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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0月12日 · 法官把案押後至明年1月12日裁決,丘期間准繼續保釋。上訴人為丘律邦被控於2021年3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2. 2024年1月12日 · 民主派初選案2021年在西九龍法院「馬拉松式提堂」期間,代表辯方的律師丘律邦,被指未按警員要求出示身份證,經審訊被裁定阻差罪成,被判囚7天。

  3. 2024年1月12日 · 34歲上訴人丘律邦,被控於2021年3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他原本另被控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及拒絕服從警員命令罪,惟兩罪後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4. 2023年10月12日 · 初選案律師丘律邦阻差罪成提上訴 稱已向警表明身分 官:只講「我係律師」 非萬試萬靈. 圖1之1 - 上訴人丘律邦。. (余卓祈攝). 2021年「35+初選案」提堂,辯方律師丘律邦欲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時涉拒絕出示身分證,裁定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成,判囚7 ...

  5. 2022年3月2日 · 丘律邦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 民主派初選47人案去年3月提堂,保釋聆訊歷時近40小時,警方在西九龍法院外設封鎖區,期間一名手持文件的辯方律師丘律邦要求進入法院參與審訊,遭警員攔阻及要求出示證明,早前被裁定阻差辦公罪罪成。 裁判官鄭念慈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指雖然案發為時不長,被告沒有使用武力或粗言,惟罪行性質嚴重,且被告沒有真誠悔意,知法犯法存心留難警員,故判監7日。 被告不服定罪,獲准以3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期間每星期到灣仔警署報到一次,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港。 辯方呈上4封被告同事、社工和舊同學的求情信,指被告熱誠盡責,案發時因太關心案件,而當日案件超時,體力精神受影響,故判斷有誤舉措激動,被告經常從事無償工作協助少數族裔,是次定罪打擊前途。

  6. 2022年2月9日 · 律師丘律邦被指在47泛民人士初選案聆訊期間,欲進法院時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他否認一項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受審,案件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

  7. 2022年3月2日 · 34歲被告丘律邦,被控於2021年3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他原本另被控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及拒絕服從警員命令罪,惟2罪後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