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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次、第三次和第六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出,第四次是由香港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三款提出 [9],而第二次和第五次則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
2016年11月7日 · 全國人大常委會4次釋法事件簿. 時間 事件. 1999年 終審法院就吳嘉玲案宣判,指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於內地所生的子女均擁有居港權。 時任特首董建華及行政會議就此首次提請人大釋法。 2004年 社會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產生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政改程序由「三部曲」改為「五部曲」。 2005年 時任特首董建華辭職,引發各界對下任特首任期的爭論,署理特首曾蔭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一致通過補選的特首任期為前任餘下任期。 2011年 終審法院通過就「剛果案」提請釋法,是香港1997年回歸後首次由司法機構提出釋法。 政府另一次主動提出釋法為2005年,當時不少市民出席遊行表達意見。 (資料圖片) 荃錦公路私家車撞環保斗貨車 司機被困. 偷私家車闖馬灣 印尼籍司機自揭3宗罪被捕.
2022年12月30日 · 第四次釋法(2011年):外交豁免權問題. 終審法院2011年6月8日作出臨時判決,以多數決定按《基本法》第158條第3款的規定,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13條第1款和第19條所涉及有關國家豁免事宜的4個問題。 律政司司長同年7月5日,提請釋法的函件及相關文件,交給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以轉呈人大常委會人大常委會在同年8月26日釋法列明,港府須跟從中央政府,對剛果實施「絕對外交豁免權」 剛果案,終審法院主動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有關國家豁免事宜4個問題(資料圖片) 第五次釋法(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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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釋法有何重大意義?
2016年第五次釋法為何最為爭議的一次?
釋字第371號解釋,一般法官可以就命令聲請釋憲嗎?
大法官解釋第792號是什麼?
2022年11月28日 · 其中,第一次和第三次由香港行政長官提出,第四次是由香港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第158條第3款提出,而第二次和第五次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
2020年4月8日 · 2011年8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全票通過有關剛果民主共和國訴訟案的釋法草案,成為回歸以來第四次人大釋法,亦是首次由香港終審法院主動提請全國人大釋法的個案。 剛果民主共和國當時向在香港上市的中國中鐵,批出採礦權,換取中國中鐵在剛果投資約131億港元用於基建設施,其後美國紐約一間基金公司FG Hemisphere AssociatesLLC以債權人身份,在香港興訟,要求中國中鐵把其中約8億港元投資額,用於為剛果民主共和國抵債。 剛果民主共和國當時以「外交豁免權」,希望能阻止該美國基金公司向中國中鐵追債,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依照普通法的「有限度豁免權」,裁定剛果民主共和國敗訴。 剛果民主共和國不服有關裁決,要求香港終審法院就外交豁免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今次釋法有兩條,包括國安法第四十七條,就是由特首發出證明書,以及第十四條,國安委由特首擔任主席。 兩條其實都是由特首掌握最終決定權,請問你決定的準則是甚麼?
其中,第一次、第三次和第六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出,第四次是由香港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三款提出 [9],而第二次和第五次則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