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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年滿 6 個月或以上從未接種新冠疫苗或未完成初始劑次的人士,他們可選擇 免費 接種 XBB 疫苗作為初始劑次,而高風險優先組別人士可繼續選擇 免費 接種 XBB 疫苗作為初始劑次或額外加強劑。 提供 XBB疫苗的接種場地會為2024年3月27日前已於網上預約接種其他信使核糖核酸疫苗的合資格市民,提供XBB新冠疫苗,以完成初始劑次。 合資格市民仍可按個人意願,選擇接種其他現有供應的新冠疫苗。 XBB新冠疫苗接種地點名單 。 請按此 了解場地詳情 。 有關最新初始劑次疫苗及額外加強劑的接種建議, 請按此 。 政府網上預約系統, 請按此 。 不要等,快打針! 強烈建議高風險人士盡快同時接種 季節性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 額外加強劑。
2023年12月12日 · 由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時起,65歲或以上長者可於政府網上預約平台( booking.covidvaccine.gov.hk/forms/index_tc.jsp )預約於十二月十四日起到私家診所新冠疫苗接種站或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的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接種XBB變異株信使核糖核酸疫苗,以完成初始劑次或額外加強劑。 另外,醫管局轄下的指定專科門診診所及衞生署轄下的指定長者健康中心亦會於十二月十四日起分別為到診的病人及會員提供XBB變異株信使核糖核酸疫苗。
2023年4月20日 · 政府新冠疫苗接種計劃預約網站容許合資格人士同時預約接種新冠疫苗和流感疫苗。 多個接種點(包括醫院管理局和衞生署轄下的指定設施,以及私家診所新冠疫苗接種站)均可為合資格人士(包括一老一幼)同時接種新冠疫苗和流感疫苗,詳情可參閱 ...
- 為何需要接種新冠疫苗?政府如何制定疫苗接種安排?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持續肆虐,為全球帶來沉重的疾病負擔,香港亦持續出現個案及爆發。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對公共衞生及社會的影響,讓社區回復正常和持續運作,需要有顯著比例的人口盡早接種疫苗。
- 新冠疫苗有甚麼種類?新冠疫苗主要分為四種不同技術平台,包括滅活疫苗(Inactivated vaccine)(如科興「克爾來福」疫苗及國藥疫苗)、信使核糖核酸疫苗(mRNA vaccine)(如BioNTech/復星「復必泰」疫苗及莫德納疫苗)、病毒載體疫苗(Viral vector vaccine)(如阿斯利康疫苗及康希諾「克威莎」疫苗),以及蛋白質亞單元疫苗(Protein subunit vaccine)(如Novavax疫苗)。
- 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提供的新冠疫苗有哪幾款?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市民可選擇疫苗的研發技術平台,接種合乎個人需要的疫苗,其資料載列於下表。技術平台。
- 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接種疫苗的年齡限制為何?接種新冠滅活及信使核糖核酸疫苗的最低年齡已降至6個月大。
2022年12月7日 · 2022年12月7日. 政府宣布,年滿18歲者本月9日起可預約接種復必泰二價疫苗作為第三劑新冠疫苗,若他們已完成接種四劑疫苗,並欲接種額外一劑疫苗加強保護,則可於本月16日起預約接種第五劑疫苗。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聯合科學委員會連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早前建議,復必泰二價疫苗可供12歲或以上合資格人士按現時接種時間表用作第四劑疫苗的另一選擇,或作為康復者的第三劑疫苗。 根據專家最新建議,二價疫苗也可作為18歲或以上人士第三劑疫苗或康復者第二劑疫苗的另一選擇。 政府接納專家的最新建議,並宣布由本月9日上午9時起,市民經系統預約接種第三或第四劑疫苗,以及康復者預約接種第二或第三劑疫苗時,均可選擇接種復必泰二價疫苗。
2023年3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因應專家建議,政府宣布新冠疫苗接種計劃最新安排,屬於優先組別的市民,不論過往已接種多少劑疫苗,今年都可在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六個月後,免費接種額外的加強劑。 合資格人士4月20日起可經 網站 預約。 優先組別人士即50歲或以上長者、18至49歲長期病患者、六個月大或以上免疫力弱的人士、孕婦和醫護人員。 至於非優先組別人士,年滿六個月而又從未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者,可繼續免費接種首三劑新冠疫苗。 5至11歲合資格兒童即日起可到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即場接種第三劑疫苗。 其他尚未完成接種首三劑疫苗的人士可隨時上網預約接種,50歲或以上人士、18歲以下兒童可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即場接種。
1. 屬於^優先組別,享有港大醫療福利資格的人士. 可在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以較後者為準)至少180 天後. ( 18 歲以下的人士須攜帶由父母/監護人填妥和簽署的 同意書 1 及 同意書 2 以接種疫苗) ( 6 個月大至 17 歲的人士,接種當天須由一名成人在場陪同) ^ 優先組別人士包括: 年屆50歲或以上包括居於院舍的長者. 18至49歲*有長期病患的成年人. 6 個月大或以上#免疫力弱的人士. 孕婦. 醫護人員. *有長期病患人士包括: 長期心血管疾病(患有高血壓但無引發併發症的人除外)、肺病. 新陳代謝疾病或腎病、肥胖(體重指數 30 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