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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高齡就業計劃」旨在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僱主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擔任全職或兼職長工(兼職即每星期工作18小時至少於30小時),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讓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

  2. 勞工處已推出「中年再就業培訓計劃」,透過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及在職培訓,協助中年失業人士找尋一份穩定的工作。 該處發言人今日(五月十一日)說:「計劃旨在鼓勵僱主聘用中年失業人士及提供在職培訓,預計有一萬二千名中年失業人士受惠。

  3. 2024年7月15日 · 勞工處今日(七月十五日)公布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再就業計劃),並即日開始接受登記,鼓勵中高齡人士投入勞動市場。 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推行為...

  4. 2024年11月28日 · 年長人士求職小幫手(PDF檔案) 重返職場 失業時的財務管理

  5. 中高齡就業計劃」鼓勵僱主聘用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並提供在職培訓。 當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聘用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僱主,可就每名僱員申請為期3至6個月的在職培訓津貼;聘用60歲或以上失業年長求職人士的僱主,則可就每名僱員申請為期6至12個月的在職培訓津貼。 ^ 僱員在入職時的年齡。

  6. 勞工處委聘香港工會聯合會及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為服務機構,協助推行計劃。服務機構為參加者提供就業支援及跟進服務,包括: 就業諮詢、配對職位空缺 入職後跟進及支援 協助申請再就業津貼

  7. 中高齡就業計劃」旨在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僱主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擔任全職或兼職長工,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讓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 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聘用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年長求職人士的僱主,可就每名僱員申請每月最高達5,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為期6至12個月;聘用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僱主,則可就每名僱員申請每月最高達4,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為期3至6個月。 此外,勞工處在2024年7月15日推出為期3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對象為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 聘請「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參加者的僱主可同時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為參加者提供在職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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