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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下半旗,也称 降半旗 ,是公众表示 哀悼 的重要礼节。 按照中国 国旗法 规定,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1-2] 下半旗是一个 国家行为 ,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发生时来表达全国人民的 哀思 和 悼念 。 期间全国各公开场合的国旗,驻国外的使、领馆的国旗均应下半旗表示 志哀 。 2023年11月2日,为悼念 李克强 同志,首都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各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中国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 [94] [96] 中文名. 下半旗. 外文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 上首次 下半旗 是1950年为逝世的 中共中央书记处 书记 兼 中共中央秘书长 任弼时 志哀后来友好国家领导人逝世后也有下半旗志哀。 根据1990年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五条规定,特定人士逝世时,应下半旗志哀。 其中包括担任 国家主席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国务院总理 、 国家军委主席 、 全国政协主席 的 国家级正职 领导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以及对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 国务院 决定 [1] 。 《国旗法》的规定只明确了在任的国家领导人逝世时应下半旗,对于已卸任的国家领导人,是否下半旗要由国务院另行决定。

    志哀对象
    志哀对象身份
    下半旗日期
    下半旗场所及依据
    中共中央政治局 委员、 中共中央书记处 书记( 五大书记 之一)、 ...
    1950年10月30日
    全国政府机关、部队、工厂、学校以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公营娱乐场所 ...
    原 苏共中央总书记 、 ...
    1953年3月7日至9日
    全国各地
    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 主席、 ...
    1953年3月19日
    全国各地
    蒙古人民共和国 ...
    1953年9月25日
    中央、 华北 ...
    • 全国各地
    • 全国各地,参见周恩来之死
    • 全国各地
    • 全国和驻外机构
  3. 半旗 指國家、團體、個人為表示哀悼或弔唁,而將 旗幟 上升 至正常最高點後,下降到一定的位置。 此儀式稱作 降半旗 或 下半旗 。 這項儀式是源自 英國 水手 。 起源. 降半旗的传统始于17世纪。 [1] 有来源称,降半旗是在为旗杆顶端的“隐形的死亡之旗”腾出空间。 [2] 步驟. 下半旗的旗幟之升旗時,需將旗幟上升至桿頂後,依照各國法律規定而有不同的下降位置,分為三種:下降至旗桿全長一半高度的位置、下降至旗桿全長三分之一的位置、下降至旗身橫長二分之一處。 下半旗的旗幟之降旗時,需將旗幟上升至桿頂後,方才下降至最低點收藏。 各地降半旗記錄. 聯合國. 當成員國 領導人 去世後,聯合國日內瓦辦公室與紐約總部將於隔日降半旗以表尊重。 其他情況在聯合國秘書長酌處後也會比照辦理。 [3] 加拿大.

    志哀对象
    志哀对象身份
    下半旗日期
    下半旗场所及依据
    中共中央政治局 委员、 中共中央书记处 书记( 五大书记 之一)、 ...
    1950年10月30日
    全国政府机关、部队、工厂、学校以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公营娱乐场所 ...
    原 苏共中央总书记 、 ...
    1953年3月7日至9日
    全国各地
    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 主席、 ...
    1953年3月19日
    全国各地
    蒙古人民共和国 ...
    1953年9月25日
    中央、 华北 ...
  4. 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 旗志哀依照本條第一款)、(項和第二款的規定下半旗由國務院決定依照本條規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機構或者國務院決 定。 第十六條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 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 杆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 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 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二、關於降半旗時國歌演奏方案說明: 首先按照正常升國旗的方法奏國歌、升國旗,當國旗升到旗杆頂後,音樂停止; 然後指揮員發出「降半旗」口令,國旗在靜默中徐徐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 為旗杆全長的三分之一處。 降半旗儀式完畢。

  5. 其中包括擔任 國家主席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 國務院總理 、 國家軍委主席 、 全國政協主席 的 國家級正職 領導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傑出貢獻的人以及對世界和平或人類進步事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機構或 國務院 決定 [1] 。 《國旗法的規定只明確了在任的國家領導人逝世時應下半旗對於已卸任的國家領導人是否下半旗要由國務院另行決定

  6. 下半旗也稱降半旗是公眾表示 哀悼 的重要禮節。 按照中國國旗法規定,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1/3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1-2] . 下半旗是一個 國家行為 ,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嚴重自然災害發生時來表達全國人民的 哀思 和 悼念 。 期間全國各公開場合的國旗,駐國外的使、領館的國旗均應下半旗表示 誌哀 。 2023年11月2日,為悼念 李克強 同志,首都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中國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 [94] [96] . 中文名. 下半旗. 外文名.

  7. 下半旗为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志哀方式。 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 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 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 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 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志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遂为各国所采用。 三、中国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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