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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15日 · 【明報專訊】銀行服務數碼化是大勢所趨,但不少長者仍極依賴銀行櫃位服務及使用俗稱「紅簿仔」的銀行存摺,消委會檢視本港10間較多實體分行的銀行提供的服務和措施能否達至「長者友善」,發現各銀行仍會為長者提供紅簿仔服務,當中恒生只提供予舊客戶;另只有5間銀行的部分分行有提供 ...

  2. 2024年3月15日 · 至於電話理財服務熱線陳建年指大部分長者認為錄音目錄過長及步驟繁複消委會曾以一般戶口查詢或開戶詳情為目的測試8條毋須登入帳戶的服務熱線在48次測試中有12次需等逾4分鐘才能與客服員直接對話其中在中銀的測試等了9分鐘後被系統無故斷線等候時間最長則是東亞6次測試中有一次等了逾15分鐘。 消委會建議,銀行可考慮設長者服務專線,提供較簡單目錄,並延長輸入資料時限等。 現時有7間銀行於部分指定分行設專職服務主任當值,助客戶使用數碼理財服務,但消委會指有長者反映在繁忙時段難找到職員協助,亦不好意思查詢太久,建議銀行可在繁忙時間增派前線人手,更可考慮開設數碼教學櫃位,提供更詳盡、更個人化的教學和支援。 明報記者. (消委報告)

  3. 明報 > 新聞 > 港聞. 提早取定存罰息 銀行說明不一 中銀確認書已補說明 東亞會跟進. [2016.03.10] 發表 推文. 事主李小姐到中銀存定期中途取回存款除沒有利息更被收取逾6000元手續費她指無論銀行職員或是存款確認通知的說明圖中文件都沒有說明有關罰息安排,「罰息無問題但應事前講清楚」。 (衛永康攝) 【明報專訊】不少市民選擇定期存款計劃以求回報穩定,但本報以顧客身分向5間銀行表示要作定期存款時,發現銀行對定期存款計劃的資訊披露不一,渣打、匯豐和恒生銀行的前線職員,會主動提及提早結算存款有罰息,中國銀行及東亞銀行的職員則沒有主動提及罰息條款。 中銀表示,已優化定存確認通知書的說明以提醒客戶,東亞則指會跟進本報調查。

  4. 2024年3月7日 · 渥太華居民菲德 (Katya Feder)在2023年4月有人假冒BMO的員工與她通電話指她的帳戶中出現了一些可疑的購買加密貨幣的交易從而騙取她提供銀行一次性驗證碼跟着藉此控制了菲德的銀行帳號並且從中提取了1.45萬元存款通過全球匯款的方式匯往英國菲德向滿地可銀行報告了這一情況銀行表示會展開調查。 但幾個月過後,她依然沒有看到任何賠償,也沒收到任何關於騙徒何掌握她帳戶資訊的說明。 她說:「在我40年的BMO銀行業務中,我使用同一個銀行帳戶,從未使用過全球匯款,甚至不知道可以進行全球匯款,所以對今次事件很震驚。 菲德聲稱,她如今加入一個大約20人的WhatsApp群組,裏面的組員據說都是詐欺的受害者,損失都在數千元左右,而他們都是BMO銀行的客戶。

  5. 2020年5月25日 · 明報專訊東亞銀行一個月內兩度發生保險箱黃金失竊疑案繼上月底一名老翁報稱在東亞保險箱存放的8両重金粒懷疑失竊再有一名女客戶報稱存放於東亞保險箱的金條少了兩條共重10両總值約14萬元她向銀行報失及調查無果後決定報警警方證實接獲報案列盜竊案處理暫未有人被捕。 東亞銀行則表示,會協助警方調查。 事主馬太稱,她於上月27日中午到涉事東亞銀行馬鞍山廣場分行點算保險箱內財物時,發現其中兩條金條不翼而飛,她隨即向銀行報失。 她稱該批金條是去年購入,各重5両,每條價值約7萬元,而購買單據仍存放保險箱內,其他存放於保險箱內的貴重物件包括手表及一批金飾。

  6. 2023年10月12日 · 明報專訊綽號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隱瞞警司身分用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騙取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逾2600萬元按揭案件昨在區院續審東亞銀行職員供稱若標明入帳款項為薪金銀行一般會接納陳述但承認銀行看到陳凱港稅單與申報收入不符時沒有進一步核對同意可問清楚少少」。 被告依次為陳凱港 (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 (49歲),同否認兩項欺詐罪。 東亞銀行助理業務拓展經理何嘉濠供稱,首被告向銀行提供2019年7月至9月的月結單,顯示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每月存入24.5萬元薪金,其後將申請轉交信貸批核部處理。 稅單收入與申報不符. 銀行稱不奇:可能轉工. 東亞高級欺詐監控經理黃佩佩確認,只要申報固定收入,銀行基本上接受陳述。

  7. 2018年2月15日 · 香港警方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已將王案相關資料轉交公安部,並繼續就上述案件與公安部密切聯繫。 港去年電騙損失逾2.3億. 據香港警方數據去年涉及電話的騙案有991宗其中造成金錢損失的有837宗涉及金額超過2.29億港元 (見表)。 專責處理電話騙案的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鄧凱彤早前指電話騙案包括假冒官員、「猜猜我是誰及虛構綁架三大類其中假冒官員佔七成而涉款最大一宗是騙徒假扮美國行政總裁騙去3100萬港元。 另外,在去年12月一騙案中,騙徒假冒投資者發電郵給一名投資公司女負責人,指投資勁賺500萬美元 (約3900萬港元),要求將賺得款項匯至其戶口。 投資公司聯絡投資者確認匯款時,始知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