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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生活. 公職. 榮譽.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羅致光, GBS , JP (英語: Law Chi-kwong ,1953年11月1日 — ),籍貫 廣東 三水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前任 勞工及福利局 局長、 社會學 學者。 他曾代表 社會福利界 在 香港立法會 擔任議員9年,並為前 民主黨 黨員,於2014年獲 金紫荊星章 。 [3] 簡歷. 羅致光籍貫 廣東 三水 [1] ,在1966年畢業於 聖公會呂明才紀念小學 [4] ,後於1973年在 英皇書院 預科 畢業後(1966年入讀 [5] ),隨即在1976年於 香港大學 取得 社會科學 學士 (經濟與統計)學位。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此條目頁的主題是前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關於前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請見「 羅智光 」。 羅致光, GBS , JP (英語: Law Chi-kwong ,1953年11月1日 — ),籍貫 廣東 三水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前任 勞工及福利局 局長、 社會學 學者。 他曾代表 社會福利界 在 香港立法會 擔任議員9年,並為前 民主黨 黨員,於2014年獲 金紫荊星章 。 [3] 簡歷 [ 編輯] 羅致光籍貫 廣東 三水 [1] ,在1966年畢業於 聖公會呂明才紀念小學 [4] ,後於1973年在 英皇書院 預科 畢業後(1966年入讀 [5] ),隨即在1976年於 香港大學 取得 社會科學 學士 (經濟與統計)學位。
2021年11月28日 · 籲男士幫妻子買公共年金 羅致光:保障長壽額外財政風險. 因此,他認為應該檢視未來的教育方向,同時又推算去年65歲的男士,平均壽命將超過90歲,若他們只買了一份到90歲時便屆滿的年金,將有超過一半的機會在90歲以後的生活開支無以為繼,就此,他推介市民購買終身公共年金。 65歲時為自己和配偶各買50萬 100歲時將共取逾230萬. 羅致光強調,他以男士來計算只是統計表述上簡單,但實情女士們平均壽命較男士多5年。
2019年5月19日 ·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指,本港未來要特別考慮加強支援跨境家庭以及混合式家庭。 他指,跨境婚姻在過往起了不少變化,近年在本港註冊的婚姻,有三分之一是跨境婚姻,惟因未來十年愈來愈多家庭選擇於內地團聚,特別是香港的妻子到內地與丈夫團聚,單程證的需求會逐步減少。 至於混合式家庭,他預料由於再婚數字上升,加上再婚後再婚便有機會組成「混合式家庭」,數目有上升的可能,甚至會出現類似外國趨勢的「再再婚」可能會與日俱增。 (資料圖片) 羅致光指,理想的家庭,既是一個安樂窩,也是一個避風港,每一個成員開心的時候可以分享,不愉快的時候可以互相扶持;不過,家庭亦面對不少壓力,未來要考慮加強支援跨境家庭及混合式家庭。
2020年8月21日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與特首林鄭月娥相識數十年。 他接受電台訪問時形容對方由署長做到特首,提到權力對個人的負面影響很大,當權力越大,或會忽略部分事情,包括個人良好感覺。 他又指,做到某個位置,很多時其他人不會「拗」,屆時「反而應該驚」。 被問到有沒有考慮過辭職? 羅致光回應說,有不少人詢問過相關問題,他回應指「點會無諗過」? 羅致光說,決定會否辭職要考慮對香港將來、一國兩制的影響,指自己有一個初心,若做不到事情就要走,但現時仍覺得可以做到自己要做的事。 事實上,羅致光似乎亦面對無人提醒的難題。 政府早前曾實施「全日禁堂食」的措施,結果翌日不少戶外工作的人士和清潔工,受到很大影響,但羅致光坦言,自己真的沒有想過,直至推出政策後落大雨,才知道有這麼多人在戶外工作。
羅致光 , GBS , SBS , JP ( Law Chi-kwong , 1953年 11月1號 —),係香港社會工作學者同政客,做過立法會 社會福利界 議員、 扶貧委員會 委員、 勞工及福利局 局長。 簡歷. 羅致光祖籍 廣東 佛山市 三水 [1] ,畢業於 聖公會呂明才紀念小學 同埋喺 英皇書院 完成 預科 ,做過 匯豐銀行 程式編寫 員,喺1981年至2017年期間任教喺 香港大學 社會工作系(之後改名做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期間識咗 林鄭月娥 ,為佢後嚟嘅晉升有好大影響 [2] 。 佢喺1993年至1997年期間出任呢個學系嘅主任,喺加入政府前係呢個學系嘅副教授。
2022年6月19日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撰文回顧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和未完成的勞工保障法例修訂工作。 其中,政府計劃於下個立法年度提交專項儲蓄戶口計劃的法案,以助僱主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草擬的立法建議大致完成。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6月19日在網誌發表的 文章 : 前言. 還有不足兩星期,現屆政府的任期將會終結。 不過,對勞工保障的工作來說,只是一個分號「;」而非一個句號「。 」。 今天要說的便是在這個分號的前後。 七改《僱傭條例》 在現屆政府中,我於立法會大會發言中提到法例次數最多的肯定是《僱傭條例》。 在一屆政府內,除了與財政預算案相關的法例外,就同一條法例作出七次涉及政策改變所需的主體法例修訂,或許是一個紀錄。 該七次修訂《僱傭條例》的內容包括: (一)加強僱員被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的僱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