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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3月15日 · 長者名下如擁有物業及資產又不只有一名子女最好是預先立好遺囑平安紙),以便身故後遺產執行人可按平安紙上的囑託處理其遺產分配事宜。 可立遺囑 妥善安排免爭執. 要立平安紙可找律師處理亦可選擇自行訂立但所立的平安紙必須由白紙黑字寫下來以錄音訂立並不會獲承認於立平安紙時須有兩位見證人見證人最好是18歲或以上。 包括立遺囑人及兩位見證人,都必須在相互監督及見證下,於平安紙上簽明。 於平安紙上,則要列明立囑人及受益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並要清晰寫明遺產的處理方法。 平安紙上亦需寫明立遺囑的確切日期,以及立囑人和見證人是在大家當面見證下簽名,最後大家都需要於遺囑最下方簽名作實,該平安紙方為有效。 見證人與受益人不能身份重疊.

  2. 遺產物業承辦手續繁瑣業權形式物業所在地有沒有相關債務或按揭欠款均會影響繼承方法為此千居整合了承辦遺產物業的注意事項繼承人要特別看清以下重點

  3. 2019年12月13日 · 申請遺產管理書文件包括: 1.死者的死亡證明書; 2.如死者與申請人之關係列於 遺囑 內,便遞提交有關證明文件,例如配偶需要遞交結婚證明書、子女需要遞交出生證明書。 3.如果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死者與申請人的關係,便再需要遞交一份確認身分之非宗教式誓詞或宗教式誓章。 並需在監誓員在場下簽署,而簽署該文件的人士必須與死者及申請人沒有任何血緣、姻親或領養關係,但該人必須與申請人及死者相識超過五年。 另外,針對不同情景,會有以下 遺產 分配情況: 只遺下一名配偶. 如果只遺下一名配偶,但沒有後裔、父母、兄弟姊妹、或兄弟姊妹的後裔,那麼在生的配偶,便有權取得的剩餘遺產,即在扣除身故人士債務、稅項、葬禮費用、法律及遺產管理費用後,所剩餘的全部產業。 遺下配偶及後裔.

  4. 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和姊妹的定義為何? 10. 問: 如果某人於2010年11月20日或之後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送贈住宅物業並在24個月或以內如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期間取得或物業是在2021 10月26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後處置該物業或36個月或以內如物業是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並在2023年10月25日之前處置該物業將之轉售有關交易是否須繳納額外印花税」? 11. 問:

  5. 發布於 2022年10月11日09:00 • 美聯物業. 當一個人去世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包括金錢股票或物業等。. 物業遺產繼承涉及不少手續是針對物業遺產繼承的常見問題亦多不勝數。. Q1:如何才能處理遺產? A:任何人在處理死者於香港的遺產前通常要先往 ...

  6. 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一名或以上的人士在遺囑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在沒有遺囑執行人能夠或願意履行職責不管任何原因的情況下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獲授權人士同樣稱為遺產管理人。 1.4 甚麼是授予書授予書俗稱承辦紙」,包括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 第二部分 遺產承辦處. 2.1 為甚麼設立遺產承辦處? 根據 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高等法院獲授發出授予書的權力。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負責行使該權力和處理所有無爭議的申請,並在司法機構內設立遺產承辦處,以協助他執行工作。 2.2 遺產承辦處負責甚麼工作?

  7. 概論. 遺產税是就死者遺下或應視為死者遺下的本港財產總值按相應遞增税率徵收的該税率乃視乎死者逝世的日期而定 $100 的款額 (就過渡期的遺產而言)。 廣義而言,「遺下」一詞表示「轉手」,即某人因另一人死亡而擁有、佔有或享用死者的財產。 須繳遺產税的財產:— (1)死者擁有的一切物品; (2)死者於聯名擁有財產中所佔的權益;及. (3)死者於去世前 3 年的任何時間內所送出的財產。 收受人須負責有關遺產税項。 儘管聯名擁有財產的一名聯名物主在逝世後,其權益會轉往其他尚存物主,該聯名擁有財產仍須繳付有關遺產税。 因此,尚存的聯名物主必須填報遺產呈報表( IRED 表格第 12 號),表示負責該聯名財產的遺產税,然後始可申請遺產税清妥證明書。 返回頁首. 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