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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 · 出版: 2023-03-31 14:00 更新:2023-03-31 15:08. 41. 退休警司龍少泉,被指仍在警隊任職時,訛稱在愉景灣買單位供父母居住,從而獲政府貸款及銀行按揭600萬元,卻揭發其父已逝,母親則住在公屋,他並用單位放租獲利,從而被裁定欺詐罪成,判囚18個月。. 龍不服 ...
- 警司龍少泉涉訛稱置業供父母住 獲批貸款約600萬 裁2欺詐罪成 - 香港01
前警司龍少泉,涉嫌在5年前買入愉景灣單位時,訛稱單位會供 ...
- 警司龍少泉就騙置業貸款案提上訴 官:政府福利怎會供人買樓投資 - 香港01
18. 警司龍少泉訛稱買下愉景灣單位供父母居住,從而獲政府 ...
- 警司龍少泉涉訛稱置業供父母住 獲批貸款約600萬 裁2欺詐罪成 - 香港01
2021年11月29日 · 【Now新聞台】退休警司龍少泉涉嫌詐騙近600萬元,政府及銀行貸款兩項欺詐罪成,被判即時入獄18個月。 法官指,政府的資助計劃已相當優厚,被告出租單位明顯是出於貪心。 今年55歲的龍少泉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 案情指,被告透過公務員的購屋貸款計劃,向政府申請貸款購置物業,訛稱連租約的單位已經「交吉」,騙取政府貸款約207萬元,其後向滙豐銀行申請貸款,訛稱同一單位由父母居住,而非出租,獲得較高的按揭成數,取得約390萬元按揭。 單位自2016年起出租,約三年半期間租金得益約116萬。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指,被告從計劃獲得的資助已相當優厚,申請人不用遷出宿舍,只是不可出租單位,被告出租單位明顯是出於貪心。
2023年3月31日 · 退休警司龍少泉被指在職期間隱瞞將名下物業出租,向政府及銀行申請貸款時,訛稱單位供自己及家人居住,使他獲政府批出政府購屋貸款及銀行按揭貸款合共近600萬元,前年在區院被裁定欺詐罪成,被判入獄18個月。 龍少泉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上訴庭3名法官今日(31日)拒絕批出許可,駁回上訴。 上訴人龍少泉(55歲),被指於2016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期間,根據政府購屋貸款計劃向庫務署申請貸款時,虛假表示將交付一個愉景灣空置單位,沒有向庫務署申報他與該單位當時租客已簽訂租約,詐騙而誘使庫務署向他發放約207萬元貸款。
2023年3月31日 · 退休警司龍少泉被指於2016年隱瞞名下物業已出租,向政府及銀行申請貸款時訛稱單位自住,進而獲批貸款合共近600萬港元。 他被裁定欺詐罪成,被判入獄18個月,早前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上訴庭今 (31日)開庭宣佈拒絕批出其上訴申請許可,亦直接駁回其上訴。 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 法庭擇日頒布理由. 上訴人龍少泉被控於2016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期間,根據政府購屋貸款計畫向庫務署申請貸款時,虛假地表示將交付一個愉景灣空置單位,而沒有向庫務署申報他與該單位當時租客已簽訂租約,詐騙而誘使庫務署向他發放約207萬港元貸款。 龍另被指向滙豐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虛假地表示上述單位將由其父母居住,及將於交易完成時取得空置單位,沒有通知滙豐他已簽訂上述租約,詐騙而誘使滙豐向他發放按揭貸款390萬港元。
2022年8月26日 · 【明報專訊】退休警司龍少泉涉隱瞞購入愉景灣單位出租,訛稱供父母自住,詐騙政府及銀行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共約600萬元,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判監一年半,他就定罪上訴,案件昨於上訴庭審理。 法官一度質疑,龍少泉作為公務員,理應知道政府不會提供房屋福利予公僕投資物業,並表明暫時不會批出上訴許可,但指示由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