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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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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年7月9日 ·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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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0年7月7日 · 《香港國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 關於進行截取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的運作原則及指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6第20條而發出

  4. 2020年5月28日 · 香港國安法草案內容如下1.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採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2.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3.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5. 2020年6月30日 · 第一條 為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地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規定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根本性條款。 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行使權利和自由,不得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

    • 時間表:議案將於28日表決 料最快8月在港實施
    • 草案要求香港設立國安機構 須依法懲治四類行為
    • 針對四類行為 源於修例風波、外部勢力入侵、23條難立法
    • 指23條被嚴重污名化 有被長期擱置的風險
    • 「港版國安法」與23條有何分別?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昨晚(21日)舉行預備會議,並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議程,當中第五項議程為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根據會議日程,是次大會於今日(22日)上午開幕,會期7天至5月28日下午閉幕。故議案會於閉幕當天(28日)投票表決,其後便會授權交予全國人大常委會展開具體立法工作。按照慣例,常委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會議,故預料最快8月將通過草案,並在公布當天同日在港執行有關法例, 而毋須經立法會審議。

    對於「港版國安法」的具體內容,草案共有七段,當中提及要依法、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強化執法力量、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及執行機制;行政長官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並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草案亦重點針對四類行為,要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另外亦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須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並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對於草案主要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的四類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今早解釋,「港版國安法」源於從國家層面認為,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存在必要性及重要性。 他表示,香港回歸以來國家堅定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一國兩制」實踐在香港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惟「一國兩制」在實踐過程中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新的風險及挑戰,特別是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公然鼓吹港獨、自決、公投等主張;從事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的活動,公然污辱污損國旗國徽、煽動港人反中反共、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歧視及排擠內地在港人員並肆意破壞香港社會秩序;暴力對抗警方執法、毀損公共設施和財物以及癱瘓政府管制及立法會運作。 加上,王...

    他強調,原本讓香港自行立法23條是「體現國家對香港的信任」,惟因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的極力阻撓干擾,23條立法一直未能完成。而且2003年受挫,23條立法於香港已被別有用心的人嚴重污名化、妖魔化,故稱「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23條立法實際上已經很困難、有被長期擱置的風險」,且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都已明顯存在不健全、不符合。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故與現時「港版國安法」比較,草案內容未有涵蓋「叛國」、「煽動叛亂」以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6. 2020年5月23日 · 基本法23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基本法23條比較港版國安法的草案中相對前者並未有涵蓋叛國」、「煽動叛亂以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問4:港版國安法最快在何時於香港公佈實施? 5月25日(星期一),港版國安法將進行第一次審議. 5月26日(星期二),港版國安法將進行第二次審議. 5月28日(星期四),港版國安法將在早上進行最後審議;同日下午將會進行表決. 南開大學 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指出,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內完成。

  7. 2022年12月30日 · 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特區法院沒有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香港國安委應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履行職責對該等情況和問題作出相關判斷和規定李家超會見傳媒時表示香港國安委和特區政府會全力落實釋法內容中所說明的責任其一香港國安委就不具香港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以及應當採取何種政策作出判斷和決定。 其二,香港國安委會積極履行《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以及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