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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4月1日 · 根據相關的財政部解釋函令,規定個人需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並自行辨認匯回海外資金構成內容,然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舉例:海外投資100萬元,數年後匯回本利和110萬元,僅須就孳息10萬元的部分計入海外所得額,並非以匯回海外資金全額110萬元課徵所得稅。 非海外所得: 投資本金、借貸款項、存款本金等。 海外所得: 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境外遺產繼承、贈與等。 2.區分課稅年度. 確認其資金來源屬海外所得後,接下來判斷其所得是否超過核課期間。 若其海外所得已申報課稅者,自然沒有被課稅的問題;如果過去沒有申報者,則進入下一個判斷階段。

  2. 2018年12月1日 · 新個稅法首次引入綜合徵稅,將原先分別計稅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進行綜合徵稅,至於其他所得(如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仍採分別計稅。 減除費用從每月人民幣3,500元提高至5,000元,意味著所有工資階級都能享有減稅優惠,以前不用繳個人稅的工薪族,未來依然不用繳交,以前須繳交少量個稅的,則可能不用再繳;然而,過去分開計稅的項目將合併計算,對於領有多重收入的臺籍在陸員工,可能因此落入較高稅率級距,使整體稅負增加。 稅率級距調整,減輕民眾個稅負擔. 新法減稅,擴大3%、10%、20%等3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而30%、35%、45%等3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56期.

  3. 2021年5月1日 · 因此,甲公司於辦理202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時,可按純益率6%×80%=4.8%計算全年所得額。 (二)查帳申報. 全年營業收入3,000萬元以上. 依據商業會計法等相關法令據實記載公司收入、成本、費用及損失等,以其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的純益額為所得額,所得額再乘上稅率得到應繳納營所稅額。 優點: *核實課稅,虧損不必繳稅。 缺點: *帳證須齊全,以供稅捐稽徵機關調查.

  4. 2018年5月1日 · 瞭解這些在稅法上有限額規定的會計項目,除了可以省下稅金外,對於公司的整體營運規劃,費用控制等亦有幫助。 以下介紹常見的限額項目: 旅費:國內差旅費、國外差旅費及停車費、通行費、汽油費、計程車資等. *限額: 1.國內差旅膳什費: 職員每日600元(以下幣值若無另行註記,以新臺幣計)、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以上每日700元。 ※員工出差日支膳什費超過財政部核定免稅標準則:超過免稅日支膳什費部分列屬「薪資」,免扣繳,但須申報扣繳憑單。 2.國外旅費: 宿費及膳什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如出差上海,每日生活費可認列美金267元、紐約市美金308元。 3.例外: 公司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膳什費依日支標準5折計算。 捐贈.

  5. 2021年1月1日 · 網路訂購:保險行銷網 https://shop.advisers.com.tw 電話訂購:台北 (02)2792-8557|台中 (04)2254-8325|高雄 (07)222-3096 門市訂購:台北門市(台北市行愛路78巷28號2樓之1)|台中門市(台中市市政北二路282號5樓之7)|高雄門市(高雄市民生一路56號21樓

  6. 2022年6月1日 · 臺灣現在已擁有高科技查稅系統網。. 目前所知,已有不動產交易有房地產移轉資料通報系統、股票買賣有未上市股票移轉通報系統、錢進錢出有央行結匯資料建檔總歸戶系統以及銀行高額匯款通報系統,還有專屬有錢人的尊榮服務:高所得財產異動情形檔 ...

  7. 2018年3月1日 · 先談第一種定義,主管機關一直以來為了掌控市場做了很多事情,業者為了配合這些規定,如製作很多監理報表,花很多時間來解決主管機關提出的各項監理要求,因此產生了許多所謂「經營痛點」。 而業者為了解決被管理的問題,除了要應付監理官的要求,在不能影響正常的營運狀況下,必須運用最有效率的方法,因此大量借助資訊科技來因應法規的需求與變化,以解決法律遵循問題,由業者發起以科技方法解決被監理問題,就是Regtech的一種定義,這就是為什麼有人會將Regtechㄧ詞,翻譯為「法遵科技」的原因。 這其實是最常見,也是最狹隘的定義。 第二種定義,是指監理官以科技監理工具,解決傳統監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