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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經過與訟雙方陳詞後高院暫委法官唐思佩決定頒令于品海需即時破產並下令于需支付訟費並以彌償性基準計算據悉現時于連本帶利共欠呈請方4.7億港元而法官信立于無力償還該筆債項故頒令破產法官亦將於稍後頒發判詞解釋裁決理據

  2. 香港東網報導于品海去年10月被建設銀行1間相關公司提交破產申請香港高等法院26日開庭審理經雙方陳詞後法官當庭裁定于品海必須即時破產還要支付訴訟費用。 據報,于品海現在連本帶利共積欠對方4.7億港元(約19.2億新台幣)。 這次提交破產的呈請方是中國建設銀行旗下的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于品海並未出庭。 建銀國際指控于品海替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Pippen Limited」出任擔保人,而根據建銀國際持有該公司的債券條款,「Pippen Limited」必須在2021年3月向建銀國際償還3.84億港元,但對方違約,至今只償還3700萬港元。 由於于品海一直沒有還款,建銀國際最終向高等法院提交破產呈請。

  3. 屢傳財困的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之主席于品海於今年10月被一間建設銀行相關公司入稟高院作破產呈請。 案件今日 (19日)於高院聆案官何展鵬席前提訊。 于的律師表示曾與呈請方商討和解協議,但至上周五 (15日)商討失敗。 聆案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8日交由專門處理破產案的法官審理。 本案呈請方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答辯人為于品海。 于並沒有到庭,聆案官於開首即詢問于是否亞洲電視的主席,律師則澄清于應是《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之主席。 由於和解商討失敗,聆案官最終決定將案件交予處理破產案的高院法官審理。 是次破產呈請涉及由于出任擔保人的一間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之貸款。 建銀國際指它持有一間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Pippen Limited於2017年3月24日發行的債券。

  4. 媒體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創辦人于品海於去年10月被建銀國際海外入稟申請破產高等法院今日提堂高院暫委法官唐思佩拒絕於于海一方押後申請即時頒令破產入稟方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是次破產涉及于品海作為擔保人的一間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之貸款建銀國際稱持有一間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Pippen Limited於2017年3月24日發行的債券,該公司需要於2021年償還3.84億港元。 但公司於到期日未有如期支付上述費用,只償還其中約3700萬港元利息和部份本金,因此入稟高等法院向作為擔保人的于品海和該兩間公司追討4.16億港元,但于一直未有還款,因此要求頒令破產 。

  5. 屢傳財困的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之主席于品海於去年10月被一間建設銀行相關公司入稟高院作破產呈請案件於上月經開審後高院暫委法官唐思佩頒令于品海破產並須支付訟費唐官於今日(3日)頒下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由

  6. 香港媒體今日報導香港媒體大亨于品海因債台高築今日被香港法院宣告破產香港東方日報報導香港高院今日審理香港網媒香港01大股東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被提交破產一案法官唐思佩當庭判令于品海必須即時破產並支付訴訟費用據報導此次提請破產的是中國建設銀行旗下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建銀國際指于品海為海外公司Pippen Limited出任擔保人,而Pippen須於2021年3月向建銀國際償還3.84億元(約新台幣15億元),但對方違約,只償還了3700萬元(約新台幣1億5000萬元)。 于品海今日並未出庭。

  7. 屢傳財困的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之主席于品海於今年10月被一間建設銀行相關公司入稟高院作破產呈請案件今早 (8日)於高院再訊與訟雙方表示將就案件作出爭拗法官決定排期於2月19日開審本案呈請方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答辯人為于品海。 于並沒有到庭。 與訟雙方代表指,將就案件作出爭拗,但呈請方希望可盡快處理案件。 法官最終把案件排期於2月19日開審,預計需時3小時,並准許雙方再存入誓章。 是次破產呈請涉及由于出任擔保人的一間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之貸款。 建銀國際指它持有一間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Pippen Limited於2017年3月24日發行的債券。 據債券條款,Pippen要在2021年3月24日,向建銀國際償還3.84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