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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 · 警察學院一名警長涉嫌在擔任一班30名學警的副班主任時,逾半年內以不同理由向學警騙錢要錢,取得共25萬港元。 涉案警長否認兩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2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案情指,被告多次威嚇學警,說會令他們不能畢業,而就算成功畢.
2020年6月1日 · 時任警校教官涉嫌2012年至翌年中擔任學警班级副班主任期間,聲稱要替學員購買二手器材和製作紀念相册等,向學員濫收班費和雜費等每位較正常水平高
2020年6月1日 · 根據警校指引和另一班學警的紀錄,每位學警每月洗衫、膳食費和雜費等支出2500元。 但2012年12月17日受訓首日,被告要求每人上繳1萬元以作班費和購買電腦、打印機、熨斗等二手器材的費用。
2017年4月25日 · 47歲警校男教官,涉嫌於2012年至2013年擔任學警訓練副班主任期間,詐騙學員雜費,涉及金額約9萬多港元。警方早前接獲投訴,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探員經調查後,今日拘捕涉案男警,涉嫌詐騙,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2020年6月1日 · 警察學院一名警長涉嫌在擔任一班30名學警的副班主任時,逾半...
2020年5月31日 · 【星島日報報道】時任警校教官涉嫌2012年至翌年中擔任學警班级副班主任期間,聲稱要替學員購買二手器材和製作紀念相册等,向學員濫收班費和雜費等每位較正常水平高7500元,另涉嫌收取饋贈不申報。
被告於受訓首天要求學警一共支付18萬港元作為「承接費」,以接受上一期學警留下的熨斗及吸塵機等物資,惟「承接費」並不存在,因上一期學警根本沒有遺下任何物資,而學院亦會免費提供這些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