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10月19日 · 出版: 2021-10-19 11:15 更新:2023-09-05 17:47. 396. 中大二號橋前年11月發生激烈衝突事後多人被捕其中5名中大男女學生早前經審籯後全部被裁定暴動罪成原為區域法院的案件 (19日移師至西九龍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判刑時稱暴動 ...

    • 中大女生與大專生暴動罪成
    • 官指張有直接施行暴力行為
    • 犯案時年輕非減刑理由
    • 警方及示威者當日曾在二號橋對峙

    3名被告:陳起行(21歲,中大生)、張俊浩(18歲,大專生)及鄧希雯(23歲,女,中大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但只有張和鄧被裁定暴動罪成,但3人全部被裁定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即指他們使用護目鏡、防毒面具及濾罐。 法官李慶年引述辯方求情指,剛畢業於中大計量金融學的陳,品學兼優和熱心公益,已有悔意,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而張知將面臨囚禁,並沒有自暴自棄,希望服刑後修讀運動治療學。多封求情信指鄧熱愛社會。

    李官稱,案發前一天中大曾發生暴動,示威者當天企圖重奪二號橋的控制權,某程度上是有預謀的暴動,他們的汽油彈擲中警員燒着制服和盾牌,示威者堵塞東鐵綫路軌和吐露港公路,危害公眾和警員的人身安全。他判刑時指,片段可見暴動規模大,多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磚頭和雜物,其中張有直接施行暴力的行為。

    李官認為當時沒有「口罩令」,多達100人故意蒙面,意圖遮蔽容貌和逃避追捕,事件由非法集結演變為暴動,案情嚴重,須判處監禁的阻嚇性刑罰。他考慮到陳的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就他違反禁蒙面法判監2個月。而有參與直接襲擊的張,以及李就禁蒙面法罪被判監6個月和3個月,與暴動罪刑罰同期執行。他指,被告犯案時年青,但不是減刑因素。

    控方案情指,警方當日在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交界設防線,垃圾桶組成的路障後有黑衣人要求警方撤退和辱罵他們,他們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發射催淚煙驅散,3名被告均當場被捕。 張曾稱當日原想到中大與胞姊畢業照,後獲胞姊告知畢業禮取消,他碰巧走到非法集結現場;而於中大讀書的鄧,則曾稱她為要取靈感進行文學創作,才在現場逗留。惟法官未有接受兩人的解釋。 案件編號:DCCC362/2020

  2. 2021年6月22日 · 5名中大生涉參與前年11月中大二號橋暴動案22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警員供稱示威者以雨傘和垃圾車遮掩認觀察時有盲點另一名警員則稱他在追捕案中唯一女被告時曾被撞到面罩至吸入催淚氣體該警員又稱案發前一晚他工作至凌晨2時才下班僅休息數小時又再回中大參與當日行動但否認當日曾拖行女被告。 山坡及環迴路上均有人聚集. 負責拘捕首被告劉晉旭的警員許冠雄供稱,當日中午在警方防線前30米的山坡上有10至20名黑衣人,左方的環迴東路則聚集50人。 下午約2時半,他們最後一次衝擊警方時,環迴東路有約20人走到二號橋路口,躲於一列黃色垃圾車後向警方投擲汽油彈。 指揮官警告後,警員手擲和發射催淚彈,並推進掃蕩。 指首被告不理警告跨越欄杆.

  3. 2021年7月7日 · 出版: 2021-07-07 12:50 更新:2021-07-07 19:19. 361. 前年11月反修例運動期間示威者與警方曾在中文大學二號橋發生衝突其中4名當日被捕的男女被控暴動罪名亦是首宗涉及中大暴動的案件控方指當日有穿上黑衣的示威者以垃圾桶等堵路並有人向警 ...

  4. 2021年4月20日 · 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一帶前年11月爆發衝突反修例運動示威者與警方對峙多天其中3男1女於衝突第二天被捕他們被控暴動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案件今日20日開審控方指當日事件由非法集結演變至暴動集結人士一開始指罵警方並在斜坡窺視警方部署警方與校方商討後一度撤走部份警員但集結人士卻向防線推進亦向警方擲汽油彈警方進行拘捕並在其中一名理大生身上搜出一張寫有致所有真香港人我地一定會贏的紙張。 4名被告:陳起行(21歲,中大生)、李俊皓(24歲,理大生)、張俊浩(18歲,大專生)及鄧希雯(23歲,中大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 陳、張、鄧另被控使用蒙面物品,即護目鏡、防毒面具及濾罐;張再被控管有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5. 2023年9月5日 · 社會新聞. 二號橋衝突4中大生指囚57月過重 官稱或致港鐵出軌拒批上訴. 撰文:朱棨新. 出版: 2023-09-05 16:09 更新:2023-09-06 01:10. 74. 中大二號橋於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被捕四名在現場被捕的中大男生被裁定暴動等1罪成被判囚4年9個月。 他們分別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今(5日)處理其許可申請。 他們認為判刑過重,惟上訴庭法官指,判刑需考慮案中的潛在風險,若示威者奪回二號橋,掟雜物至鐵路或公路,可致港鐵出軌,或「十車連橫相撞」。 上訴庭聽取陳詞後,拒批上訴許可,駁回上訴,並於6個月內頒判辭解釋理據。 四名上訴人分別為:劉晉旭、高梓斌、陳歷釋和許貽顓。

  6. 2020年5月7日 · 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一帶去年11月爆發衝突反修例運動示威者與警方對峙多天4名於同月12日被捕的學生日前被控一項暴動罪其中兩人就讀中大當中亦有被告因涉戴上防毒面具及疑攜有鐳射筆而被控違反禁蒙面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