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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如僱員在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下班後由其工作地點返回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負起補償的責任勞工處編製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為僱主和僱員提供有關制定工作安排的主要原則內容框架參考指引及相關法例資料以供參考。 該小冊子可在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亦可在勞工處網頁( 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Rainstorm.pdf )下載。 完. 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7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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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紅色或黑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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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數字 ...

  3. 2021年8月3日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或於極端情況公布中指明由超強颱風或其他大規模天災所引致的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包括延展期間),如僱員在他她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下班後由其工作地點返回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負起補償的責任。 勞工處編製的《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為僱主和僱員提供有關制定工作安排的主要原則、內容框架、參考指引及相關法例資料,以供參考。 該小冊子可在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亦可在勞工處網頁( 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Rainstorm.pdf )下載。 完. 2021年8月3日(星期二)

    • 哪些情況需要照常上班?
    •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
    • 作為僱主的責任

    根據勞工處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一般情況下,當三號或以下颱風警告、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如公共交通工具維持服務,通常都應上班工作。 但即使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風球)、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一些基本服務,例如公共交通、公用事業、醫療服務、酒店及保安等,在惡劣天氣下仍需維持正常運作,因此僱員亦要視乎僱主的安排上班。 像是2018年「山竹」來襲的那天,香港就有不少人需要照常上班,就像屋苑的看更、記者、醫生等等,在這些情況下,作為僱主為員工進行上班安排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 主管應將聯絡電話告知必要人員,以便他們未能上班時聯絡主管。 2. 公司將安排巴士接送須往返工作地點的必要人員。主管應擬定接載安排,包括接載時間、地點及班次。 3. 主管應確保必要人員知道所訂定的接載安排,並告知...

    上班

    除了剛才提到的「必要人員」以外,當黑色暴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生效時,為僱員的安全著想,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事先已協定必須上班。當九號或十號颱風警告生效時,為了僱員的安全著想,除非有絕對需要,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 另外,僱主應向僱員說明,不同類別的颱風或暴雨警告在什麼時間發出或取消,便無須上班。例如在八號颱風警告時,下班時間為下午6點,若八號颱風警告在中午12點前取消,僱員便要返回工作崗位,在12點後取消便無須返回。 而在中國,內地的勞工法例並無没有明文規定颱風時是否停工停課,各市都由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簡稱「三防辦」,因應每次颱風來襲宣布有關上班上學的安排。以「山竹」為例,廣州及深圳市便啟動全市防颱風和防汛一級應急響應,宣佈「停工、停產、停課」統稱為「三停」,提醒市民不要外出。

    在工作期間安排下班

    通常天文台會預測,在颱風或暴雨前兩個小時發出警告,以便主管進行安排,除了必要人員需要繼續工作,主管應安排其他僱員分批離開公司。 為確保僱員的安全,一些行動不便的僱員(例如懷孕及肢體傷殘僱員)應最先獲准下班。由於某些交通工具的服務較易受惡劣天氣影響,依靠這些交通工具往還的僱員,也應獲准優先下班。此外,在返家路程上可能遇到較大困難(例如居住於偏遠地區)的僱員,亦應盡早下班。 至於其他僱員,僱主應按他們返家路程的距離及所需時間,安排他們分批下班,這有助確保僱員的安全及減少交通擠塞。如遇上天氣情況極度惡劣,主管則應允許他們留在工作地點內,直至天氣情況有所改善為止。

    復工

    工作安排應列明,假如颱風或暴雨警告在辦公時間內取消,僱員是否須要復工及復工的時間。舉例來說,僱主應清晰說明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取消後,僱員必須在多少個小時內復工。但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考慮僱員所面對的實際情況,例如僱員居住地點的交通是否已恢復、有關的交通及道路情況等。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維持一個安全的工作地點。僱主應盡量避免委派僱員在颱風或暴雨警告下工作。如僱主要求僱員在颱風或暴雨警告下工作,必須評估有關的風險,確保工作危險因素受到適當的控制,並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的範圍內把工作危險程度減至最低。他們的責任包括提供和維持安全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例如指示僱員盡量遠離危險的地方和提供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如安全帽、雨衣、防水安全靴等。如僱員工作時會有由高處下墮的危險,僱主便須為僱員提供適當的安全措施,例如適當的工作台,如不屬切實可行,則須提供適當防墮系統,如安全網、安全吊帶,及提供扣安全吊帶的救生繩或其他繫穩點。 公司的HR一定也會碰上這些情況,在颱風暴雨情況下如何制定安排保障員工的安全以及權益是十分重要的。拿個別行業做例子,像在醫護行業,...

  4. 2023年8月31日 · 根據守則建議僱員在八號信號取消後的2小時應留在原來地方或安全地點極端情況在工作時間完結前結束僱員應根據與僱主協定的復工安排上班或在家工作如警告在工作時間結束前3小時或以上取消僱員應盡量在2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以一般朝9晚6的打工仔為例若下午4時後落波便毋須返回公司。 在八號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取消後,僱員可能因為大量上班人士同時出門, 及惡劣天氣的影響(例如道路阻塞、公共交通服務受影響、水浸或山泥傾瀉等) 而在上班途中受到延誤,僱主應作出彈性的復工安排。 即使事前已制定一套復工安排,亦須因應個別僱員的實際情況,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打風期間需WFH?

  5. 勞工處發言人說:「在熱帶氣旋或暴雨警告取消後僱員如遇到實際困難而未能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僱主應體諒個別僱員的情況而作出彈性的處理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他說:「由於颱風和暴雨均屬無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對於因惡劣天氣而未能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僱員僱主不應無故地不發放他們的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 僱主應了解事件的成因,仔細考慮個別僱員的情況,不應輕易處分或解僱有關僱員。 發言人提醒僱主應遵守《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6. 2023年10月8日 · 勞工處提醒僱主僱員應訂立及彈性執行颱風及暴雨下的工作安排. ****************************. 由於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現正生效勞工處今日十月八日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在執行有關安排和應變措施時僱主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僱主亦應遵守有關法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7.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如僱員在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往返其居所和工作地點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要負起補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