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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開支屬於其中一項家庭開支,理由是為子女提供教育是維持家庭的其中一項傳統任務,而且教育下一代(包括給予大學教育),一般會被視為家長和社會的重要責任(尤其在香港環境)。 考慮過破產人維持家庭的真實需要及破產人本身的工作特性後,法庭在上述案件亦決定下列各項屬合理開支: 聘請兼職家庭傭工的開支﹔. 在緊急情況下乘的士之車資(以應付僱主(醫院管理局)傳召員工在緊急情況下履行職責)﹔. 供養父母的開支(雙親均將近八十歲,而破產人的兩名兄弟姊妹亦出現財政困難)﹔. 與工作有關的開支。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2. 首頁 » 主題 » 商業及貿易 » 在香港成立中小型企業 » G.《公司條例》 » 1. 第1部 導言. 1. 第1部 導言. 第1部對《公司條例》內的主要詞彙進行釋義。 舉例說: 甚麼是「私人公司」? 甚麼是「上市公司」? 「控權公司」、「有聯繫公司」和「附屬公司」之間有甚麼區別? 甚麼是「普通決議」? 什麼是「特別決議」? 請務必注意,《公司條例》定義的某些關鍵詞語的含義,可能與日常語言的含義不同。 例如,在日常語言,「責任人」一詞只是指負責做某事的人。 但在《公司條例》,卻指授權或允許或參與違反《公司條例》,或不遵守要求或指示的公司高級人員或幕後董事。 在這個前提下,「責任人」因此可能要負上刑責。 因此,閣下必須確保熟悉《公司條例》某些過詞語的應用。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3. 個人資料是指任何資料,可以「直接或間接與一名在世的人有關的、可以切實可行地透過有關資料,直接或間接地確定有關個人的身分、及該資料的存在形式,讓人可切實可行地查閱及處理有關資料(例如是文件或影帶)」。. 個人資料的法律定義,可見於 第486 ...

  4. 1. 提交清盤呈請書之程序簡述. 1. 提交清盤呈請書之程序簡述. 如閣下決定入稟法庭提出清盤訴訟,應向律師尋求協助。. 提交清盤呈請書前,債權人須發出一份訂明格式的要求書 ( 表格1A )(要求有關公司還債的書面文件),並須將要求書送往及留予(並非透過 ...

  5. 若我在他人的失實陳述 (誤導)之下簽訂合約,我可否依據法律去解除合約或向對方索取賠償?. 若一方作出虛假的事實陳述以誘使(或說服)某人與他訂立合約,他便干犯失實陳述的罪行。. 失實陳述必須具備下列三項先決條件:(i)某人作出陳述;(ii)他的 ...

  6. 英文是否于香港法院内使用之唯一语言? 不是。 《 法定语文条例 》(香港法例 第5章 )订明香港任何法庭可在适当的情况下兼用两种法定语文(即中文和英文)或采用其中一种,以进行司法程序。 不论程序是以英文或中文进行,任何人均有权以自己所选择的语言作供,法庭会提供传译服务。 ‹ 上一页. 返回首页. 下一页 ›.

  7. 首頁 » 主題 » 誹謗 » DEFAMATION. 基本概念 ─ 在香港,怎樣會構成誹謗? I. 基本概念 ─ 在香港,怎樣會構成誹謗?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 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 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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