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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4日 · 東方日報. 2021年2月4日 · 2 分鐘文章. 于文鳳與廖駿倫入紙登記結婚,可喜可賀! 周星馳 舊愛 于文鳳 與創興銀行後人 廖駿倫 拍拖10年,終於拉埋天窗! 昨日被發現入紙登記結婚,準新娘于文鳳對傳媒祝福,大方致謝,據知,兩人將不會舉行婚禮,只邀少數親朋好友見證簽字,一切從簡!...
[1] . 於文鳳,香港建設“前熊谷組”家族 於鏡波 的小女兒,早先是 周星馳 的影迷,後來逐漸成為他的好友,兩人更曾被媒體多次拍到親密同遊的照片。 1998年12月兩人被媒體在香港 銅鑼灣 拍下與星爺在一起的照片後,於文鳳“正牌女友”正式浮出水面,此後星爺與女星的緋聞也開始減少。 2009年9月22日,有媒體曝光周星馳已經攜女友于文鳳見長輩,兩人關係得到進一步確證。 於文鳳還是星爺的‘星輝’公司財務大臣。 中文名. 於文鳳.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香港. 畢業院校. 拔萃女書院. 目錄. 1 個人經歷. 2 個人生活. 3 人物爭議. 4 外界評價. 於文鳳 個人經歷.
2021年2月4日 · 于文鳳和舊愛周星馳早前因分佣事件而鬧上法庭,最後輸掉官司,不過現年49歲的于文鳳,卻被傳媒發現跟65歲廖駿倫入紙登記結婚。 傳媒報導于文鳳廖駿倫兩人報住同一住址,並已入紙結婚。 【周星馳于文鳳案】于文鳳被指主動要求支付2萬元工資 庭上披露周星馳沒有個人户口. 廖駿倫是廖創興銀行第三代後人,別名廖堯城,曾有一段婚姻,前妻是香港紗廠老闆王統元的外孫女梁煒,育有三名子女,二人於2001年離婚。 點擊圖片放大. +4. 跟星爺拍拖十年無名份. 于文鳳則跟星爺拍拖10年,二人於2010年分手,後來于文鳳入稟,向周星馳追討投資物業「天比高」與大埔比華利山豪宅等利潤分賬,總數逾7,000萬元,可是最終于文鳳輸掉官司。 于文鳳跟周星馳拍拖十年。 (東星圖片)
2021年2月4日 · 49歲于文鳳入紙與65歲廖創興銀行後人廖堯城結婚 兩人婚前已同居. 撰文:張嘉敏. 出版: 2021-02-04 13:32 更新:2021-02-04 13:54. 25. 現年49歲的于文鳳去年底與舊愛周星馳 (星爺) 對簿公堂,追討對方逾港幣7000萬佣金分成,最後卻獲判敗訴了,且需要支付雙方的訴訟費。 然而于文鳳的心情似乎並未受到影響,日前就被發現與現年65歲的男友,廖創興銀行第三代後人廖駿倫 ( 別名廖堯城 ),入紙登記註冊結婚。 兩人的擬結婚通知書曝光,于文鳳沒有填寫職業,兩人報住同一住址,即是婚前已經同居。 有指是于文鳳提出與星爺分手的。 (VCG) 于文鳳早前在庭上表示她與星爺於1997年開始拍拖,於2010年3月分手。
2020年11月30日 · 代表于文鳳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指出,于文鳳早在協議前已為公司及周星馳工作了一段時間,張玲妹表示她不知道,「我係見過佢,但從來冇人話我知佢做緊咩工作」;又稱星輝海外的寫字樓仍在尖沙嘴時,她並非時常見到于文鳳,直至寫字樓2003年搬到中環後,于文鳳才有一間專用的房。 張玲妹續稱,于文鳳首次要求她就投資付款時向她說「周生同意咗將投資嘅10%畀我」,張玲妹回應謂要先徵得周星馳同意。 其後于文鳳在個別物業賣出後,便會致電她說:「你畀10%我啦」,然後張玲妹便致電周星馳稱「于小姐要10% commission(佣金)喎」。 于文鳳一方問,周星馳曾否質疑這一成的佣金是什麼,張玲妹表示「有試過,不過好少」。 聆訊下午續。 周星馳遭于文鳳追逾7000萬佣金 相關報道:
2021年10月9日 · 【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在2010年分手,于文鳳入稟追討周星馳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高等法院原訟庭早前裁定于文鳳敗訴及須付訟費。 于文鳳上月提出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昨頒下判辭指原審法官裁定證據時和法律上並無犯錯,故沒理據干預原審裁決。 上 / 下一篇新聞. 2030+規劃:缺地增1.5倍至3000公頃 黃偉綸:增人均居住面積一兩成 限單位最細200呎研列賣地條款. 中長期覓4100公頃 黃:未必全兌現. 陳帆:洪水橋前海鐵路展首期研究 明年有結果. 港大限支聯周三前移走國殤之柱 逾期視作放棄處理 蔡耀昌促校方交代意向理據. 涉藏手槍92發子彈 國安拘夫婦查來源目的. CIA設「中國任務中心」 鄧炳強:23條着墨反間諜應對.
2024年3月15日 · 于文鳳。 (資料圖片) 入稟狀指,原告於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間,先後與Big Trade達成多份投資及貸款協議,共向Big Trade付逾8.4億,當中包括投資予香港航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有關投資字節跳動有限公司的協議,以及2021年7月借予Big Trade的4億貸款。 趙則擔任有關航天科技投資協議的擔保人。 原告續指兩名被告違約,要求法庭頒令兩被告交還8.4億欠款,並按簽署協議支付18.13億款項,另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兩被告動用其名下資產,趙及Big Trade被禁動用的資產上限,分別為15.8億港元以及18.1億港元。 案件編號:HCA 46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