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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藝人張智霖的前女經理人為張接洽三份廣告工作時,偽造合約把金額更改,乘機取走中間差價,騙取合共約100萬元。 被告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5歲女兒患川崎氏症,需她照顧,而被告已把欠款還清。 法官最後判被告入獄2年。
      www.hk01.com/社會新聞/224216/張智霖被騙案-女經理人已還逾92萬-被判入獄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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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8年8月17日 · 藝人張智霖的前女經理人為張接洽三份廣告工作時偽造合約把金額更改乘機取走中間差價騙取合共約100萬元被告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5歲女兒患川崎氏症需她照顧而被告已把欠款還清法官最後判被告入獄2年

  3. 2018年8月3日 · 藝人張智霖的前女經理人為張接洽三項合共710萬廣告工作時涉嫌偽造合約把金額調高乘機取走中間差價騙取92萬元至有公司覺得收費偏貴張向所屬公司查問才發現疑有人騙款該女經理人因而被控三項欺詐罪今被裁定全部罪成被告須還押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張智霖前女經理人梁雅詩 (前)否認欺詐。 (林樂兒攝) + 8. 女被告梁雅詩,43歲,被控三項欺詐罪,控罪她梁於2014年替張智霖接洽工作時,欺騙張智霖及蕭定一名下永霸投資有限公司92萬元。 控方案情指,贊助商Ogawa在2014年8月,因不滿張在大馬演唱會安排,溝通時提及該公司按摩椅代言的合約酬勞為480萬。

  4. 2018年6月21日 · 蕭定一旗下公司的前總經理及藝人張智霖前經理人梁雅詩43歲),被指就張的合約事宜騙財案續審蕭供稱張指遭代言品牌投訴收費高達480萬元應做得更好蕭指與張所知收費為388萬元向被告查詢揭發事件庭上亦披露張年賺達5,000萬元

  5. 2018年8月3日 · 曾擔任藝人張智霖經理人以及蕭定一旗下中國3D數碼娛樂有限公司前總經理梁雅詩43歲),涉騙代言合約費逾92萬元案件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她今就3項詐騙罪被裁定罪成案件中涉及的代言品牌廣告費原為480萬但被張智霖太太袁詠儀揭發所知收費為388萬元向被告查詢始揭發事件在審訊過程中亦披露了張智霖年賺高達5,000萬元。 法官指出,在案件作供的公司老闆蕭定一、以及張智霖,清楚交代被告曾承認盜取合約款項的過程,證供誠實可信;而被告作為簽署合約的負責人,作供時指對合約實際價值、以及案中出現的假文件並不知情,是不可能,因此拒絕接納被告的證供,裁定她3項詐騙罪罪成。

    • 被告涉偽造合約騙差價
    • 被指收費偏貴揭疑被騙款
    • 涉及公司包括p&G及運動用品

    控方案情指,被告自2011年任張智霖的經理人,並為張接洽過Ogawa按摩椅、P&G及為Reebok運動用品作宣傳工作,訂立合約薪酬分別是480萬、200萬及30萬,合共約710萬,惟被告私自收取報酬,並和客戶公司偽造合約及收據,又向永霸及張「報細數」,從中收取差價並騙取92萬元。

    控方指,被告為張接到工作後,本地工作酬勞會由永霸直接收取,海外工作薪酬則經被告收取。張某次與行內人談及工作酬勞時,被指某工作收費偏貴,張事後向蕭定一查詢,發現其中一件原合約酬勞為480萬的工作,疑遭被告私吞款項,被告之後認錯,並有作歸還。

    此外,被告為張與P&G接洽工作時,訂明張作代言人的薪酬為200萬。P&G分期支付160萬後,被告稱毋須支付餘下金額。調查後,永霸發現被告所定合約有另一版本;經P&G提供原合約副本查對後,方知薪酬應為200萬。P&G最後亦按原訂合約支付餘額。 另外,張替Reebok產品拍廣告時,其拍攝薪酬為30萬,被告以行政原因為由,要求將支票收款人由蕭定一旗下的中國3D數碼娛樂,改為永霸。永霸後發現雖然公司收到30萬,但該拍攝酬勞的收據為20萬,另外10萬元則列為另一大陸工作酬勞。 案件編號:DCCC275/17

  6. 2018年6月20日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蕭定一旗下公司的前總經理及藝人張智霖前經理人梁雅詩被指就張的合約事宜騙財數十萬元梁今就3項詐騙罪於區域法院受審並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頂替上周病逝的大律師艾勤賢控方開案陳詞透露被告涉以假合約向公司表示張的代言費用較低從而騙取差價」,包括將代言費實為480萬元的合約利用假合約向公司指代言費為388萬元從而騙取92萬元差價被告事後曾作出賠償。 被告梁雅詩(43歲)於2011年起受僱為總經理,並作為永霸的唯一授權人,代表永霸負責其藝人張智霖的洽商及合約事宜。

  7. 藝人張智霖涉遭前女經理人於4年前詐騙近百萬報酬案今於區域法院續審曾與被告簽訂其中一份涉案代言人合約的香港寶潔公司P&G代表出庭作供以確認早前承認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