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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5日 · 2019年11月中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一帶爆發衝突5名中大生早前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及被判監逾4年其中4人被判監4年9個月5日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駛回定罪及刑期上訴,並於6個月後頒布書面判詞。 最新影片推介︰. TOPick診症室. 【TOPick診症室】汗臭異味或反映隱疾危機 中醫師拆解汗液奧秘教4招KO汗臭. 4名上訴人為劉晉旭(23歲)、高梓斌(24歲)、陳歷釋(21歲)及許貽顓(23歲),案發時均為中大生。 各人均被裁定1項暴動罪、1項在非法集會中蒙面罪罪成。 許另被裁定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4人均被囚4年9個月。 陳只就定罪提出上訴,其餘3人只就刑期提出上訴。

  2. 2021年10月19日 · 2019年11月中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一帶爆發衝突5名中大生早前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成19日被判監4年9個月及4年11個月暫委法官判刑時指同意控方指現場簡直是一個戰場由於暴動罪屬嚴重罪行法庭須處以阻嚇性刑罰否則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5名被告案發時均為中大生依次為劉晉旭22 歲)、符凱晴(23歲)、高梓斌(23 歲)、陳歷釋(20歲)及許貽顓(22 歲)。 除符被判囚4年11個月外,其餘被告均被囚4年9個月。 各人早前均被裁定1項暴動罪、1項在非法集會中蒙面罪罪成。 符及許另就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 暫委法官判刑時指,暴動罪屬嚴重罪行,法庭須處以阻嚇性刑罰,否則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

  3. 香港中文大學衝突 ,又稱 中大之圍 (英語: Siege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 [2] [3] 、 中大鎮壓衝突 [4] [5] 、 中大警民衝突 [6] 、 中大保衛戰 [7] 、 二號橋保衛戰 [8] 、 中大攻防戰 [9] 、 中大之戰 [10] 、 中大暴亂 [11] [12] ,是 2019年 11月 周梓樂墮樓事件 及 西灣河 示威者被近距離 實彈 射傷後爆發的警民衝突。 作為「 黎明行動 」的一部分,有 中文大學 學生及外來的示威者聯合發動「二號橋行動」投擲雜物到 東鐵綫 路軌和 吐露港公路 上以堵塞道路促成全民罷工,及後包括 防暴警察 在內的大批 香港警察 到場後與示威者在 二號橋 上爆發嚴重衝突。

    • 2019年11月11日 07:30-11月15日 22:00(110小时), 大規模衝突:11月12日 19:30-11月13日 02:00(6小时)
    • 示威者佔領二號橋,並向主幹路拋擲雜物, 警方強行進入中文大學範圍,引起示威者不滿
  4. 2021年6月21日 · 2021-06-21 14:27. 中大二號橋前年發生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期間有人涉嫌從中大二號橋向橋下吐露港公路投雜物向警方投擲汽油彈5名中大生當場被捕被控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等4項罪名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下午有示威者在二號橋中大出口與警方對峙以數個黃色垃圾箱設置路障向警方投擲逾20枚汽油彈及玻璃樽等雜物分別在前線停候區及山坡上互動支持和鼓勵有組織地推展暴動。 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1日有人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警方接報到場設置防線制止。

  5. 2021年10月19日 · 2021-10-19 13:09. 涉前年中大衝突5名被告罪成。 (小圖為被告劉晉旭)。 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有示威者於中大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及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向校園投射催淚彈後入內當場拘捕5名中大生控以暴動禁蒙面法等罪5人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今於西九龍法院判5人監禁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 張官判刑時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本案被告於首3次衝擊警方防線時已在場,惟事件當時被廣泛媒體報道,他們沒有可能不知道。 儘管如此,眾被告依然穿深色衣服、戴口罩到場,反映他們有意圖參與或者鼓勵他人參與暴動。

  6. 2019年11月13日 · 經濟日報記者攝警方11.11於中大拘捕5名學生5名學生今13日被控暴動等罪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各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0年1月8日再訊其中1名21歲青年今早仍留醫或可於今午出院提訊其餘被告則獲准保釋候訊涉案5名被告劉晉旭21歲)、符凱晴21歲)、高梓斌21歲)、陳歷釋18歲及許貽顓20歲),5人同被控暴動罪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口罩蒙面兩項控罪控罪指5人在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中文大學環迴東路研究院宿舍附近近2號橋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及無合理辯解下使用口罩蒙面。 符及許另外各被控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兩人在案發現場分別管有螺絲批、鎚子頭及士巴拿。

  7. 2021年7月21日 · 中大女生與大專生暴動罪成. 3名被告陳起行21歲中大生)、張俊浩18歲大專生及鄧希雯23歲中大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 ,但只有張和鄧被裁定暴動罪成但3人全部被裁定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即指他們使用護目鏡防毒面具及濾罐。 法官李慶年引述辯方求情指,剛畢業於中大計量金融學的陳,品學兼優和熱心公益,已有悔意,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而張知將面臨囚禁,並沒有自暴自棄,希望服刑後修讀運動治療學。 多封求情信指鄧熱愛社會。 官指張有直接施行暴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