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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外佣居港权争议. 播报 讨论 上传视频. 外籍家庭佣工是否可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条而拥有资格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争议. 本词条缺少概述图 ,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 吧! 外佣居港权争议指在 香港 连续工作满七年(假设忽略政府规定每次合约完结后需离开 香港 的短暂期间)的 外籍家庭佣工 ,是否可以根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24条而拥有资格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争议。 中文名. 外佣居港权争议. 焦 点. 通常居住. 导火索. 2011年的外佣居港权司法复核案. 目录. 1 背景介绍. 2 案件原告. 3 相关事件. 4 四大关卡论. 5 争议焦点. 6 最低工资疑虑. 背景介绍. 播报. 编辑.

  2. 香港. 目录. 1 法律规定. 2 历次释. 法律规定. 播报. 编辑. 香港基本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是这么规定的: 解释权属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本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 香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本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而该条款的解释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香港法院在引用该条款时,应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为准。

  3. 文件原文.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香港原有法律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为同本抵触者,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以后发现有的法律与本抵触,可依照本规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第八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衡平、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除同本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予以保留。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上述规定,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问题的建议,决定如下:

  4. 香港外籍家庭佣工是指在 香港 工作的 外籍家庭佣工 ,占香港人口达3%,当中绝大部份是 女性 。. 2005年 ,香港共有223,394名外籍家庭佣工,其中53.11%来自 菲律宾 ,43.15%来自印尼,2.05%来自 泰国 。. 到2010年3月31日,外佣数目增至273,609人,其中49%来自印尼,48% ...

  5. 1981年2月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双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2018年度)第十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九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 ...

  6. 韩立余,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入选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WTO争端解决专家组成员 ...

  7.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赵晓耕,男,中国人民大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事法律史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常务理事 ...