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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 當前位置: 首頁 >> 正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 來源: 中國政府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目錄
2003年12月20日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 憲法 [1] [2] [3] [4] ,法理上擁有最高的 法律 效力 [5]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法律制度的基礎 [6] 。 1949年9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 通過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該綱領具有臨時憲法的性質。 1954年9月20日,首部憲法經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審議通過。 此後憲法又經歷了兩次重要修改。 現行的 八二憲法 於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當日公布施行。 八二憲法其後又經過了多次修正,形成了憲法現行文本 [7] 。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 ...
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發展同各國的外交關係和經濟、文化的交流;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 ...
憲法. 印刷版本: 於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 民政諮詢中心 免費派發. PDF版本: 按此下載. HTML版本: 如下. 重要告示. 序言. 第一章. 總綱. 第二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我國社會逐步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 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 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得到鞏固和發展。 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勝了帝國主義、霸權主義的侵略、破壞和武裝挑釁,維護了國家的獨立和安全,增強了國防。 經濟建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獨立的、比較完整的社會主義工業體系已經基本形成,農業生產顯著提高。 教育、科學、文化等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廣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較大的改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 第一章 - 總綱. 第二章 -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 - 國家機構. 第四章 - 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