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孖士打(Mayer Brown)是由各个属于独立实体的联合法律执业机构所组成的全球服务提供机构,包括 Mayer Brown LLP(美国伊利洛伊州)、Mayer Brown International LLP(英格兰及韦尔斯) 、孖士打律师行(一家香港的合伙)和Tauil & Chequer Advogados(一家巴西的合伙)以及提供 ...
孖士打植根于香港,是香港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律师行之一。香港办事处位于交通便利的中环,拥有逾150 名专长于不同行业的律师。孖士打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和综合的法律服务。
孖士打律師行 的 詳 情 名 稱 (英 文) MAYER BROWN 名 稱 (中 文) 孖士打律師行 16-19/F, PRINCE'S BUILDING, 10 CHATER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 中環遮打道10號太子大廈16-19樓 電 話 2843-2211 傳 真 2845-9121 DX 號 碼 009001 CENTRAL 1
2024年5月2日 · 孖士打律師行早於1863年在香港營運,現時香港辦事處約有170名律師,提供全範疇的法律服務。 Mayer Brown除分拆香港業務,還會同時分拆上海和北京辦事處營運。 Mayer Brown全球主席Jon Van Gorp表示,對於過去15年與孖士打律師行的合作、 共同取得的成就以及建立律師、員工和客戶之間的穩固關係,感到非常自豪,集團策略是在包括香港在內的國際金融中心優先發展與客戶最相關的核心產品和產業,是次安排可使Mayer Brown在香港持續發展與集團策略重點相符的業務。 Mayer Brown 的新香港合夥將與其在亞洲其它辦事處共同專注於企業和金融業務(包括資本市場和併購),並持續發展其相關的項目、基礎建 設和能源產業的服務。 曾捲入港大風波.
孖士打(Mayer Brown)是由各个属于独立实体的联合法律执业机构所组成的全球服务提供机构,包括 Mayer Brown LLP(美国伊利洛伊州)、Mayer Brown International LLP(英格兰及韦尔斯) 、孖士打律师行(一家香港的合伙)和Tauil & Chequer Advogados
孖士打 [註 1] (英語: Mayer Brown )是一家全球性 律師事務所 ,在美洲、亞洲、歐洲和中東設有總共27個辦事處,其中幾個最大型的辦事處位於芝加哥、華盛頓、紐約、香港和倫敦。 孖士打擁有1,800多名律師,按收入規模計是全球第19大律所 [4] 。 歷史 [ 編輯] 構成現在Mayer Brown主體的三家前身律所均創立於19世紀。 原美國部分由Adolf Kraus和Levy Mayer於1881年在芝加哥成立,此後不久被稱為Kraus, Mayer & Brackett。該律所後數度更名,以反映其成員的變化,直到最後在美國被稱為Mayer, Brown & Platt。
2024年5月2日 · 美國國際律師行Mayer Brown宣布將與旗下香港合夥公司、老牌律師行孖士打拆夥,根據雙方達成的原則性協議,孖士打將脫離Mayer Brown的國際業務,並恢復其英文名Johnson Stokes & Master(JSM)。 有關原則性協議有待香港律師會批准,雙方稱希望今年底生效,明年中完成過渡安排。 據了解,孖士打無任何裁員計劃,大部分客戶、律師及合夥人也將過渡並留在孖士打。 Mayer Brown則會透過日後新香港合夥,繼續在港營運。 在公布中,雙方對日後在港業務有不同定位,Mayer Brown稱希望專注國際和亞洲策略一致、在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核心產業的業務,而孖士打則提供在港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孖士打(JSM)在2008年與Mayer Brown合併,中文名保留孖士打。
孖士打律師行 Address (English) 16-19/F, PRINCE'S BUILDING, 10 CHATER ROAD, CENTRAL, HONG KONG Address (Chinese) 香港 中環遮打道10號太子大廈16-19樓 Telephone 2843-2211 Fax 2845-9121 DX No. 009001 CENTRAL 1 E-mail hongkong.office@
2021年10月17日 · 早前形容有關問題是「一宗地產事務」的孖士打律師行在受壓下於日前發聲明稱,已不再代表港大處理相關事宜。 香港政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指出,香港大學依法處理涉嫌違法物件,卻被別有用心者不斷炒作,企圖把此事發酵成為政治事件,甚至向律師行施壓,視香港法律如無物。 他們支持港大繼續按照香港的法律,處置有關涉嫌違法物品。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香港大學早前透過孖士打律師行去信「支聯會」及清盤人蔡耀昌、鄧燕娥,表示經風險評估及聽取法律意見後,該所謂「國殤之柱」必須移離港大校園。 高志活日前聲稱,自己仍為該所謂「國殤之柱」的擁有者,若港大移動導致其損壞,不排除向港大索償,又要求孖士打律師行退出案件。
梁振英以香港老牌的孖士打律師行為例,指該律師行合夥人和高級律師大多數是本地人,但被收購後,已被英美操控。 他引述早前港媒報道,重提港大「國殤之柱」事件。 他指出,「代表港大致函『支聯會』要求移走『國殤之柱』的孖士打律師行證實,將不會在『國殤之柱』一事上再代表港大。 孖士打內部盛傳,有關決定提升到孖士打全球管理委員會層次,美國多個合夥人也曾就代表港大處理『國殤之柱』表達個人關注。 過去數日回應『國殤之柱』查詢,都是由孖士打美國辦公室直接處理。 」孖士打律師樓在合併後的英文名稱是 Mayer Brown,負責港大「國殤之柱」一事的合夥人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但全球主席是美國人Jon Van Gorp,全球管理合夥人是英國人Jeremy C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