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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 · 1.辨認資金性質. 將資產配置於海外構成因素及來源眾多,因此並非匯回的海外資金皆屬於海外所得,非屬海外所得也就毋須課徵所得稅。 根據相關的財政部解釋函令,規定個人需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並自行辨認匯回海外資金構成內容,然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舉例:海外投資100萬元,數年後匯回本利和110萬元,僅須就孳息10萬元的部分計入海外所得額,並非以匯回海外資金全額110萬元課徵所得稅。 非海外所得: 投資本金、借貸款項、存款本金等。 海外所得: 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境外遺產繼承、贈與等。 2.區分課稅年度. 確認其資金來源屬海外所得後,接下來判斷其所得是否超過核課期間。 若其海外所得已申報課稅者,自然沒有被課稅的問題;如果過去沒有申報者,則進入下一個判斷階段。
2018年12月1日 · 新個稅法首次引入綜合徵稅,將原先分別計稅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進行綜合徵稅,至於其他所得(如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仍採分別計稅。 減除費用從每月人民幣3,500元提高至5,000元,意味著所有工資階級都能享有減稅優惠,以前不用繳個人稅的工薪族,未來依然不用繳交,以前須繳交少量個稅的,則可能不用再繳;然而,過去分開計稅的項目將合併計算,對於領有多重收入的臺籍在陸員工,可能因此落入較高稅率級距,使整體稅負增加。 稅率級距調整,減輕民眾個稅負擔. 新法減稅,擴大3%、10%、20%等3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而30%、35%、45%等3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56期. SHARE. 上一篇文章
2020年9月1日 · 以下介紹投資、專業及創業移民3種方式: ⠀⠀⠀⠀⠀⠀⠀. 投資移民. 資格: *須在臺灣投資至少新臺幣600萬元(約港幣158萬元)。 *每年最少聘請2名臺籍員工。 *實質營運及申報稅務至少3年(註:過往僅實質營運1年即可)。 *於每屆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檢送投資事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僱用員工人數送交投審會備查。 *無犯罪紀錄。 *通過體檢。 流程: 1.投資人可以選擇新設立公司、投資現有公司或購買現有公司。 *須注意公司營業項目是否為投審會認可外國人可投資的營業項目。 2.撰寫投資計畫書,並提交申請書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投資。 3.投資申請獲准後,開設公司銀行帳戶,並將資金匯至臺灣帳戶(至少新臺幣600萬元)。 4.辦理設立公司登記及辦理稅籍登記。
2018年5月1日 · 這是因為時代變了,我們的客戶也變了,與客戶之間的關係愈來愈陌生,經營高層卻不自知,更甚者祭出諸多策略,去加重這件事情發展的嚴重性。 比如說,我們一直強調科技化要盡量減少與客戶的接觸,盡量派機器人出場去服務客戶,盡量不親力親為以降低成本,卻忘記了這些舉措在無形中可能逐漸消耗掉你賴以為生的寶藏。 以前的科技斷層沒有這麼明顯,但是這十幾年來,科技斷層愈來愈明顯,就猶如有手機與沒手機的時代相較,就讓我們的生活型態改變了許多。 決策者其實不太可能重新去瞭解這個世代在做些什麼,但在公司內部應該要有一套機制去因應這個改變,例如可以建立新部門讓一群新生代的員工去對照新客戶,思考如何去觀察現有的客戶,以及如何培養與他們的互動與溫度?
2023年10月1日 · 網路訂購:保險行銷網 https://shop.advisers.com.tw 電話訂購:台北 (02)2792-8557|台中 (04)2254-8325|高雄 (07)222-3096 門市訂購:台北門市(台北市行愛路78巷28號2樓之1)|台中門市(台中市市政北二路282號5樓之7)|高雄門市(高雄市民生一路56號21樓
2018年1月1日 · 因KY股是外國公司來臺上市櫃企業,故取得其所獲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均屬於海外來源所得。 個人: 獲配外國企業股利非屬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也無二代健保及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的問題,惟應注意海外股利所得與個人其他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應全額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則需繳納最低稅負所得稅。 營利事業:外國公司所發放的股利係投資收益,但不屬於《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免稅範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併計所得額課稅。 ※《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 投資於國內其它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 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第六十六. 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2018年4月1日 · 早會是每一個團隊每天必須進行的工作,然而不同團隊的早會成效卻不盡相同,這和主管是否做好早會管理有莫大的關係。 以下總結出舉辦高成效早會的6個檢查法: 檢查1早會是否缺乏主題? 很多團隊的早會都淪於形式變成走流程,從早會開始宣讀團隊文化開始,到表彰業績出色者,到最後夥伴分享等環節,都沒有經過主管指導,沒有設立早會分享主題,因而內容空泛,不能真正給夥伴帶來幫助。 尤其是分享環節,每一位上台分享者都輕描淡寫,對自己的成功經驗一筆帶過,這樣的分享無法達到夥伴可複製的效果,自然會讓夥伴產生認為開早會是浪費時間的情緒。 主管應當指導夥伴做主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