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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 天前 · 根據《稅務條例》第30條,如納稅人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有關課稅年度的任何時間內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便可在報稅時申索父母免稅額: 通常在香港居住. 受養人年滿55歲,或合資格申請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的人士. 納稅人 至少連續6個月與受養人同住而無須支付十足費用/ 納稅人或其 配偶每年向受養人支付不少於HK$12,000。 納稅人 如 全年 與受養人同住,又符合上述條件,可享有額外免稅額。 如何定義「通常在香港居住」? 甚麼情況下會不被視為「通常在香港居住」? 如何定義「同住」? 供養父母有多少免稅額? 如何定義年滿55歲及60歲? 延伸閱讀. 【個人免稅額計算2024】連同8個扣稅方法,節省薪俸稅項! 【報稅2024】年薪幾多要交稅? 即睇 20 大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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