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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險中介 是介於保險經營機構之間或者保險契約當事人之間專門從事保險業務的諮詢推銷、 風險管理 安排、 保險價值 的估量、損失鑑定、賠款理算等中介服務活動,並從中獲取 佣金 或者 手續費 的實體。 分類 [ 編輯] 保險代理人 是受保險人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範圍內為保險人招攬保險業務,並向保險人收取手續費的實體。 保險經紀人 是受投保人委託,代投保人向保險人訂立 保險契約 ,並向投保人收取佣金的實體。 保險公估人 受保險當事人(保險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委託,進行 保險標的 的價值、風險程度評估;勘察檢驗;損失鑑定;賠款理算等業務的實體。 保險代理人 [ 編輯] 保險代理人的特點 [ 編輯]

    • 保險中介人的職責
    • 成為保險中介人需具備的條件
    • 保險中介人申請牌照程序

    以職責來說,持牌保險經紀是代表投保人,他會在不同保險公司所提供的產品中,選擇一個較為符合投保人需要的產品。而持牌保險代理則代表保險公司,向投保人士推銷保險產品。根據法例,任何公司或從業員,均不可同時具有持牌保險經紀及持牌保險代理人的身份。

    按《保險業條例》(第 41 章) 有關持牌保險中介人「適當人選」 的準則指引,保監局會根據保險中介人的學歷及專業資格*、工作經驗、信譽、 品格、可靠程度及財政狀況等,決定是否向其發出或更新牌照。詳情可按此了解更多。

    成為中介人前,他們必須要閱讀申請保險中介人牌照須知,由所屬的保險公司或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協助提交成為保險中介的申請。若要成為個人持牌保險中介人,就必須「透過電子服務站保險中介一站通向保監局遞交網上申請,或透過書面形式遞交保險中介人牌照申請表格。

  2. 保險經紀 (insurance broker) 保險經紀只代表投保人並非保險公司),他們會代表投保人在保險市場中尋找最佳和最合適的保險計劃

  3. 保險業監管局 (英語: Insurance Authority , IA )(簡稱 保監局 )是為了執行 香港法例 第41章《保險業條例》而成立的 香港法定機構 。 該法定機構於2015年12月7日正式成立,並於2017年6月26日繼承 保險業監理處 的法定功能 [1] 。 該局的功能是監管 香港 的 保險 業,並促進其穩定,以及保護現時和潛在保單持有人的權利。 管理層 [ 編輯] 主席 [ 編輯] 鄭慕智 (2017年5月-2021年12月) 姚建華 (2018年12月 - ) [2] 行政總監 [ 編輯] 梁志仁(2017年6月-2018年6月) [3] 張雲正 (2018年8月 - ) [4] [5] [6] 參考資料 [ 編輯]

  4. 保險經紀人代表投保人選購保險產品而保險代理人則由保險公司委任銷售保險產品為保險公司服務。 保險經紀人的收入通常來自保險公司的佣金。 香港的保險經紀每售出一份保單一般能獲得年度保的10-20%作為佣金。 請注意,無論你通過經紀人購買保險,還是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 。 Alea 全力守護你的健康。 無論你需要為 自己 、 家人 或者 員工 購買保險,我們的多年經驗都能幫到你尋找合適的醫療或人壽人保險。 我們與超過25間本地及國際保險公司合作,給你多種靈活選擇,配合你的實際需要和預算。 如果你是企業的經營者,大可以放心,我們憑藉與跨國公司的多年合作經驗,充分明白僱員對公司醫療福利的期望。 我們致力幫每位客戶以最抵價錢找到最理想的保障。

  5. 保險公司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目次. 保險公司 是採用 公司 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 [ 編輯] 保險展業是保險公司引導具有同類風險的人購買保險的行為。 保險公司通過其專業人員直接招攬業務稱作「直接展業」,保險公司通過 保險代理人 、 保險經紀人 展業稱為「間接展業」。 業務承保. 保險人通過對風險進行分析,確定是否承保,確定 保險費率 和承保條件,最終簽發 保險合同 的決策過程。 保險理賠. 保險公司在承保的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單受益人提出索賠申請後,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對事故的原因和損失情況進行調查,並且予以賠償的行為。 保險公司的分類 [ 編輯] 保險公司可以這樣分類: 人壽保險 公司,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

  6. 保險 ,在 法律 和 經濟學 意義上,是種 風險管理 方式,主要用於 經濟 損失的 風險 。 保險被定義為透過繳納一定的費用,將一個實體潛在損失的風險向一個實體集合的平均轉嫁。 其實通俗地講,就是一旦加入某個團體,就「一人有難,大家平攤」,是以貨幣形式平攤的社會風險轉嫁機制。 現代的 社會保險 制度是由19世紀德國的鐵血宰相 奧托·馮·俾斯麥 為了與社會主義運動爭奪 工人階級 而首先創建的,此後的歐洲各國也紛紛效仿,今天已經成為維護現代社會正常運轉不可缺少的一環。 早在公元前三千年和公元前二千年,中國和巴比倫的商人就開始嘗試轉移或分散風險 [1] 。 而 財產保險 的起源可以追溯至 1666年倫敦大火 [2] 。 18世紀初出現 人壽保險 。 19世紀後期,意外保險出現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