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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3月25日 · 四十八歲被告黃偉明曾於屯門路德會恩光堂任傳道人現已停職他被控於去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五日非禮案發時只有十二歲的男生X和Y當中七罪涉及X兩項涉及Y。 被告於一 年十月被派駐屯門某中學傳道,他與妻育有一子一女,年紀與兩事主相近。 兩事主為同班同學,因每周六參與團契活動,以及跟被告打籃球而認識被告。 事主主動詢問「包皮過長」 Y現於內地讀中二,控方昨播放Y與警方的會面錄影。 Y稱,案發前被告已向眾男生教授性知識,例如洗澡勿打開門、穿波褲別蹺腳慎防走光、以及夢遺等。 有次Y與X打籃球後,到被告在校的辦公室詢問何謂「包皮過長」,被告先繪圖解釋但不果,接着說「可能要除褲先知」,X及Y鬆開褲頭,讓被告用原子筆指畫解釋約一分鐘,Y指被告當時沒觸碰他倆下體。

  2. 2014年4月8日 · 蕭毅攝隸屬路德會恩光堂的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在裁決後向記者說:「感謝主」。 被告妻子聽畢裁決後即在庭內與被告相擁被告亦與親友逐一握手。 辯方指被告因案件債台高築,他將獲教會繼續聘用。 控方則指他自招嫌疑反對讓他取回訟費但法官判他可取回訟費。 兩事主供詞嚴重分歧. 法官指,兩事主供詞嚴重分歧,但他全盤接納Y的口供,按Y的說法,被告案發時下體未曾勃起,不像享受性趣。 法官不排除X記錯案情細節,X或受姨丈誘導而對被告以偏概全,故不接納X指稱被告曾在共浴時親身示範自瀆及射精,並藉清潔割包皮傷口非禮他們。 案件編號:DCCC 1088/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Windows Phone Apps.

  3. 路德會恩光堂已婚駐校傳道人黃偉明被控9度非禮該校兩名男生但否認控罪審件今天於區域法院續審

  4. 2014年3月25日 · 四十八歲被告黃偉明曾於屯門路德會恩光堂任傳道人現已停職他被控於去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五日非禮案發時十二歲的男生X和Y當中七罪涉及X兩項涉及Y被告於一 年十月被派駐屯門某中學傳道他與妻育有一子一女年紀與兩事主相近

  5. 路德會恩光堂. 2023 全年主題. 靈裡得力 彼此相顧. 最新消息. 教會活動. 讀經計劃. 2021 年. 2 月 3 日. 惡劣天氣崇拜安排. 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崇拜取消;若早上九時前除下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崇拜如常舉行。 2023 年. 2 月 10 日. 總會消息. 香港路德會文字部最新出版《2023 預苦期靈修小集》內容包括 43 篇靈修小品,由三十多位香港路德會傳道牧者撰寫,願在新一年回歸聖言及效法基督。 二月十五日前訂購,每本為$36.8,二月十五日後訂購價為$41.40。 詳情請聯絡幹事。 2023 年. 2 月 10 日. 傳道同工工作安排.

  6. 2013年8月25日 · 被告黃偉明四十七歲於屯門路德會恩光堂擔任傳道人兩項非禮罪指他在今年六至八月間某日在屯門某中學男廁內分別非禮男童X及男童Y而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指他在八月十九至二十日期間作為一宗性侵犯案的疑犯企圖影響一名案中的事主他暫毋須答辯據悉因X將事件告知叔父對方認為事態嚴重遂報警因而揭發事件。 在警錄影前疑干擾Y. 控方在庭上指案情嚴重,被告涉嫌多次非禮涉案兩名年約十二及十三歲的事主;而且,被告疑在Y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前干擾Y,控方擔心被告會再次騷擾事主,故反對他保釋。 辯方申請保釋時則透露被告已婚,妻子任職採購員,夫婦育有十歲兒子及十三歲女兒。

  7. 觀點及事件. 在2014年的一次采訪中兒子黃之鋒曾稱父母是 公民黨 的支持者,因此被部分網民懷疑是公民黨的成員 [9] ,黃偉明因此叫公民黨寫信澄清並發佈在網上。 [1] 2015年, 香港性教育會 與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 舉辦 香港性文化節 ,受到多位家長反對。 其中黃偉明質疑「把一些完全沒有道德爭議性生活方式的人士,與這些極具爭議性的不同性生活方式混為一談」,並認為這在方法論上是錯誤的。 香港性教育會則批評黃偉明「表面關心社會,骨子無非自以為高人一等」。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