱瞞有關資訊,只不法及不當地交待一面之詞。 原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再發佈相關誹謗言論,及就有關言論向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1647/2018.
2018年8月6日 · 【星島日報報道】商人黃浩去年7月收購《壹週刊》港、台業務的計劃告吹,今年初更透過自己任董事的公司,入稟控告壹傳媒毀約,並索償訂金、違約金和損失等逾4.4億港元。壹傳媒一方今早在高等法院申請終止申索,並指案件已進入仲裁階段,法庭 ...
2018年2月2日 · 壹傳媒於去年8月公佈,以3.2億元出售港台《壹週刊》雜誌業務予黃浩,包括《忽然一周》、《Face》、《ME!》及《Next+One》,其後交易匯款數度延期,買方保證金亦由4,000萬元加至6,000萬元。 直至昨日(1日),壹傳媒向全體員工發出內部通告,指《壹週刊》的知識產權、包括相片、稿件等所有資產,仍全屬壹傳媒,令交易告吹的說法甚囂塵上。 準備出糧出花紅被叫停. 黃浩下午4時接受《香港01》專訪時,先透露近日壹傳媒管理層更換後,雙方溝通減少,因此不明其內部通告用意,已向律師尋求意見,「1個月前(賣方)公布交易(安全港)完成,交接上做處理,到上星期我安排出糧、bonus(花紅),幾日前收到(賣方)通知,話唔需要啦,我都唔係好知點解。
2018年4月16日 · 黃浩. 壹週刊. 搶先表達. 壹傳媒(0282)公布,於4月10日,壹傳媒收到來自商人黃浩的經修訂傳訊令狀。 據黃浩經修訂傳訊令狀,提出因為壹傳媒蓄意違約,致收購香港《壹週刊》不成,申索退還保證金8800萬元、8800萬元違約賠償、另2.4億元相應損失賠償,以及其他侵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