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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門5歲女童陳瑞臨(臨臨)疑遭虐待致死,其任職運輸工人的26歲生父陳海平,以及報稱是家庭主婦的27歲繼母黃曉彤,被控謀殺,今早(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上庭應訊。
topick.hket.com/article/1986417/5歲女童臨臨被虐實況曝光 死前吃不飽睡不暖的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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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 · 5歲女童遭虐殺案 親父繼母囚終身 有旁聽人士聞判罵被告畜牲. 撰文:朱棨新. 出版: 2021-04-20 15:17 更新:2021-05-14 17:11. 938. 小兄妹X及Z到父親與繼母所組的新家庭居住後,5歲妹妹Z被虐致死,揭發兩兄妹在新家庭生活幾乎是每天被打,受著不同形式的虐待,包括捱餓及被迫玩拋高搖晃等恐怖遊戲,小兄妹身上各有逾130處傷痕。 兩童的父親及繼母,上周被裁定謀殺女兒罪成,與他們同住的繼外婆,亦被裁定兩項虐兒罪成。 親父繼母堅稱愛孩子但用錯了方法,又指家庭其實也有開心快樂的一面,法官今在高等法院判刑,形容女童Z的死屬悲慘,判向她施虐的親父及繼母終身監禁,兩人先前承認的殘酷對待兒童罪,亦各被判囚9年半,同期執行,未施以援手的繼外婆,兩項虐兒罪成則入獄5年。
屯門五歲女童被虐殺案 是2018年1月發生在 香港 屯門 的 虐兒 致死命案。 五歲女童陳瑞臨(臨臨)疑在家中遭親父及 繼母 長期 虐待 至死,由於她身上發現133處新舊傷痕,遍佈頭部和四肢,事件轟動一時、觸動全城,此案更被形容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虐兒案」 [1] 。 2021年3月3日案件在 香港高等法院 開審,4月13日,臨臨親父 陳海平 及繼母 黃曉彤 被裁定 謀殺 罪成,其後判囚終身。 (案件編號:HCCC28/20) [2] [3] [4] 而繼外婆2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判囚5年。 為保護干犯虐兒罪行的人士利益,由本案起,任何人都不得披露任何被控虐兒罪行的被告的身份,包括姓名,2022年開審的童樂居虐兒案,涉案的被告因此受惠 [5] 。 有關人物.
- 2018年1月6日
2018年1月9日 · 屯門5歲女童陳瑞臨(臨臨)疑遭虐待致死,其任職運輸工人的26歲生父陳海平,以及報稱是家庭主婦的27歲繼母黃曉彤,被控謀殺,今早(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上庭應訊。 控方在庭上披露更多臨臨及8歲哥哥被日日虐打的細節,除了臨臨死前一天曾被爸爸將頭撞向天花板十多次,臨臨長期過着吃不飽、睡不暖的日子。 陳海平和黃曉彤被控在屯門屯合街2號時代廣場南翼C座謀殺陳瑞臨,案件押後至3月6日再提堂,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等候死因報告和兄長的醫療報告、鑑證現場染血的證物等,兩被告還押候訊。 同案涉嫌虐兒被捕的53歲繼母的母親已獲准保釋。 臨臨父親陳海平被控謀殺,由警車押解到法庭應訊。 (車耀開攝)
2021年4月20日 · 5歲女童Z及8歲兄長X三年前疑遭生父和繼母長期虐待,女童因敗血症而死。小兄妹的父母和繼外婆受審後,陪審團裁定生父和繼母謀殺罪成,繼外婆其中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
2021年3月16日 · 2021-03-16 16:06. 5歲女童疑親父繼母長期虐待,終致她因敗血症而死;其8歲的兄長亦疑受到虐待,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女童的幼稚園老師作供。 她形容,自女童遷往新居與繼母同住後,情緒出現明顯變化;她以前是個「好開心嘅小朋友」,但後來卻變得「好靜,唔係好多嘢講」,不再願意分享自己的生活,亦會在早餐時段要求更多食物。 受害人的父親(29歲)、繼母(30歲)同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們於2018年1月6日謀殺女童Z。 受害人的繼外婆(56歲)則被控4項殘酷對待兒童罪,指她在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故意虐待和忽略男童X和女童Z。 女童Z的班主任指出,Z在2017搬家後變得「無之前咁願意講自己嘅事」。
2021年4月20日 · 5歲女童與其8歲兄長自2016年底開始,長期遭生父及繼母嚴重體罰,除遭掌摑、藤條拖鞋責打及罰站外,更要捱餓、罰食殘羹、罰跪不准睡覺等。 女童更多次被生父拋上天花板及左右搖晃,結果終致女童因傷口受感染引致敗血症死亡。 而繼外婆就對兄妹受虐視而不見。 女童的生父繼母,在上周二 (13日)被裁定謀殺罪成;至於繼外婆就被裁定2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 高院原訟庭法官黃崇厚今天 (20日)依例判處生父及繼母終身監禁,而2人承認的2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則被判監9年半,並與謀殺罪同期執行;繼外婆則判監5年。 法官在判刑後,特別用廣東話向繼母說話。 法官表示:「我見你作證時曾手按聖經,據《約翰一書》第1章第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我相信你都會記得」。
2021年4月20日 · 【Now新聞台】五歲女童被虐致死案,女童生父和繼母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指,兩人犯案持續五個月,清楚知道女童傷勢,但無阻止對方,又為隱瞞傷勢,無帶女童求醫,而繼外婆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判囚五年。 被告判刑後,由囚車押離高等法院。 警方展示部分證物,包括用來虐待受害兄妹的剪刀、拖鞋和滕條,對這宗悲劇深感痛心,指警員調查感到非常憤怒。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說,兩名被告的虐待行為持續五個月,清楚知道對方的行為,但都無阻止,繼母是負責照顧女童的人,為她洗澡,沒可能不知她身上的傷勢。 生父辯解說,為了令妻子冷靜,才附和她要體罰女兒的訊息,是違反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