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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5日 · 2019年11月中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一帶爆發衝突5名中大生早前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及被判監逾4年其中4人被判監4年9個月5日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駛回定罪及刑期上訴,並於6個月後頒布書面判詞。 最新影片推介︰. TOPick診症室. 【TOPick診症室】汗臭異味或反映隱疾危機 中醫師拆解汗液奧秘教4招KO汗臭. 4名上訴人為劉晉旭(23歲)、高梓斌(24歲)、陳歷釋(21歲)及許貽顓(23歲),案發時均為中大生。 各人均被裁定1項暴動罪、1項在非法集會中蒙面罪罪成。 許另被裁定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4人均被囚4年9個月。 陳只就定罪提出上訴,其餘3人只就刑期提出上訴。

  2. 2021年6月21日 · 2021-06-21 14:27. 中大二號橋前年發生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期間有人涉嫌從中大二號橋向橋下吐露港公路投雜物向警方投擲汽油彈5名中大生當場被捕被控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等4項罪名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下午有示威者在二號橋中大出口與警方對峙以數個黃色垃圾箱設置路障向警方投擲逾20枚汽油彈及玻璃樽等雜物分別在前線停候區及山坡上互動支持和鼓勵有組織地推展暴動。 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1日有人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警方接報到場設置防線制止。

  3. 2021年10月19日 · 2021-10-19 13:09. 涉前年中大衝突5名被告罪成。 (小圖為被告劉晉旭)。 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有示威者於中大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及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向校園投射催淚彈後入內當場拘捕5名中大生控以暴動禁蒙面法等罪5人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今於西九龍法院判5人監禁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 張官判刑時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本案被告於首3次衝擊警方防線時已在場,惟事件當時被廣泛媒體報道,他們沒有可能不知道。 儘管如此,眾被告依然穿深色衣服、戴口罩到場,反映他們有意圖參與或者鼓勵他人參與暴動。

  4. 2021年10月19日 · 中大二號橋前年11月發生激烈衝突事後多人被捕其中5名中大男女學生早前經審籯後全部被裁定暴動罪成原為區域法院的案件 (19日移師至西九龍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判刑時稱暴動屬嚴重罪行法庭必須對犯罪滋事者當頭棒喝否則社會將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判各被告入獄4年9個月及4年11個月。 4男1女被告:劉晉旭(22歲)、符凱晴(23歲,女)、高梓斌(23歲)、陳歷釋(20歲)及許貽顓(22歲),涉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他們全為中大學生。 他們另被控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分別以防毒面罩、頭套及圍巾等蒙面。

  5. 2021年7月21日 · 中大女生與大專生暴動罪成. 3名被告陳起行21歲中大生)、張俊浩18歲大專生及鄧希雯23歲中大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 ,但只有張和鄧被裁定暴動罪成但3人全部被裁定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即指他們使用護目鏡防毒面具及濾罐。 法官李慶年引述辯方求情指,剛畢業於中大計量金融學的陳,品學兼優和熱心公益,已有悔意,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而張知將面臨囚禁,並沒有自暴自棄,希望服刑後修讀運動治療學。 多封求情信指鄧熱愛社會。 官指張有直接施行暴力行為.

  6. 2023年9月5日 · Tweet. 在中大二號橋向執法部門投擲逾20枚汽油彈4名疑涉案中大生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罪成全部被判入獄4年9個月他們分別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上訴庭今5日開庭審理3名法官聽罷陳詞後即時駁回上訴許可申請6個月內頒判詞。 4名上訴人依次為劉晉旭(23歲)、高梓斌(23歲)、陳歷釋(20歲)及許貽顓(22歲)。 高、許及劉就刑期上訴,陳就定罪上訴。 4人面對的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中大賽馬會學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及在非法集會中,無合理辯解而使用蒙面物品;許則涉管有一把扳手。 案情指,當日中大環迴東路和二號橋發生暴動,示威者共發動4次衝擊,執法部門施放多發催淚彈驅散,向前推進時拘捕5名被告,他們當時身穿黑衣及戴上面罩等示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