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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回归祖国已经十多年,「一国两制」的实践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本法》的实施是否顺利。. 本书作者陈弘毅是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1996年 至2002年)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1997年至今),过去十多年《基本法》在香港的实施 ...

  2. 香港许多政界人士纷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此时做出释法,是为遏制“独”发出明确而强力的讯号。. [2] 人大释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法律权”,对特区因为法律知识不足和其他特别原因(纷争、诉讼不清)而进行定调。. 因为香港的司法独立 ...

  3. 编辑. ‧ 香港回归祖国已经十多年,「一国两制」实践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於《基本法》实施是否顺利。. 本书作者陈弘毅是香港大学学院教授、院长(1996年至2002年)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1997年至今),《基本法》在过去十多 ...

  4.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治轨迹》是2010年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弘毅。 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广大香港、澳门同胞团结奋进,克服了种种困难和挑战 ...

  5. 法治国要求:一是对国家不允许即为禁止,强调国家必须依法履行职能;二是对公民不禁止即为允许,强调是保护公民自由。 法治强调在调整各种关系中正当性。

  6. 中文名. 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决定. 单 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 议. 第八届全人大会委会第二十四会议. 发布时间. 1997年2月23日. 文件原文.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香港原有法律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为同本抵触者外,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以后发现有法律与本抵触,可依照本规定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第八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衡平、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除同本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7. 播报. 编辑. 本书是作者从事“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研究重要成果集锦。. 作者通过从法学与政治学相结合“政治法学”路径对纷繁复杂的香港“一国两制”模式进行抽丝剥茧式解读与分析,希望可以对有关部门、智库、学者及一般公众进行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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